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電禁建與加嚴恐矯枉過正,阻斷農漁村因應災害的能源途徑
光電環評及禁建修法將於今日(11月14日)進立法院院會表決。光電環評能部分解決環境及社會問題,值得肯定,然而目前修法的版本,恐造成光電發展全面停滯,有悖於能源轉型淨零的目標。當我們目睹部分農漁民遭大型光電資本擠壓,亟欲為弱勢維護權益的同時,也必須留意另一群農漁民或居民正主動擁抱光電,期待用新科技、綠能及資金強化農業韌性,且易受災而成孤島的脆弱地區,亦須透過微電網、家戶型光儲系統,以提高其災害應變能力,以應對氣候變遷及鄉村衰頹的挑戰。如部分漁民安裝光電儲能,安然度過丹娜絲風災停電、免於漁損,廣泛引起漁民關切能源自主 。光電既可以是土地掠奪者,亦可成為守衛者。有賴縝密的制度設計,方可將資本洪流,化為復甦鄉村的源泉。然而目前一味加嚴管制、擴大禁建範圍的修法,恐有矯枉過正,扼殺部落、農漁村追求轉型的機會之窗。我們支持光電環評,但目前草案應環評及禁限建範圍應更細緻考量,建議修正如下:1. 地質敏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