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風場航道三禁令被判違法 漁民勝訴開離岸風電公正轉型先例
交通部航港局於2021年實施彰化風場航道管制,針對漁民與航運商發布「禁航」、「禁漁」與「強制報到」三大禁令,引發漁民不滿,並訴諸司法行動,歷經三年纏訟,終於本(5)月15日迎來司法勝訴。這是我國首次就風場航道規劃做出違法判決,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認為,本案能成為公正轉型在法制上的重要案例。漁民告贏交通部 風場航道三禁令全失效交通部航港局2021年頒布「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劃設航道與緩衝區,並對航運商與漁民實施嚴格管制,以確保航安。指南要求漁船「禁航」避免進入風場航道;也實施「禁漁」,禁止在彰化風場航道之南、北向巷道及分隔區進行漁業行為;更規定「強制報到」,要求所有穿越彰化風場航道的船舶,應向彰化航港局離岸風場航道船舶交通管理系統(Vessel Traffic Service,VTS)報到,違者將處以10萬~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