公共論壇

  • 國光終審──究竟誰搬石頭在砸腳?

    國光終審──究竟誰搬石頭在砸腳?

    4月21日國光石化舉行第五次專家小組會議,長達9小時的發言與辯論,在晚間6點左右,開始舉行閉門會議,針對相關問題,環評委員詢問開發單位,並且進行討論。原本針對國光仍有許多問題,22日繼續舉行延續會議,討論相關議題,未料在晚間傳出專案小組主席蔣本基對外宣稱,專案小組建議將採「不予興建」,以及「有條件通過」二案併陳,送交環評大會議決。消息一出,有著不同情緒。部分人錯愕,在總統走訪濕地後,安排環境日前夕審查國光,認為政府態度轉向,應該在環境日會有不予開發建議,作為拉攏環保票的「大禮」。一部分人則認為「有條件過關」,早是即定劇本,二日環評審查,完全照著劇本演出,「不予開發」的出現,只是留待環評大會否決的假意甜頭。

  • 期待地球日的大禮──國光終結日,官員下台時。

    期待地球日的大禮──國光終結日,官員下台時。

    終戰時刻,風聲四起。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聽聞總統與環保團體下午4點將有會談,現場會宣佈什麼?或是什麼可供即時宣佈?在這個具有重要意義的環境日,一場適時的會面,極其耐人尋味。對於國光石化,論戰至今,豈是單一石化廠的興建與否,而是在不斷辯證中,開啟台灣石化政策的總檢討,甚至在日本核災發生之際,反思台灣整體能源政策的規劃,甚至關連未來產業結構的佈局。反國光石化是道門,敲開忽視太久的工業開發問題,通往環境永續的思考,如果以單一石化廠興建論斷來做終結,未免太小看這場民間聚合的巨大力量。所以不只終結國光,還要提出永續政策。至於政府高層,不必以為國光案終結,就能收攏憤怒的民心,憤怒之所在,不只荒謬的興建政策,更在一路走來的環評過程。環保署與工業局一路護航,錯誤的評估,失當的言論,甚至扭曲的數據,早已成為政府體制最壞的示範,也是不斷加深社會憤怒的源頭。這些官員,沒有為政府加分,反而製造社會分裂下,讓更多

  • 國土霸凌事件之國光石化案

    國土霸凌事件之國光石化案

    國土計畫是一個國家基於對國土環境資源的調查、分析與瞭解後,對國土進行定位與分類,並做為國土資源使用的指導依據。因此,各區域土地可、不可做什麼及該、不該做什麼,皆有其適合的空間配置,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第1項第1款「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之規定,正是此意。但國光石化開發案是典型的政經合流的野蠻遊戲,完整的鯨吞國土保育地區與海洋資源地區,徹徹底底讓台灣的國土計畫倒行逆施。依據國光石化可行性規劃報告暨開發計畫申請書所言,國光石化基地選址僅有二條件,其一是為節省(進口原油)運輸成本及產品輸出海外市場,故「區址以適合設港之濱海地區為考量範圍」。第二是考量建廠時程、土地取得與開發之經濟,故「濱海地區已浮現之浮覆地為唯一符合本計畫工業區設置條件之標的」。可見,國光石化案只考慮設廠之快、易與營運之效益,只有廠商需求、沒有國土供給的思考,簡言之,這不是選址,而是野蠻的「強要」。國光石化「強要」什麼樣

  • 區段徵收 太不公平

    區段徵收 太不公平

    我國土地徵收向來浮濫,引起民眾諸多的抗爭。除了為人詬病的「一般徵收」之外,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國所獨創的「區段徵收」制度。何謂區段徵收?目前的土地法規中幾乎是沒有定義,僅於《土地法》第212條第2項有如下規範,「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這個定義不夠精準,使得區段徵收隨著政治經濟情勢的變遷,而有不一樣的詮釋。民國75年《平均地權條例》做重要的修訂,區段徵收制度「本質雖仍為政府以公權力強制取得土地之徵收性質,但事實上,已演變為另一種形式之『強制性合作開發事業』。」區段徵收逐漸成為公部門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及挹注財政的最主要方式。政府財政愈是困窘,區段徵收制度愈是大受青睞,因為它除了可幫政府快速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外,並可獲得大面積的配餘地,經由配餘地的讓售或標售,可用來挹注國家及地方財政的嚴重不足。因此,民國79年行政院核定「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

  • 壩毀家園,興建水庫前的再思考

    壩毀家園,興建水庫前的再思考

    民國96年9月,巴陵壩在韋帕颱帶來的豪雨中崩塌。壩毀了,但壩帶來的問題至今仍然沒有解決。4月14日上午,大嵙崁溪流域(大漢溪)的泰雅族哈凱 (hagay)部落居民至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兌現遷村興建永久屋的承諾。 大嵙崁溪流域的居民主要以現在的北橫公路為出入道路,北橫公路前身為日治時期「角板山三星警備道」(民國前1年至5年完工),民國52年3月北橫公路開工,一直到民國55年5月完工通車。哈凱(hagay)部落由於過羅浮之後的主要道路是沿著大嵙崁溪左岸興建,因此右岸交通不便的聚落,在左岸公路闢建之後漸漸的移居他處,哈凱部落也因此遷居到巴陵橋附近。原以為遷居到巴陵橋附近,就可以世代安居的哈凱部落居民,卻怎麼也想不到民國62年興建的巴陵壩以及顢頇的行政系統,讓家園安居的美夢再次破碎。 石門水庫於民國43年興建,民國52年完工,原先設計每年泥砂的淤積量約為80萬立方公尺,完工該年9月的葛樂禮颱風

  • 後龍工業區開發全案終結—疲憊灣寶的自由淚光

    後龍工業區開發全案終結—疲憊灣寶的自由淚光

    審查委員的討論出爐,營建署副署長到會議廳宣布結果。副署長表示,委員們考慮居民意願與優良農地,討論後決議「全案駁回」,話語一出,台下沈默一陣,表情漠然,響起不太熱烈的掌聲。攝影機錄著,想拍下雀躍歡呼的一刻,非如預期,看著台下灣寶、海寶阿公阿媽們的臉龐,懂了那深沈的心情。想起俘虜營!當長期被囚禁、折磨,就算友軍攻破敵營,衝進大牢,解救戰俘,自由乍現時刻,也是在無法相信下,湧現解脫後的疲憊,無力歡呼。三年多,灣寶居民被囚禁在開發案的苦牢裡,那種三代相傳、一生相守的土地,一紙法令就輕易奪去的威脅,像著心頭巨石,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沉沉壓著。 從選擇抗爭開始,無論多少朋友加入,無論提出多少駁斥,開發案竟然就像九命怪貓,砍不死,打不敗,一再重生。大埔強收農地案,怪手入田剷稻,竟然引發風暴,形成一股轉機,但是在灣寶老農眼裡,卻是害怕的心更驚,擔心種下的作物,改天遭到一樣命運,許多人不敢種,讓田園休耕,

  • 流浪動物形骸 點燃生命關懷

    流浪動物形骸 點燃生命關懷

    目前正在台北當代藝術館展出的《活彈藥》聯展中,有一件結合了藝術與社會運動的作品─旅美藝術家張力山的「形骸孤島」。展場的一側是3000多隻流浪動物骨灰堆成的小山,清冷的白色燈光打在骨骸山上,訴說著台灣流浪動物的「出路」竟是如此「無路可出」。然而這件作品不是只有控訴。展場另一側用黃色燈光打在地上,形成溫暖的光圈,要讓參觀民眾用行動來改變流浪動物的處境:願意連署呼籲公部門正視動物福利的民眾,都可以撿拾現場流浪動物的骨灰,放入印有「政策影響萬千生命」的特製信封後再置於光圈內;策展單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將在展期結束時把信封寄至相關部門,傳達民眾對此議題的關切。藝術裝置在此化為一場社會運動:如果有越多人在參觀展覽時願意為流浪動物撿骨,淒冷的骨灰山就會一點一點消解,陳情的信封山則能越堆越高。面對每年有將近10萬隻流浪動物被處死、被化為一座座屍骸山的現況,「形骸孤島」有意教我們反省人類處置其他生命的粗暴。

  • 後龍科技園區 請作伙來,守護農業、農村與農地價值

    後龍科技園區 請作伙來,守護農業、農村與農地價值

    在丘陵與海岸之間,中港溪、後龍溪帶來雪山山脈后土,沖積出苗栗平原生產帶,這裡是後龍。苗栗縣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宣稱是「自然環境最佳的農作地區之一」,在全縣18個鄉鎮當中,雜糧、蔬菜耕作面積與生產量第1名,水田面積第2名,農戶人口數與稻米生產量第3名。在後龍的灣寶社區,世代安居一群素樸、善良、樂天、拼命的人。他們說,土地的價值是「情感」,他們的俗諺說「第一是田園,第二是某子」。這個所在,農委會撥款進行土地重劃、農水路改善,肯定他們的多元的生產與生活價值。這個所在,正是國家資源生產的敏感區,也是作物生產的高適宜地區,叫做「特定農業區」。但是,這裡的父母官,說這個地方的土地不沃、產值很低,說要徵收土地數百公頃,說未來將開發為300億產值的「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灣寶的居民說,他們的一切都是土地給予的,他們要保護土地,反對任何形式的開發。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點半,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將進入內政部區

  • 徹底反省國光石化轉彎

    徹底反省國光石化轉彎

    行政效能的意義不在決策速度,而在執行的順遂。馬總統連兩天造訪彰化芳苑後,環評多年未過的國光石化似乎有外移的轉機。此事件凸顯有關國家重大建設計劃選址問題應徹底再檢討,以免一再重蹈覆轍,不僅徒生紛爭,也影響廠商投資期程。作者擔任過環評委員與內政部區域計劃委員會委員,審查過許多的開發案,發現很多頗有產業競爭力的廠商,因為產業特性,污染與用水也相對有限,但常因基地選址問題引發較長較多的討論。至於引發重大爭議中科3、4期、國光石化等開發案,不僅規模大、耗水高,而且各種污染物排放量也大,影響層面既深且廣。面對這類開發案,我們應先釐清它的產業類型是否適合地狹人稠、自然資源有限的台灣?其次如何規劃相對適合此種產業發展的區位?實際經驗告訴我,這類的開發計劃,上述第一層問題,一向在經濟至上的心態下,從未被執政者認真考量。第二層問題,重大開發案花落誰家,通常是政治人物為「繁榮地方」競相角力的結果,並未落實客觀的

  • 後龍科技園區 國土失控與濫用的撥亂反正

    後龍科技園區 國土失控與濫用的撥亂反正

    後龍科技園區既然是一個「不合理、不適當、沒必要」的開發案(見前文),但開發單位(縣府及其委託的顧問公司)以及經濟部工業局卻沆瀣一氣,提供許多錯誤、扭曲的資料,意圖誤導委員判斷與決策,略舉例如下:其一,錯誤計算,將當地平均產值壓低至4.5萬元。以錯誤的計算方式(擴大分母之耕種面積)將產值壓低5.7倍。如依實際耕種面積計(扣除該年休耕、輪作等非實質農作使用的面積),農作土地之真實平均產值應為26萬元,明顯高於一般水稻區年產值21萬元,更遑論灣寶地區一再被漠視的高產值有機農業全未被納入計算。其二,扭曲資訊,宣稱地主同意率75%。依據苗栗縣府歷經4個月的調查結果(截至2011年3月10日前),同意與有條件同意的地主僅107人(且有條件同意之「條件」及條件同意之人數從未說明),佔全部地主(431人)不到25%。但苗栗縣府卻將回收問卷(僅142份)中之同意與有條件同意者(107份),曲解為地主同意率7

  • 後龍科技園區 不合理、不適當且沒必要

    後龍科技園區 不合理、不適當且沒必要

    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自經濟部工業局96年10月25日(工地字第09600781610號)函送可行性規劃報告到內政部,徵求中央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同意開始,迄今已3年5個月。期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2010年6月4日)退回本案,並請苗栗縣政府就審查意見(限期6個月內)補充資料再提會討論。苗栗縣政府於100年1月13日再度函送本案,並已於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3月10日)經委員決議「諸多爭議苗栗縣政府無法正面回答,因此依上次會議結論,不再給苗栗縣政府補件機會,將本案直接送大會決定。」檢視苗栗縣政府對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大約有幾種回覆方式,包括避重就輕、答非所問、提供錯誤資料、置之不理等,而這也正是區域計畫委員幾度審理本案過程中,理性討論所面對的最大「困境」。苗栗縣政府根本無法(或者不願意)面對理性的提問,亦從未釐清所有問題,更對委員提出關於「合理性、必要

  • 不蓋國光又怎樣!進口乙烯不就得了!

    不蓋國光又怎樣!進口乙烯不就得了!

    國內政治圈和名嘴界一堆專門唬爛的人,沒有能力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問題,恐嚇國人。擁國光案的官員說:國內乙烯自給率97%,年產量約300萬公噸,不蓋國光的話5年內會出現50萬噸的缺口。藍營名嘴更誇張,恐嚇說:國光的下游石化產業佔台灣GDP產值將近1/3,不蓋國光會導致42萬國人失業。簡直是睜眼說瞎話!你們還以為台灣人都是被嚇唬長大的?台灣需要的是乙烯,而不是國光。不蓋國光又怎樣!需要乙烯不可以用進口的嗎?根據全球石化行業資訊服務公司ICIS的調查,台灣生產的乙烯每噸1,130~1,150美元,而韓國產的每噸僅1,050~1,100美元,東南亞有的公司售價僅1,030美元。台灣產的又沒有比較便宜,幹嘛非要自己生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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