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海寧

執業律師。執業領域為電業及能源法,也涉略氣候法律及ESG。在台灣時研究國際公法與國際貿易法,到美國後起心動念開始研究環境法與行政法。關切環境、氣候、永續與貿易議題,也熱衷法律在這些議題中與其他人文社會學科的互動。工作之餘偶爾發表文章,和不同圈子的夥伴進行有趣的倡議和研究。熱愛大山大海及很書呆的旅行,喜歡讀書、看紀錄片、爬山、以及發掘城市中的咖啡店。一隻柴柴的主人,堅實的狗派,偶爾變貓派。所有發表均為個人見解,不代表本人任職之事務所、所屬公會或任何其他機構之立場或意見。
  • 保育新篇章:祕魯無螫蜂成為第一個在法庭上擁有權利的昆蟲

    保育新篇章:祕魯無螫蜂成為第一個在法庭上擁有權利的昆蟲

    秘魯通過法律,承認當地的無螫蜂(stingless bee)是權利主體。這是昆蟲被認定享有法律上固有權利的首例,代表牠們的棲地受到威脅時,法律將授權行政機關保障其生存的權利。過去的環保法規源自人對動物的「保育」,這項法規轉而承認非人也有主體性,讓「保育」有了全新的概念。對文化、生態均有重大貢獻無螫蜂與常見的蜜蜂親緣關係密切,體型較小,螫刺高度退化,無法用來防禦,只能靠叮咬來保衛巢穴。無螫蜂是地球最古老的蜂,有600多個物種,分布於熱帶地區。在亞馬遜地區,牠們為咖啡、巧克力、酪梨及藍莓等約80%以上的原生植物授粉。秘魯亞馬遜調查研究員狄加多(César Delgado)指出,除了植物繁衍, 無螫蜂對提高生物多樣性、森林保育、全球糧食安全也很重要。亞馬遜中部的阿沙寧卡人(Asháninka)數百年前開始養無螫蜂,從飲食、醫療、製作工具、到祭祀儀式等,到處可見蜂蜜、蜂蠟等各種蜂產品的應用。然而,

  • 國際法的歷史時刻:關於氣候變遷,國家的義務是什麼? 將開啟新形態的國際氣候訴訟?

    國際法的歷史時刻:關於氣候變遷,國家的義務是什麼? 將開啟新形態的國際氣候訴訟?

    7月底,國際法院公布了一份歷史性的諮詢意見,指出保護氣候是所有國家應共同承擔的「對世義務」,任何國家都有權利要求排放大國停止其不當行為,甚至可以透過國際法庭尋求救濟。這份諮詢意見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為全球氣候治理提供了重要指引,勢必將影響未來的氣候談判。繼國際海洋法庭及美洲人權法院分別就國家對於氣候變遷的國際法義務做成諮詢意見之後,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終於也在今年7月23日,針對「關於氣候變遷的國家義務」作成了全體法官一致決的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這份諮詢意見經歷了漫長的倡議之路,從一群萬那杜法學院學生發起國際法的氣候自救倡議,到小島嶼國家集結力量將國際法倡議推進聯合國,再到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請國際法院作成諮詢意見,國際法院作成諮詢意見的過程中,也經歷史上參與度最高的書面及言詞陳述程序。

  • 祕魯農夫對抗碳排大戶:當冰川消融,誰該為洪水風險買單?

    祕魯農夫對抗碳排大戶:當冰川消融,誰該為洪水風險買單?

    編按:在德國營運燃煤電廠的能源公司,是否應該為過去排放的溫室氣體,對遠在1萬公里之外的冰川潟湖還有房子所有人負責呢?本篇文章深入剖析祕魯農夫對德國能源巨頭萊茵能源提出的訴訟案,為何能成為氣候正義路上雖敗猶勝的一役。從2015年11月起,歷經了十年原審及上訴的攻防,居住於祕魯安地斯山脈的農夫柳亞(Saúl Ananías Luciano Lliuya)向德國能源巨頭萊茵能源(RWE AG)提起的民事訴訟,在第一審敗訴上訴後,德國哈姆(Hamn)高等區域法院在2025年5月再度判決柳亞敗訴(下稱「本案」)。雖然敗訴了,但在氣候法律圈中,本案卻是在司法救濟路上追求氣候正義雖敗猶勝的一役。安地斯山農夫控告能源巨頭居住於秘魯的柳亞,依據《德國民法典》第1004條第1項規定「所有權人的妨害除去請求權」,向萊茵能源母公司提起確認及損害賠償之訴。他主張,萊茵能源過去至今大量排放溫室氣體造成氣候變遷,使他所

  • 美國氣候憲法訴訟里程碑判決 蒙大拿州最高法院怎麼說?

    美國氣候憲法訴訟里程碑判決 蒙大拿州最高法院怎麼說?

    美國加州洛杉磯大火引發世界矚目,在關心救災、探討保險業如何因應之餘,也無法避免聯想,這會不會將是氣候變遷下的日常?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對人類賴以為生的環境系統產生的威脅有多強大,剛好也在美國蒙大拿州最高法院近期出爐的氣候判決中描繪。環評可以不用考慮溫室氣體排放嗎?此案是由一群12到18歲的蒙大拿州青年提起,也是美國第一宗氣候憲法訴訟進入法庭實質審理,且原告取得有利成果的判決。對美國氣候法律運動來說是一個里程碑案件。這則判決的爭議源於蒙大拿州法律[1]規定,環境影響評估「得不考量本質上為區域、全國或全球的實質或潛在環境影響」,且任何以溫室氣體排放對蒙大拿境內或境外產生負面影響為由,挑戰行政機關的決策並未經過環境影響評估或所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不充分的主張,均不得影響或延後行政機關核發許可或執照,也就是俗稱的「MEPA限制(MEPA Limitation)」。

  • 川普再退《巴黎協定》不難,但UNFCCC或許很難說走就走?

    川普再退《巴黎協定》不難,但UNFCCC或許很難說走就走?

    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結果揭曉後,川普即將再次回歸白宮對於國際局勢及美國各方面政策的影響,討論可以說是轟轟烈烈。其中一個關鍵議題,莫過於川普重返執政後,美國的氣候政策將如何扭轉?又或者更務實的說,再次倒退?這樣的質疑頗有正當性,畢竟川普在競選期間不斷聲稱氣候變遷是個「騙局(hoax)」,無視美國境內因極端氣候事件而飽受摧殘,繼續開著匪夷所思的氣候玩笑,上週還提名了著名的化石燃料支持者暨氣候懷疑論者萊特(Chris Wright)擔任能源部會首長。UNFCCC與《巴黎協定》:美國會再度退出嗎?緊接著美國大選,國際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9次締約方會議(簡稱COP29)在亞塞拜然首府巴庫展開。一片政治喧囂之中,眾人可想而知的疑惑是:美國會再次退出《巴黎協定》,甚至《國際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嗎?在美國,《巴黎協定》是歐巴馬在任期間以行政命令方式簽署通過。2017年,川普擔任美國總統第一

  • 為下一代提告:韓國判氣候法違憲 對台灣有什麼影響?

    為下一代提告:韓國判氣候法違憲 對台灣有什麼影響?

    編按:南韓憲法法院最近做出了一項歷史性判決,宣判國家不能把中長期減量目標留到「以後再說」,讓未來世代背負龐大負擔。這項判決創下亞洲先例,也將為台灣國內情勢帶來影響效應。2024年8月底,由四件聲請案合併審理,一共歷經近4年半訴訟程序的韓國氣候憲法訴訟案,終於迎來了「部分」勝利。在此案中,韓國憲法法院認定《韓國碳中和基本法》及施行細則只設定了到2030年的國家減量目標應不低於35%(以2018年為基準年),卻未規定2031年至2049年的國家減量目標,根本無法確保韓國在2050年可以達成碳中和,也對未來世代加諸過苛的減碳負擔。韓國憲法法院進一步認定,《碳中和基本法》除了欠缺對2031年至2049年的國家減量目標的相關規定,而是規定由政府每五年決定接下來的減量目標,不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依據憲法上的不足禁止原則,也無法達到國家在氣候危機中對人民基本權保障的最低限度要求,因此判定《碳中和基本法》

  • 丹麥續押反捕鯨人士華森 保育團體憂引渡日本恐關15年

    丹麥續押反捕鯨人士華森 保育團體憂引渡日本恐關15年

    知名反捕鯨人士華森(Paul Watson)7月前往北太平洋,打算阻止日本捕鯨途中,船隻停靠格陵蘭時被捕。格陵蘭法院4日裁定,華森關押期限延至10月2日,以決定是否將他引渡到日本受審。日本2010年代在南極大量獵殺鯨魚,華森在阻止捕鯨行動中,與日本捕鯨船發生激烈衝突。這次華森被捕是根據日本12年前發出的逮捕令,指控他造成船隻損害與船員受傷。支持華森的人士擔心他若被引渡,恐在監牢度過餘生,正積極奔走,訴求釋放華森。2010年代:拯救鯨魚 數度衝撞日本捕鯨船隊73歲的華森是「海洋守護者協會」(Sea Shepherd Conservation Society)創辦人,擁有加拿大與美國雙國籍。2010年代,日方以科學研究為名規避商業獵捕禁令,在南極大量捕鯨。海洋守護者協會強力阻止,雙方屢次爆發衝突、甚至發生船體衝撞。

  • 青年氣候訴訟2年就見成果! 夏威夷承諾2045年交通零碳排

    青年氣候訴訟2年就見成果! 夏威夷承諾2045年交通零碳排

    面對不斷高漲的交通需求,新建高速公路是唯一的途徑嗎?愈來愈多的車輛,讓二氧化碳排放高升。夏威夷州州長、運輸局(HDOT)官員同意,這做法必須改變。根據新協議,夏威夷要在5年內完成步行、自行車與轉乘交通網;到 2030年以前投入4000萬美元擴大電動車充電網; 2045年前達成陸運、島與島間的空海運零碳排。這份協議不是來自政治人物的氣候野心,而13位夏威夷青少年發起氣候訴訟的成果。法院將保留管轄權,直到協議確實執行完畢。高速公路不停建 氣候危機更嚴重夏威夷的「納瓦欣(Navahine F.)訴夏威夷運輸局」案是全球第一個由青年主導來挑戰交通部門減碳的氣候憲法訴訟。原告分別來自夏威夷的大島、歐胡島、莫洛凱島、茂宜島和可愛島。2022年發起訴訟時年紀介在9至18歲間,訴求明確指向運輸碳排放。15歲的納瓦欣是原告代表。他來自歐胡島。10個世代以來,他的家族都是使用傳統方式種植芋頭。但是,近年的極端

  • 化石巨人與蚊子之戰 美多州推動「氣候超級基金」要石油公司為30年碳排買單

    化石巨人與蚊子之戰 美多州推動「氣候超級基金」要石油公司為30年碳排買單

    極端氣候造成的損害該由誰買單?美國紐約州、麻州、馬里蘭州、佛蒙特州均提出「氣候超級基金法」(Climate Superfund Act),要求化石燃料產業為過去數十年的溫室氣體排放負責。各州立法進度不一,佛蒙特州已在2日順利通過參議院審查。但該州議員坦言,不希望當上領頭羊,因為未來還得面對化石燃料產業巨人的強力反擊。為過去30年碳排負責去(2023)年7月,美國東北部迎來百年來最嚴重暴雨,大雨狂炸佛蒙特州,首府汪洋一片。州政府估計,洪災造成納稅人的財產損失超過10億美元。佛蒙特州1月提出S.259法案,又稱「氣候超級基金法」,4月2日州參議院表決通過,目前正在眾議院審查。

  • 蓋一座加劇溫室氣體排放的電廠,是否符合公益?

    蓋一座加劇溫室氣體排放的電廠,是否符合公益?

    前陣子和在氣候倡議團體工作的朋友聊天,他與我分享美國夏威夷州最高法院近期有一則特別的判決出爐,說這則消息肯定會讓氣候倡議工作者對這個世界重燃信心。半信半疑的我把判決找來看,果真拍案叫絕,加上這個主題頗能與台灣當前的電力、能源政策環境連結,就決定以判決做為本專欄的第一篇文章:「In re Haw. Electric Light Co., Inc.」。夏威夷生質能電廠訴訟的起因故事的來龍去脈是這樣子的。能源公司Hu Honua Bioenergy, LLC(下稱Hu Honua)規劃在夏威夷蓋一座以燃燒尤加利樹(木材)為發電方式的生質能(biomass)電廠,並預計與夏威夷電力公司(Hawaii Electric Light Co., Inc.,下稱HELCO)簽訂購售電契約,將生質能電廠產生的電能賣給HELCO,再由HELCO供電至夏威夷的電網。HELCO與Hu Honua的電力交易需要經過

  • 蓄意傷害環境可能吃上牢飯 多國考慮將「生態滅絕」入罪

    蓄意傷害環境可能吃上牢飯 多國考慮將「生態滅絕」入罪

    人類破壞環境的行為,通常只有在傷害更多人類時才會受到重視,然而現在有愈來愈多國家認真考慮,將大規模破壞環境的「生態滅絕」(ecocide)正式定調為刑事犯罪。多國討論生態滅絕入罪根據「停止生態滅絕組織」(Stop Ecocide International,SEI),墨西哥眾議員巴隆佩拉萊斯(Karina Marlen Barrón Perales)7月30日提案將「生態滅絕」正式入罪。草案要求在墨西哥《聯邦刑法》加入新條款,任何人或組織在「明知可能對環境造成嚴重、大規模或長期傷害」的情況下犯下不法行為,將可求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且每日罰金高達1000至1500墨西哥披索(約新台幣1800元至2750元)。

  • 九小島國忍不住了 提請國際海洋法庭:國家即將沉沒 碳排放國不用負責嗎?

    九小島國忍不住了 提請國際海洋法庭:國家即將沉沒 碳排放國不用負責嗎?

    全球暖化導致海平面上升,排碳量少的小島國家受害最深。吐瓦魯、萬那杜等九個小島國家決定聯合起來,要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給個解答,溫室氣體排放讓他們的國家深陷危機,甚至即將沉沒,排放國難道不用負責?法庭11日進行了一場里程碑意義的聽證會,探討海洋吸收溫室氣體是否算環境污染。如果是的話,國際海洋法公約的會員國將有法律義務減少碳排放。此案將成為第一個以保護海洋為宗旨的氣候正義案件。國際海洋法法庭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中解決爭端的重要機制。根據公約,海洋污染是指「人類直接或間將物質或能量引入海洋環境……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生物資源……等有害影響。」。九個國家依據公約請求國際海洋法院做成諮詢性意見,以澄清公約下會員國避免、減少並控制因人為溫室氣體排放而危害海洋環境的義務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