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島建設 別再複製本島那一套了!
夏天一到,又是觀光旺季,不只國外旅遊,國內旅遊也是篷勃發展,其中尤以離島觀光旅遊更是絡繹不絕。然而在這些熱絡的離島旅遊團背後卻襯托出離島應如何建設的古老卻嚴肅的話題──澎湖要不要允許博奕事業?金門大膽六小島要不要歸縣政府管?蘭嶼天池及朗島簡易港口建設永不永續?其實,《離島建設條例》在 2000年4月5日公佈時便指出,為了「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才制定此條例,其主旨相當符合「生態、生活、生產、體制」的「三生一體」之永續發展目標。可以說,政府想幫助離島的心情是濃厚的,想幫助離島發展是有心的,但不幸的是在執行時卻都變成沒有離島特色的硬體建設,導致離島建設跟台灣本島的惡質建設沒二樣──許多都是不永續的建設!相關單位在推動離島建設時,往往都抄襲台灣便宜行事的作法──將鋼筋加混凝土的工程等同於建設、等同於進步,完全忽略離島的人文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