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縱谷聯盟/花蓮需要怎樣的畜牧場自治條例?
2020年,花蓮經歷「卜蜂養雞場」設場案,引發大批民眾站出來關心生活環境,隨後縣政府大動作撤照、卜蜂訴願成功,也引發「花蓮縣新設畜牧場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的討論。縣政府過去曾舉辦數場說明會、座談會,還找了學術機構來草擬自治條例草案,但最後都在「當地居民」與「畜牧業者」僵持不下的情境下,草草收場。在草案送入縣議會審理之前,這個僵持不下的情境,是否能找到平衡點呢?我們要什麼樣的花蓮?這是一個大哉問,卻也是自治條例要長成什麼模樣的關鍵!花蓮向來著名的好山好水,因為人口和產業結構,得以維持著比台灣西部更理想的環境。「農產品」註明產地在花蓮,通常就有品質保證的效果;這裡同時也是台灣人退休、移居、觀光旅遊的首選。水、空氣、土壤等自然元素,都是這片土地賦予花蓮的無價寶藏,當「農產品」與「好生活」同時發生在這片土地上,產生衝突時該如何調解?自治條例的爭點衝突體現在自治條例中數個條文內,首先要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