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

  • 「沒有復育作為,調查只是見證物種滅亡」 學者疾呼《野保法》修法

    「沒有復育作為,調查只是見證物種滅亡」 學者疾呼《野保法》修法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立委陳曼麗召開「如何復育瀕臨滅絕公聽會」,邀請政府單位民間團體出席共同討論生態保育的方法,並邀請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進行專題報告。裴家騏說,新政府上任後對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育力道不可同日而語。「但政府會換人,部門首長也會退休,生態政策的持續不能只仰賴有心的官員去做。」他指出,《野生保物保育法》必須針對瀕危野生動物的復育政策作出修改,讓復育計畫可以有明確的法律加以支持。林務局監測計畫年年執行 裴家騏:沒有復育作為,調查只是見證物種滅亡有人說自由就像空氣一樣,唯缺氧的時候,才能察覺到它的存在。而「生物多樣性」也是如此,當1914年最後一隻旅鴿(學名Ectopistes migratorius)從北美絕跡的時候,人類才意識到物種正因人類的行為而滅絕。而在台灣,我們永遠沒辦法知道,最後一隻雲豹是在哪一片山林裡無疾而終。6月5日是聯合國明定的世界環境日,長年關注生態

  • 通報獵捕有效 保七循線解救黑眉錦蛇、鉛色水鶇

    通報獵捕有效 保七循線解救黑眉錦蛇、鉛色水鶇

    眼睛具黑色過眼線、擁有漂亮的藍色舌頭,外表看起來為黃色調,外表美麗的保育類黑眉錦蛇,野外常遭受獵捕威脅。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近日就獲報南投地區有民眾擅捕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鉛色水鶇,意圖販賣牟利,經循線查緝,順利查獲涉嫌民眾。能順利查獲不法是因民眾提供情資,再經保七六大隊會同南投縣政府農業處人員,前往涉嫌民眾住處會勘,果真發現黑眉錦蛇幼蛇1隻,以及鉛色水鶇1隻。牠們都是農委會公告的一般應予保育類物種。犯嫌也坦承不法,全案經偵辦後,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中。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大隊長黃建智呼籲,自然生態保育不易,不容民眾罔顧維護物種多樣性與生態永續,擅自恣意獵捕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為無毒性蛇類、保育類物種,希望民眾能秉持愛護諸樣生物,勿隨意獵殺捕捉野生動物,破壞自然生態之行為,使本土保育物種得以延續生命。

  • 林岱樺修法支持「個人隨機放生」惹議 萬人連署反對

    林岱樺修法支持「個人隨機放生」惹議 萬人連署反對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上週召集《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協商,在協商過程中,林岱樺雖強調「一定要有專業科學的放生,」但針對一般民眾個人、隨機性的放生行為,林主張應由主管機關林務局來協助通報,並由政府負起收容責任,引發學者與民間的反彈,在聯合聲明稿中直指林岱樺「惡搞野保法」,獲得破萬人支持,連署活動目前仍在持續進行中。同時,有大量網友到林岱樺官方臉書留言,指修法等同是替放生行為大開後門,同黨立委段宜康也在臉書上批評,並強調不但黨團不能簽字背書,也已經要求農委會不可以讓步!

  • 沒有野生動物何來狩獵? 顏聖紘:維護獵場需跨領域合作

    沒有野生動物何來狩獵? 顏聖紘:維護獵場需跨領域合作

    前言:由動物當代思潮讀書會策劃、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關懷生命、愛護動物】專案支持的「窩講堂」,昨(20日)以「荒野中的救贖:邁向原住民狩獵與動物保護的衡平」,邀請學者專家就狩獵議題演說,以下根據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演講內容整理。前恆春鎮代郭榮華最近發起「廢止墾丁國家公園改制國家風景區」連署請願,要求退出國家公園,只是如此一來,可能影響魯凱族狩獵權益。「當恆春鎮都成為墾丁大街,還有野生動物可以讓魯凱族行使狩獵文化嗎?」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說,狩獵議題不該侷限狩獵行為的討論,獵場維護管理更重要,否則失去獵物的獵場,將使得狩獵除罪化失去實質意義。自然環境是連續的  政策治理卻是斷裂的提到狩獵議題,社會大眾立刻聯想到原住民,但顏聖紘以生物多樣性學者立場主張,狩獵議題應超越族裔,以行為來討論,並將漁獵行為等同視之;而狩獵牽涉層面複雜,也絕非《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修法

  • 引入貓頭鷹販賣 業者要修《野保法》 民間聯合聲明反對

    引入貓頭鷹販賣 業者要修《野保法》 民間聯合聲明反對

    為保全台灣生物多樣性,農委會向各界收集資料,做為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5條附件名單的參考依據;但現在卻傳出民間業者欲引入國外六種貓頭鷹,並要求從附件名單移除,不受《野保法》規範,等同於開放一般民眾飼養繁殖利用。比照歐洲開放飼養? 保育團體:埃及聖䴉殷鑑不遠業者擬引入白臉角鴞、眼鏡鴞、猛鴞、長尾森鴞、鵰鴞以及倉鴞等六種貓頭鷹,全屬於野保法第55條附件名單中的鴞形目下,人工繁殖、飼養、買賣,都受野保法規範;又因貓頭鷹在台灣全數列為保育類,依據同法第24條第2項[1],只適合學術研究機構、大專校院、公立或政府立案之私立動物園供教育、學術研究;業者要求將這六種貓頭鷹排除55條附件名單。

  • 林岱樺提修法再協商 「原民自用狩獵」闖關暫無望

    林岱樺提修法再協商 「原民自用狩獵」闖關暫無望

    上週四(14日)經濟委員會通過由孔文吉等立委提案,要在《野保法》第21-1條中納入原民「非營業自用」一項。但在動保團體激烈反彈下,擔任上週召委的林岱樺今(20日)於委員會中提出復議動議,將上次會議結論送交黨團協商,讓相關修正可在協商程序繼續討論調整、凝聚更大共識後,再進行二、三讀,也顯示此案在本會期有結果的可能性極低。在場原民立委包括孔文吉、鄭天財與廖國棟,當場表示感到無奈與遺憾,隨即聯合八位原民立委辦公室舉行記者會,並發出聯合聲明,表示雖尊重此復議,但不接受狩獵文化遭污名化,更強調社會應尊重《原基法》與充分平等對話。野保法修法追加「黨團協商」程序,全體原民立委隨即發聲明回應。攝影:賴品瑀林岱樺自提復議  以「黨團協商」程序爭取更多討論空間19日動保團體在記者會中,痛批林岱樺「突襲」。因為在上週草案審查前日,林曾承諾「只詢答而不會做逐條審查等處理」,委員會卻在審查當天下午通過草案,且不需再

  • 狩獵、放生修法缺客觀數據佐證 民團籲暫緩二讀

    狩獵、放生修法缺客觀數據佐證 民團籲暫緩二讀

    14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部分《野生動物保育法》草案,包括通過開放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另在民進黨召委林岱樺主導下,不續審「規範宗教放生管理」;由於長期來缺乏客觀監測數據說明、佐證,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修法後能否維繫台灣山林生物多樣性。昨(19日)數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暫緩將這些爭議法條送入二讀。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即要求以聽證會形式,在充分檢視各項資料下進行審議。4月19日由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野生動物保育法修訂草案應容納更多意見兼顧生物多樣性。攝影:廖靜蕙野動自然資源  應兼顧永續利用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所長黃美秀指出,不少立委認為傳統狩獵或慣習不會造成野生動物浩劫,卻缺乏科學數據佐證。現今由於政經環境改變,包括獵具,或者傳統禁忌約束力降低、人口增加,加上市場經濟導入,現在認知到的傳統已和過去不同。她說明,野生動物保育重視的是自然資源永續利用

  • 陳秉亨:野保法修法,頭痛醫頭卻傷心

    陳秉亨:野保法修法,頭痛醫頭卻傷心

    在大家關心肯亞事件中國強行擄人的時候,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4日通過了《野保法》修法,立委孔文吉提議將「非營利自用」納入條文,替原住民狩獵除罪。消息一出,引發動保圈、野保圈一片譁然。原住民狩獵權並非新鮮議題,為什麼這些團體如此擔心孔文吉此修法版本?這是因為約莫自2008年開始,台灣出現保育類野生動物出口的案例。在中國市場炒作之下,烏龜、穿山甲變成走私貨品;山老鼠大砍珍貴檜木、牛樟,新聞也時有所聞,甚至用毒品控制部落的人。就連大家心中的模範部落司馬庫斯,也難避免族人受利益驅使而盜伐檜木的憾事。

  • 原民狩獵自用除罪有望 農委會:還是要申報

    原民狩獵自用除罪有望 農委會:還是要申報

    立委孔文吉提案修《野保法》,將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化引起動保團體激烈反彈,14日在經濟委員會的審議中,主管野生動物保護的農委會有所讓步,表態「如有修正必要,將尊重原民會意見」,僅提出原民自用狩獵也需申請。協商後版本獲通過 修正草案將出委員會此提案經下午協商後,獲經濟委員會通過。協商過後的版本,除了將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的狩獵修正進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之1條,並加上了「須依『尊重原住民族文化』及『尊重部落自主管理』之原則訂定相關辦法」,同時委員會尚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農委會在五個月內提出相關辦法草案,要求辦法的訂定須會同原住民族立委、部落代表、學者專家、動保團體等共同討論。特別的是,八位原住民立委有六位參與協商,為以往少見的場面,他們認為,這個協商過後的版本,等於建立了溝通平台,將會讓原民狩獵文化及生態平衡雙贏。跟進《原基法》 納入「自用」包括在21條、21-1條增加「原住民族地區」、

  • 農委會擬修《野保法》 全面禁用獸鋏、違法放生最重罰250萬

    農委會擬修《野保法》 全面禁用獸鋏、違法放生最重罰250萬

    14日立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除了立委孔文吉為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的草案,尚有農委會提出全面禁用獸鋏與放生相關的管制。農委會此次提出全面禁用獸鋏,取消《野保法》中所有例外,是提高了管理強度,在委員會中並無面對爭議。此案經協商後,排除原住民使用的釣索、陷阱腳、踏索、陷落器等傳統獵具後獲委員會通過。獸鋏對野生動物的傷害極大。圖為腳被夾住的山羌。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獸鋏害動物也害人  擬全面禁用農委會主委陳志清表示,原先《野保法》對野生動物的捕捉,採「原則上不得使用」獸鋏。但對於危及公共安全、人類性命之虞,與原民傳統文化祭儀所需,可以例外使用。但獸鋏的不當使用案件不斷,造成野生動物斷腿傷殘,廣受動保團體與大眾關注,嚴重影響國際保育形象,此次農委會打算提高為全面禁止使用,相關法令為《野保法》第19、第21、第21-1條。

  • 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 孔文吉發動修野保法

    原民「非營利自用」狩獵除罪 孔文吉發動修野保法

    原民欲修《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兩法,來維護狩獵權利。立委孔文吉所提《野保法》修正草案,將在下週四在委員會討論。在7日下午孔文吉所召開的公聽會中,原民會提出「總量管制、事後報備」的管理模式,更向內政部警政署喊話,表示願意負責管理原住民獵槍。每年獵季原住民因上山狩獵獲罪案例不少,去年王光祿案受到重視後,再次引起社會討論。原民團體更在今年3月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指出《野保法》第21條之1違憲,不當限縮了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外,立委孔文吉也發動修法,《野保法》由孔文吉本人提案,將於下週四在經濟委員會審理,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則將在內政委員會審理,孔文吉表示將請同黨立委協助提案,也接獲消息已獲安排進下週議程。來自南澳的原住民獵人,表達支持修法,且需要更安全的獵槍。攝影:賴品瑀。基於《原基法》第19條「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一、獵捕野生動物。二、採集

  • 「狩獵是原權!」 原團指野保法違憲 替王光祿聲請釋憲

    「狩獵是原權!」 原團指野保法違憲 替王光祿聲請釋憲

    去年底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為年邁母親上山打山羊、山羌而遭以《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判6個月引起社會關注。但此個案經非常上訴暫緩執行,還在等待最高法院判決同時,228年假期間又有多位原住民獵人因狩獵遭到逮捕。為此,原住民團體與律師團4日上午前往司法院,以王光祿、潘志強兩案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指出《野保法》第21條之1違憲,不當限縮了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請尊重我們的使命,我們有使命去延續我們的文化。」出面擔任當事人的卑南族獵人潘志強說,強調狩獵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潘志強同樣因狩獵遭判刑六個月。原團指野保法違憲 ,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攝影:賴品瑀。《野保法》規定狩獵僅限祭儀用  原青:祭儀出自生活「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第17條第一項、第18條第一項及第19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程序、獵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