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臨

又名小鹿,經常把筆搬來搬去,喜歡潛水、爬山、旅行、音樂、文學、電影、煮咖哩、吃甜點...族繁不及備載。身而為人有點抱歉,也以鹿刻Luke為名寫字,努力辨識海中每一滴水的真名。
  • 環署擬請金融機構主責「碳交易」 金管會反對

    環署擬請金融機構主責「碳交易」 金管會反對

    環保署規劃修改《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預計3月公布修正,近期陸續與各部會舉行研商會議。由於修法涉及碳費、碳交易、調適專章等諸多面向,條文由34條翻倍到62條,各部會都提出不少意見。針對碳交易,環保署原規畫參考國際趨勢,由金融專業機構辦理。但金管會代表則說,碳排額度跟有價證券性質不同,應回到環保署管轄,雙方各持己見。環保署擬由證交所處理碳交易事務  金管會代表多次發言反對 為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緩氣候變遷造成的衝擊,聯合國《京都議定書》提出了「碳交易」規範,2005年在歐盟上路,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是目前國際上最大、最成熟的碳交易市場,也使歐盟2020年碳排較2005年降20%以上。碳交易制度需由政府核配企業的碳排上限與減碳義務,若企業碳排低於核配限值,可將排碳額度賣給其他減碳不足的業者,讓減碳產生利潤,並增加企業排碳成本內部化

  • 允能風場擬於候鳥過境布海纜 環委憂影響棲息「無法接受」

    允能風場擬於候鳥過境布海纜 環委憂影響棲息「無法接受」

    雲林外海的允能風場開工後風波不斷,去年與漁民發生海上衝突,又受疫情與氣候影響,導致工程延宕,原定去年應完成海纜布設,如今海纜卻還在船上,且該布纜船四月之後已被其他業者「預定」,達德公司因此提出環差申請,擬推翻「11月~3月不施工」的環評承諾,要提早於候鳥過境季節的2月於潮間帶佈設海纜。本案於今(8日)初審,在場環評委員連番批評,業者因工程延宕而犧牲環境「無法接受」,最終決議本案不同意變更,後續須送環評大會確認。海象不佳、疫情影響  達德能源允能風場工程大延宕離岸風電須透過海底電纜將電力傳回陸上變電站,海纜上岸時勢必會經過潮間帶,為避免影響潮間帶鳥類生態,政策環評時即建議「潮間帶電纜施工期間避開11月至隔年3月」,之後包含允能風場在內等多個離岸風場都在環評階段做出相應承諾,才通過環評審查。達德能源的允能風場位於雲林外海8~17公里處,距離白海豚重要棲息範圍僅約3公里,預計要設置80支風機,總

  • 你家魚塭是光電先行區嗎? 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上線一次看

    你家魚塭是光電先行區嗎? 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上線一次看

    由工研院綠能所架設的「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6日正式上線,網站上提供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全台各地漁電共生先行區的環社檢核資料,並連結GoogleMap,在地居民可以直接查詢自家地號是否在先行區的範圍內,並提供當地的區位議題,希望透過資訊公開的方式,增加民眾參與,讓太陽光電推動更順利。一站了解漁電共生環社檢核先行區  位置、議題、會議記錄一目了然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能源轉型,經濟部目標在2025年完成至少20GW(百萬瓩)的太陽光電,其中地面型佔約14GW,卻陸續發生部分地面型案場,因涉及林地、農地、山坡地、養殖漁塭等問題,在生態、景觀、環境等議題上,引起地方居民反彈,光電業者也無所適從。為此,經濟部2020年推出環社檢核機制,以快篩的方式,強化地方居民的參與,希望能將業者更有效率的引導到合適開發的案場,並以漁電共生做為示範計畫。透過漁電共生專區納入 「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

  • 2021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定案 離岸風電每度跌破5元

    2021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定案 離岸風電每度跌破5元

    原訂去年底前公告的2021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能源局終於在今(7日)正式公告,以離岸風電降幅8.59%最大,每度電跌破5元。太陽光電則以地面型調降3.5%最高,但新增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漁電共生、農電共生的「一地兩用」獎勵費率,也首次因應環社檢核,給予漁電共生1%的「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今年首次針對小水力設定差別費率級距,換算漲幅近10%。為鼓勵業者投入再生能源,經濟部能源局以固定費率(躉購費率)承諾未來20年的官方收購綠電價格,以利投資者評估成本效益。躉購費率考量國際綠電趨勢及物價浮動、發電技術等成本因子,每年皆會檢討調整,優先鼓勵開發最佳資源場址、技術成熟、具節能減碳與經濟效益者,但為兼顧區域均衡發展,能源局也會制定獎勵機制與差異化費率。

  • 能源局背書風機安全性 沃旭大彰化西南風場環差過關

    能源局背書風機安全性 沃旭大彰化西南風場環差過關

    沃旭能源的大彰化西南風場第一期,原定今年年底前併網,經現地環境調查後,考量結構安全,沃旭決定調整風機與變電站的水下基礎設計,加粗、加重基樁,並擴大海床保護工面積,因此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環委白子易憂心,目前設計的安全係數不足以抵禦極端颱風,能源局表示,會嚴格把關離岸風電安全性。該案於昨(6日)決議直接通過,無須再做修正。沃旭能源表示,預計今年1月取得施工許可後馬上開工。風機、變電站基樁加粗加重  海床保護工面積增加四倍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場於2018年通過環評,總裝置容量約630MW,分兩期開發,第一期約295MW,今年1月取得施工許可後就要開工,最快今年底併網。開發單位表示,工程團隊進一步完成詳細現地調查後,考量台灣當地地質、海流等環境條件,為強化結構安全,變更細部設計,而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本次環差主要為變更風機基樁、管架與變電站基礎及海床保護工設計。每支風機管架最大重量由12

  • 籌設許可卡關中 麗威風場仍闖環差 環委不給過

    籌設許可卡關中 麗威風場仍闖環差 環委不給過

    桃園外海的麗威風場因涉飛安問題,未能取得民航局同意,2020年8月其籌設許可遭能源局退回,修正後已再送審,同時對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行政訴願,目前仍在行政救濟程序。此外,麗威風場變更變電站及陸纜的環差申請,今(5日)召開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有環委認為,審查已遭能源局退回的案子,有點怪怪的,該案決議補正再審。能源局則於會後透露,在相關行政救濟程序完成前,暫時不會啟動遞補機制。麗威風場雙管齊下拚敗部復活  提行政訴願並重新申請籌設許可達德能源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的最大開發商,獲得雲林外海708MW的允能風場與桃園外海350MW的麗威風場,總開發裝置容量超過1GW,約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總量的18%,兩座風場的開發卻紛紛遇到難題。麗威風場於2017年7月通過環評審查,卻因緊鄰桃園機場,遲遲未能取得民航局同意,能源局在2020年8月以「要件不符」退回其電業籌設許可申請,外傳將在今年啟動遞補程

  • 新版空污防制區出爐 宜花東三縣及格 這六個縣市最差

    新版空污防制區出爐 宜花東三縣及格 這六個縣市最差

    環保署去(2020)年12月29日公布最新的「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全台22個縣市中,僅宜蘭縣、花蓮縣與台東縣為空氣品質全數達標的二級防制區,其餘19個縣市臭氧(O3)八小時濃度超標,成為三級防制區,其中又以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與金門縣這六縣市最差,在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和臭氧八小時濃度上,皆不及格。最新空品數據:PM2.5濃度基隆、台北、新北等七縣市達標《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中央應依空氣品質狀況,將各縣市分為三級空污防制區,除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護區等法定的一級防制區以外,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區域為二級防制區,未符合空品標準的則為三級防制區。該標準至少每四年檢討一次。

  • 今年趕不及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暫緩公布

    今年趕不及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暫緩公布

    經濟部能源局將在今年年底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細則。不過,能源局組長陳崇憲今(31日)表示,由於各界對部分內容仍有諸多意見,需要再討論,不會在年底公告,也沒有預計的公告時間,定案後才會對外說明。離岸風電第三階段 區塊開發規則意見多 能源局:仍須再討論配合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預計在2025年以前完成5.5GW的離岸風場佈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則預計在2026年~2035年的10年間,釋出累計10GW的離岸風場裝置容量。今年6月起,能源局就舉行多場區塊開發機制的意見徵詢會議,並於11月公布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擬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原預計今年底前就要正式公布區塊開發規則,最快於2022年第二季展開第一期選商作業。

  • 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綠色和平批太寬鬆 揚言提台灣首宗氣候訴訟

    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綠色和平批太寬鬆 揚言提台灣首宗氣候訴訟

    延宕已久的用電大戶條款終於在今(31日)正式公告,將於明年元旦上路,經濟部確定將要求電力契約容量達5000瓩(kW)以上之企業,於5年內設置10%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或以儲能設備、購買綠電、繳納代金等方式替代;能源局為鼓勵企業提早設置,也設定早鳥優惠,用電大戶若提前3~4年完成設置,義務容量僅須8~9%。但長期關注用電大戶條款的綠色和平批評,今天公告的條款已經遠離「污染者負責」的立法意旨,條文設定獨厚用電大戶。綠色和平計劃在明年1月提起首宗氣候訴訟,要求經濟部與企業共同承擔氣候責任。用電大戶門檻仍為契約容量5000瓩未放寬 名冊不公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完成修正,增訂第12條「用電大戶條款」,能源局進一步訂出子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原本預計於2019年底就要上路,卻於草案預告後各界出現不同的聲音,又碰上疫情攪局,因此實施日期一延再延,終於

  • 因應電業自由化 經濟部擬修《能源管理法》要求業者公開售電資料

    因應電業自由化 經濟部擬修《能源管理法》要求業者公開售電資料

    因應電業自由化、能源轉型,為強化能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經濟部能源局24日預告《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擬強制業者公開能源銷售資料,未依規定公開可處50萬元罰鍰;能源供應業者,若不遵行主管機關對能源調節、限制等規定,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經勸導未改善者,可勒令停業、對負責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能源轉型重要一環  《能源管理法》修法三大重點《電業法》修正案於2017年1月11日三讀通過,宣告台灣正式朝向電業自由化發展,劃分兩階段改革,預計修法後2.5年,以「綠電先行」的原則,逐步放寬再生能源的發、售電限制;修法後6~9年,原先發電、輸配電、售電一條龍的台電公司得進行「廠網分工」拆分,輸配電的電網維持國營,發電與售電的業務則開放市場參與。

  • 底渣真面目 廢棄物如何變產品? 走進全台最大焚化底渣再處理機構

    底渣真面目 廢棄物如何變產品? 走進全台最大焚化底渣再處理機構

    編按:1991年我國啟用第一座大型垃圾焚化廠,每日處理量僅約900噸,30年過去,全台已有24座焚化廠,每天燒掉近2萬噸垃圾,卻也帶來每年90萬噸底渣、20萬噸飛灰,成為新的廢棄物處理難題。背後龐大的焚化量能,帶來底渣促銷壓力。2021年元旦環保署將開放道路緣石、紐澤西護欄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廢棄物」究竟如何變成「產品」,在你我日常生活中共存?走一趟全台最大底渣處理機構、焚化量最大縣市高雄市的100%底渣再利用經驗,《環境資訊中心》試圖揭開焚化底渣的真面目。1991年台北市內湖焚化爐啟用,為我國第一座大型焚化爐,隨後焚化逐漸取代掩埋,成為我國廢棄物處理的主要方式。然而,垃圾不是燒掉就沒事。垃圾焚化後,大約會剩餘15%底渣、3%飛灰,成為新的廢棄物處理問題。為了解底渣如何變成再生粒料,在一場環保署媒體參訪活動中,得以走進全台最大焚化底渣處理機構「力優勢」,前往其位於屏東的廠區,一窺「廢棄物」

  • 底渣再利用 環署開放焚化再生粒料多元去化 2021年上路

    底渣再利用 環署開放焚化再生粒料多元去化 2021年上路

    編按:1991年我國啟用第一座大型垃圾焚化廠,每日處理量僅約900噸,30年過去,全台已有24座焚化廠,每天燒掉近2萬噸垃圾,卻也帶來每年90萬噸底渣、20萬噸飛灰,成為新的廢棄物處理難題。背後龐大的焚化量能,帶來底渣促銷壓力。2021年元旦環保署將開放道路緣石、紐澤西護欄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廢棄物」究竟如何變成「產品」,在你我日常生活中共存?走一趟全台最大底渣處理機構、焚化量最大縣市高雄市的100%底渣再利用經驗,《環境資訊中心》試圖揭開焚化底渣的真面目。底渣棄置頻傳 環署嚴格管制流向、再推廢棄物資源化台灣地狹人稠,焚化爐飛灰與底渣早年都是送去掩埋,隨著掩埋場逐漸飽和,環保署於2002年推動底渣再利用,希望借鏡國際經驗,將底渣處理成再生粒料,卻因管理機制不足,導致台中、台南等地發生多起疑似底渣棄置的案件,讓外界對底渣再利用產生高度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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