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CA工人盼得遲來正義 法院認證風險概念 將影響後續工傷、環境訴訟
「阿窕!我們贏了!」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激動向戰友黃春窕喊話,黃春窕則與許多受害工人一樣,因罹癌等疾病而無法親自到場迎接等待多年的遲來正義。17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宣判RCA(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等 95年度重訴更(一)字第4號侵權行為案,RCA需賠償5億6445萬元。對此勝訴結果,RCA工人表示這個判決的意義是證實了RCA公司當年確實造成傷害,且必須為此付出代價。RCA工人原本所提出的賠償金額合計有27億元,如今僅判賠5億多元,自救會與律師團認為雖不滿意可以接受,劉荷雲表示,此宣判代表的是RCA當年確實造成污染,也該付出代價。律師林永頌認為,此判決證實了污染造成傷害的因果關係,依照經驗,工傷與環境訴訟中,因果關係舉證一向非常困難。且包括死亡、疾病與無發病的3組都有獲賠,無發病者因面臨了患病風險增加而獲賠,也顯示法院有風險概念,這將影響往後的工傷與環境污染訴訟。劉荷雲強調,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