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

  • 離岸風電時代的漁業轉型 合理金錢補償外還能怎麼做?

    離岸風電時代的漁業轉型 合理金錢補償外還能怎麼做?

    位於苗栗外海的海洋風電(Formosa 1)風光完工,為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寫下重要的一筆。然而在2015年5月,當地的刺網漁民組成自救會,在漁船上豎起白旗與標語,出海抗議。漁民接受電視媒體採訪時表示,將來若風機林立,必定會影響漁業作業,「漁船會撞到風機」、「刺網漁民會失業」、「補償分配不公」。同年7月,彰化漁民也因為不滿業者違反協議、擅入海域打樁,而組織漁船出海抗議。在國家發展再生能源、離岸風電的重要政策下,漁民的生計問題要如何兼顧?如何化解漁民的疑慮?漁業轉型怎麼轉?不想或無法轉型的漁民,其後續航行安全又該怎麼照顧?風場蓋好了,對漁業資源影響大不大?首先漁民最關心的問題,應當就是離岸風場的開發,是否會影響漁業資源。以生態觀點看離岸風場對魚類與底棲生物的可能影響,在施工階段雖有短暫負面效應,但在施工後的運轉階段,風機基座將發揮人工魚礁的聚魚效果,對生物多樣性與漁業資源反而都具有正面效益。海洋

  • 風機的水下世界 從風場開始思考海洋 學者:需長期監測與永續管理

    風機的水下世界 從風場開始思考海洋 學者:需長期監測與永續管理

    今(2019)年10月,台灣首座具商業規模的離岸風場完工,22支風機矗立於苗栗外海,預計年底正式商轉,為台灣離岸風電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從陸上走向海洋,看起來乾淨、有效率又有如入「無人之境」的離岸風電,在規畫與施工的擾動過程中,意外掀出我國多年來乏人問津的海域管理與海洋生態調查問題。全球風機發展不到30年 從IUCN資料看海洋生態衝擊當提到離岸風電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許多人可能直覺想到鯨豚等海洋哺乳動物,但更重要的其實是維持海洋生物共存的生態系。「重點絕非只有鯨豚,範圍也不能只限風場」,資深生態研究員在接受環境資訊中心專訪時曾提醒,「鯨豚再怎麼厲害,也無法在棲地衰退、食物鏈崩潰的海洋環境裡存活。」那麼,離岸風電會不會影響海洋生態[1]?台灣才剛起步,目前尚無長期監測數據,恐怕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世界上最早的離岸風機建於1991年,因此在1990年代以前,也幾乎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 182米高、22支風機矗立外海 蔡英文啟動首座離岸風場:讓台灣成亞洲綠能中心

    182米高、22支風機矗立外海 蔡英文啟動首座離岸風場:讓台灣成亞洲綠能中心

    能源轉型勢在必行,台灣第一座離岸風場「海洋風電」(Formosa1)經過半年多的安裝與測試,今(12)日於苗栗龍鳳漁港舉行啟用大典,總統蔡英文、經濟部長沈榮津、政委龔明鑫、立委陳超明與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等人出席共同見證台灣發展離岸風電的重要里程碑,海洋風電將於年底前商轉,總裝置容量達128MW,每年可供應12.8萬戶的用電量,超過苗栗縣總戶數的一半。蔡總統除重申2025年再生能源目標要達20%的政策目標,也當面請沈榮津著手研擬下個十年、2035年的離岸風電規劃,「我們雖然有先發優勢,但亞洲其他國家都已經開始追趕,台灣絕對不能把綠能產業的商機、技術跟就業機會白白讓給其他國家,我們要在全球能源轉型的這條路上抓住契機。」他強調,把基礎打好以後,下一步要讓台灣成為亞洲的綠能發展中心。首座離岸風場  海洋風電正式啟用  能源轉型從規劃成為事實海洋風電於2017年4月,由丹麥的沃旭能源、日本的JERA

  • 彰化漁港轉「離岸風電維運基地」 環評初審未過補件再審

    彰化漁港轉「離岸風電維運基地」 環評初審未過補件再審

    配合國家綠能政策,政府擬將彰化漁港「遠程計畫」用地變更為「離岸風電維運基地」,環評委員今天環評初審,對於白海豚生存之衝擊、空污排放物種類及數量評估有疑慮,要求補件再審查。彰化漁港用地位於彰濱工業區內鹿港區西北側,總面積51.09公頃,分為近程計畫29.40公頃、遠程計畫21.69公頃兩部分;近程計畫正辦理防波堤、內港口開闢及碼頭區與漁筏停泊區興建,遠程計畫尚未開發。因彰化漁港環說書於2007年1月通過時,審查結論提及遠程計畫施工前3年必須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審查通過才能動工,因此彰化漁港遠程用地決定轉「離岸風電維運基地」後,全案送環保署進行環評審查。環保署今天(16日)下午舉行此案環評專案會議,環保團體代表文魯彬擔心開發行為影響白海豚生存,環評委員則認為開發單位對於白海豚、鳥類、陸域生態之衝擊缺乏詳實評估,對於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都有疑慮。開發單位彰化縣政府表示,變更為維運基地之前陸域面積

  • 陸上工程先做 海域監測後年進行 西島彰芳風場環評變更過關

    陸上工程先做 海域監測後年進行 西島彰芳風場環評變更過關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CIP)旗下的彰化彰芳、西島離岸風電計畫為了趕上2021年彰芳第一期併網的期程,陸上的施工必須提前進行,因此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將原先承諾的「施工前環境監測項目及海域相關環境保護對策」更改為「海域施工前環境監測項目及海域相關環境保護對策」,增加「海域」兩字,讓陸上施工可以先進行,海域施工則最快到2021年4~6月再施作。環評專案小組聯席會議今(18)日一次審查,就通過本次的變更內容對照表,僅建議兩岸鯨豚穿越線目視調查可合併,且應納入四季均有調查期程。CIP所屬的彰芳、西島兩大離岸風場,上月底才通過第2次環說書變更的環差審查,新增「三腳套管」的風機基樁及新訂電纜配置路徑,短短不到一個月又有另一起環評案,且為「施工前」增加「海域」兩字。彰化縣政府代表就不解為何不在環差時一併處理。開發單位則

  • 雲林離岸風電 施工期間船筏補償談不攏

    雲林離岸風電 施工期間船筏補償談不攏

    雲林離岸風場預定明年3月動工,開發商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昨(4日)與在地漁民就施工期間漁、膠筏補償事宜再度協調。雲林離岸風場預計裝置80座風力發電機組,總發電量640MW(百萬瓦),每年約可發電21億度,由德商wpd達德能源集團開發,投資額約960億元,昨天針對施工期間縣內1100多艘漁船筏及膠筏補償金協調,總金額約1億元。雲林縣漁船筏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吳昭學表示齊頭式補償不公平,且換算下來,每艘船筏僅補償約10萬元,看不出開發商誠意。漁民林明珠說,每趟出海作業可捕獲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漁穫,實在難以接受達德提出的補償金。林明珠指出,離岸風場會不會影響海域環境生態,造成他們失去傳統作業漁場,相關的補償及開發應該更慎重討論。達德公司人員指出並未定案,而雲林風場距離岸邊8公里,且每座發電機組距離近800公尺,況且補償金是施工期間對漁民作業影響的補償,並不是要買斷船筏,更不是要漁民放棄漁業。

  • 沃旭彰化西北離岸風場 通過內政部海審會初審

    沃旭彰化西北離岸風場 通過內政部海審會初審

    沃旭能源的「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於2018年通過環評審查,依法仍須經過經濟部的產業關聯性審查、內政部的海岸利用管理審查等關卡。海審會今(30日)進行「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案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查委員針對海纜埋設及上岸方式、生態監督內容及海堤維護工程做了詳細的討論後,原則上通過初審,但要視開發單位補充說明而定。沃旭第三風場  以HHD工法潛盾上岸、海纜深度兩公尺離岸風電最大供應商沃旭能源的「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共分為東北、西北、東南、西南四個風場做開發,四個風場的開發計畫已於2018年2月通過環評審查,東南與西南兩風場的海岸利用管理計畫,於同年底通過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海審會)審查。本次送審的為西北離岸風電計畫,該風場離岸約50公里,其中約8.6公里屬於近岸海域,雖配合使用北側共同廊道上岸避開環境敏感區與漁港、保護礁區,仍必然會經過沿海的漁會專用漁業權範圍、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

  • 整合離岸風電電纜及變電站 台電彰工升壓站環評過關

    整合離岸風電電纜及變電站 台電彰工升壓站環評過關

    台電為整合未來離岸風電各廠商上岸的陸上併網設施,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建設彰工升壓站,並擴建彰濱超高壓變電所,環保署今(17日)審查本案環評說明書,因案件已經第二次送大會討論,鳥類監測、景觀衝擊等問題皆以完成確認,本次主要議題為綠化補植等承諾,討論後決議通過。台電整合離岸風電最後一哩路 新建彰工升壓站、擴建彰濱變電所及輸電線路 為降低不同離岸風電商重複設置陸上併網設施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使北彰化外海各離岸風場的電力能與既有電力網絡併網,提升整體輸供電能力,台電於2018年10月提出要在彰濱工業區內新設彰工升壓站及變電所,經現場勘查及兩次小組初審後送至大會討論;今年6月環評大會決議需補件再審,需要更改輸電線路評分表分析及植生計畫。台電表示,本案包含彰工升壓站六座主體建築物施、彰濱超高壓變電所增設兩棟建築物、輸電線路(彰一開閉所至彰工升壓站間0.3公里之地下電纜線、彰工升壓站到彰濱超高壓變電所間7.1

  • 彰化漁港改離岸風電維運基地 環差審查未過關

    彰化漁港改離岸風電維運基地 環差審查未過關

    環保署今(24日)進行彰化漁港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差異與調查第一次審查會,多位環評委員認為報告中的「無明顯影響」、「無顯著變化」是避重就輕且輕描淡寫,認為開發單位論述模糊,環委表示,「雖然支持本案,但報告也必須要寫清楚說明白。」最終決議本案需補件再審,補充資料須包含空氣品質差異分析、海域生態及漁業資源調查、具體說明碼頭作業規劃、土方管理規劃、海域地形分析及施工期間交通分流計畫等資料。開發單位指噪音、空品、海域等無影響 環委:避重就輕彰化漁港開發計畫在2007年時有條件通過環評,然而因為資金不足及地方開發需求等原因,至今沒有真正動工,僅有進行防風林填築與圍堤工程。近來隨著離岸風場的開發,本計畫又重新啟動,預期將來提供風機的維修、管理人員來往的船舶使用,因此提出本案的第3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調查報告。開發單位彰化縣政府所聘雇的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代表表示,本案位於彰濱鹿港工業區內,開發面積約51公

  • 苗縣史上最高 海能風電繳1.19億印花稅

    苗縣史上最高 海能風電繳1.19億印花稅

    全台第二座商業離岸風場「海能風電」將建置於苗栗縣,17日合作開發商麥格理資本及上緯,在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見證下,向苗栗縣政府繳交1.19億元的印花稅,創下有史以來苗縣單筆印花稅最高稅收紀錄。海能風電風場(Formosa 2)位於苗栗竹南外海,計畫建置47座離岸風機,總裝置容量376MW,發電量與台電簽署購售電合約後,可供全台38萬戶家庭1年用電量,預計2020年完工、隔年商轉,麥格理資本公司為最大股東占整體75%,其次為上緯公司占25%。海能風電開發團隊17日繳交1.19億的印花稅挹注縣庫,不僅創下苗栗史上最高單筆稅收紀錄,更為推動地方建設帶來助益。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指出,台灣有98%能源仰賴進口,2%自主能源來自出磺坑的天然氣,盼離岸風電順利商轉,讓苗栗成為全國再生能源的示範標竿。

  • 全球風電高峰會 經部宣示2026年後開發規則年底出爐

    全球風電高峰會 經部宣示2026年後開發規則年底出爐

    全球風能協會(GWEC)及歐洲商會今(25日)在台舉辦「全球離岸風電產業高峰會」,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離岸風電已與半導體一樣成為台灣的明星產業,台灣更是取得風電「亞洲第1棒」。而能源局代理局長李君禮則宣示經濟部2026年到2030年將可釋出1年1GW、共5GW的風場,並向在座外商喊話「推動離岸風電,開發商一個都不能少」。GWEC執行長Ben Backwell則表示,外資不斷進駐台灣,可看出台灣成為亞洲第二大離岸風電市場的潛力,投資也將為台灣經濟帶來巨大助益,創造工作機會並帶動當地供應鏈。歐洲商會執行長何飛逸則表示,希望透過此次大會針對台灣發展離岸風力監管立法、金融與物流三個面向面臨之障礙,討論解決方案。李君禮今也針對2026到2030年台灣風場藍圖進行演講,宣示2026年起每年將釋出1GW風場、5年共釋出5GW。李君禮強調,相關規則今年就會公告,經濟部將於之前召開說明會,邀請開發商等就規則聽

  • 彰工升壓站環評 離岸風電併聯 拚最後一哩路

    彰工升壓站環評 離岸風電併聯 拚最後一哩路

    攸關彰濱外海離岸風電能否順利併聯成功的彰工升壓站環評,昨(18)日專案小組初審建議通過,將送環評大會確認。台電表示,目標希望在今年年中通過環評,趕上2025年12月底完工期程,離岸風電併聯的「最後一哩路」,可望順利走完。離岸風電遴選、競標結果皆已塵埃落定,其中,彰濱外海就有九個風場,為了順利併聯發電,基礎電網設施必須趕上腳步,力拚如期完工。環保署專案小組昨審查台電公司提出的「離岸風力彰工升壓站新設及彰濱變電所增設工程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建議審查通過,將於環評大會中確認結論。儘管環委對於鳥類監測、輸電線沿線景觀衝擊等仍有部分疑慮,最後仍同意通過此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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