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斐竣/保障利害關係人知情權 離岸風電必要的程序正義
經濟部於7月23日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下簡稱「要點」),又於9月2日舉行線上說明會,試圖釐清外界疑問。然而,關於高敏感區的確切座標位置,能源局依舊無法回答;攸關是否准予備查的各部會「聯審會議」,更是以尚在規劃作業方式含糊帶過。行遠致穩,筆者誠摯建議經濟部,在離岸風場申請案的最初階段,就應當保障利害關係人知情權。依據「要點」第六點,申請人必須提供風場位置圖及邊界範圍及其座標點位,以及風力機組布設圖及其座標點位。也就是說,這將是利害關係人獲知離岸風場開發相關資訊的最早時間點。能源局除了應將此資訊上網公告,其所召集的「聯審會議」也應當開放利害關係人參與會議並陳述意見,尤其是受離岸風場影響最大的漁業部門。漁業署距離實際從事捕撈的漁民過於遙遠,著實難以反映在地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