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麗灣案環署稱無權介入
環保署長沈世宏1日中午表示,根據環評法規定,必須由中央環保署審查的環評案,必須是向觀光局申請「觀光旅館」並經觀光局核可的開發案,才須由中央環保署做環評審查,但美麗灣渡假村是以一般旅館申請,所以只須由台東縣自行審查即可,環署無權介入審查。環團提出撤銷建照、或拆除建物的主張,沈世宏表示,這非環保署權責,環保署也無權介入。

美麗灣案環署稱無權介入
環保署長沈世宏1日中午表示,根據環評法規定,必須由中央環保署審查的環評案,必須是向觀光局申請「觀光旅館」並經觀光局核可的開發案,才須由中央環保署做環評審查,但美麗灣渡假村是以一般旅館申請,所以只須由台東縣自行審查即可,環署無權介入審查。環團提出撤銷建照、或拆除建物的主張,沈世宏表示,這非環保署權責,環保署也無權介入。

美麗灣環評重審? 環團:作弊抓到還補考
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撤銷,進度停擺,業者已重新送環評,台東縣府排定6月2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環團對此召開記者會批評,開發單位把環評當兒戲,當初考試故意不去考,可以補考;考不及格,可以補考;作弊被抓到,判決退學,居然讓沒學籍的退學生繼續補考,這種台東縣政府令人痛心。台東立委劉櫂豪、原住民立委廖國棟與另外四位跨黨派立委也出席記者會,表示環評已經有相當多的問題,就應該馬上停下來,呼籲在地的台東縣政府停止明天的環評審查。在杉原外海發現新種珊瑚的海洋學者陳昭倫也批評,美麗灣環評說明書完全未討論飯店開發過程或未來營運後,對杉原海洋生態可能造成影響,環評做了也等於白做。台東縣政府日前宣布,1月19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環評無效的美麗灣渡假村案,明日將在縣府重啟環評,引起在地居民、環保團體、原住民、與跨黨派六位立委強烈呼籲,批評該BOT案在違法建築體在完全未清除的情況下,又再度走環評程序,

美麗灣重啟環評 環團批縣府護航
台東縣美麗灣渡假村環評今年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台東縣政府卻在日前宣布將在6月2日重新進行環評程序,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今 (30)日發出聲明稿,強烈譴責縣府無視業者違法動工的事實,硬要用重做環評來替業者護航闖關。環團呼籲縣府,立即停止環評作業並公開釐清現有爭議,希望 縣府拿出魄力明確撤銷此開發案。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1)兩次環評時間過短。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今年1月19日由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判決定讞後隔約四個月就又想要闖關,根本是把環評當作兒戲。 (2)開法的有效性依據環評結果而定。美麗灣渡假村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就應該以環評審查通過為條件,如今環評無效定讞,說明環評審查是自始至終無效,現有的建照、雜照也都無效,如果要進行一項評估,很明顯的就是要先將環境恢復,再做評估。 (3)資訊透明度不夠。縣府這次的環評程序很晚才通知民間團體,除了有列席人數的上限,還規

美麗灣重送環評 環團:先拆再評 程序正義應落實
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撤銷,進度停擺,業者已重新送環評,台東縣府排定6月2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民間團體30日發表聯合聲明稿強調,今年1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的美麗灣案,居然在判決定讞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又想要闖關;簡直把環評當作兒戲。聲明稿強調,被檢舉沒做環評就補做環評,補做被法院判決無效就又再重新提,一評再評就為了闖關;台東縣政府配合到底,甚至破天荒在周六審查,無視近百團體的再三呼籲,令人痛心。民間團體強烈呼籲:暫停環評作業,公開透明釐清爭議。聯合聲明並提出點訴求:1. 先拆除,再環評,程序正義應落實! 2. 依法行政勿違法,環評審查應至中央! 3. 通知晚,限制多,公民參與沒有空間! 4. 無視敗訴,不做改善,台東縣政府失民心 5. 強行過關,就為暑假?開發單位應說明白!美麗灣渡假村「有條件通過環評」案,今2012年1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台東縣政府敗訴、須重新審

美麗灣改寫環評史—蓋好再環評、再評換萬坪
看完美麗灣渡假村再環評資料,下巴差點掉下來!原本以為一個遭法院撤銷環評敗訴定讞的案件,好歹也學學中科,就算不認錯!也辦個轉型公聽會,或是善後處理會議,先拗點民意,再來鑽營一番。沒想到,開發單位強渡關山,不先處理違法完工部分,竟然再送環評,創下環評史上首見蓋完工程後,補作環評的先例,更誇張是乾脆一不做二不休,不只補環評已蓋好渡假村部分,就連將開發的北側別墅區,加強規劃送出審查。簡直是,用俗一點的比喻,搞大了肚子,不只強辦婚禮,連滿月酒都跟著來。開發單位硬上弓,同樣有違失情事的事主台東縣縣府,就接案排審查時程讓人騎,甚至巧妙安排,三小時就要決議過關。台灣環評史的先建再審創舉,將在台東發生!美麗灣渡假村在2003年BOT簽約,總開發面積59956平方公尺,但是業者以先開發飯店主體及周遭設施,開發規模僅9997平方公尺,不足一公頃,規避環評。經環保團體追查抗議後,2006年補送環評,2007年停工

美麗灣環評 業者重送 6.2審查
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遭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撤銷,進度停擺,業者已重新送環評,縣府排定6月2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美麗灣渡假村「有條件通過環評」案,今2012年1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台東縣政府敗訴、須重新審查環評,縣府也要求業者全面停工。美麗灣開發案延宕多年,議員李振源、田石雄及議長饒慶鈴昨天要求縣府想辦法解決。李振源強調,環保團體結合少部分台東人,以卵擊石,就可以癱瘓台東建設及重大投資案等,就是因為在推動重大建設案子時縣府不夠公開透明,這會讓有意願的業者卻步。他進一步質疑,台東縣有沒有環保流氓、環保蟑螂?這些人反對開發案、反對對環境的衝擊,背後動機可議。縣政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他並沒有碰過環保流氓或環保蟑螂,他也強調,縣府會依規定合法完成程序。他說明,最高行政法院不是反對環評內容,而是認為「美麗灣的環評過程有瑕疵」,也就是當年府內環評委員多於外聘委員,美麗灣案已重新送環評,6月2日週六下午1時將召

美麗灣重啟環評 台東縣府樂觀
外界矚目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有瑕疵,台東縣政府將重啟環評;台東縣議會議長饒慶鈴要求縣政府,將「美麗灣案」當成台東環評投資開發案的指標。台東杉原海岸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今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環評審查有瑕疵,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定讞;台東縣政府預定6月2日重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行政法院判決指的是縣政府環保作業委員延攬人數不符比例,因此必須重做環評程序,而環評內容事實上符合規定,等補足環評程序,美麗灣案仍可繼續執行。

阿美竹船重現 美麗灣前競速
台東縣阿美族人重現傳統竹船文化,今年再打造三艘,26日舉辦聯誼慶典,五部落七支隊伍特地選在杉原海岸競速,比賽場地後方就是美麗灣大飯店,藉此籲政府重視原住民的自然主權。活動由都蘭灣部落聯盟發起。兩個月前即分配馬蘭、馬當及都蘭三部落各依傳統工法打造竹船,經歷選竹、剝竹、炭火烤、埋土沙等程序,讓竹子熟成不變形,接著進行綁船、編蓆到下水試划、調整船漿位置,重現老人家記憶中的竹船。參與造船的答艾表示,造船技術失傳了50年,大家靠著片段記憶組船,多次失敗,光是燒竹就破了又破,最後發現原因是竹子品種不對。製作過程中,也因種種問題,族人爭執不斷,但終究完成了。26日在「美麗灣」前的海岸,阿美族祭師依古禮祭拜,祈求下水順利,竹船由參賽男士扛下水後,划到一百公尺外折返,婦女們則組啦啦隊,為自己部落加油助陣。

美麗灣大違建 國賠下的行政責任
2012年1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東縣政府針對美麗灣撤銷環評的抗告,在2月24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又針對另一項公民團體提停止開發(詹律師指正為停止開發的公民訴訟)的行政訴訟,判決撤銷,終止一切開發與營運、使用行為。至今美麗灣成為一個「環評失效」、「開發失效」的開發案,無異一個「無法」的建築物,但是諷刺的是建築已經接近完工,聳立沙灘之上。面對接連撤銷環評、停止開發的判決,台東縣府依舊抱持拖字訣,早期以法律未定讞前,默許業者持續興建,現今又藉口尋救濟方式,對於違建不願依法拆除,想要以拖待變。連番敗訴,開發業者宣稱提出10億國賠,但是國賠豈是要錢就有,其中涉及行政與刑事責任,也在啟動國賠時,必須一併追究。美麗灣一案,國賠成立的要件,必須是公務人員失職,不法侵害人民權利,造成損害。國賠法第二條明訂:「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

再判停止開發 美麗灣研議提國賠
高雄高等法院日前再針對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做出停止開發判決,近300名工程人員及員工失業;美麗灣執行辦公室副總經理朱膺州表示,是否聲請國賠,由於部分股東與律師團意見略有出入,近期研議裁奪。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一波三折,元月底判決環評無效,台東縣政府在本月4日發出停工處分,高高院更二審也在23日判決台東縣政府應作成命美麗灣公司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但環保團體指控,近日仍看見施工人員進出工地,不時傳來機具運作聲音。朱膺州澄清表示,在接獲縣府發出停工函,即與包商逐一洽談收尾及撤場。朱膺州強調,不論是環評或圖利刑事等相關訴訟,律師團均會依法定程序走完及提再審,同時研議國賠,金額超過十億元,但美麗灣開發至今八年,部分股東與員工早已培養出革命感情,也希望持續為台東這塊土地打拚,意見需再整合。

美麗灣停工 業者研議提國賠
台東縣政府依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環評無效,發函要求美麗灣停工,包括職員、工程人員近300人失業。美麗灣渡假村開發單位將提再審之訴,同時研議提出國家賠償。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一波三折,環保團體分別提出圖利刑事訴訟以及向行政法庭提出環評無效之訴、停工訴訟。今年1月底環評無效判決確定,台東縣政府敗訴;2月2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二審判決台東縣政府應作成命美麗灣公司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台東縣政府2月4日已發函美麗灣停止開發行為,不過,環保團體指控,2天前仍看見施工人員進出工地,並不時傳來機具運作的聲音,懷疑並未停工。美麗灣渡假村執行辦公室副總經理朱膺州表示,公司在2月4日接獲台東縣政府的停工公函時,公司已經暫停一切開發行為,200名工程人員先行停工;另外70名員工安排到外縣市相關企業上班,但是只有5人願意離開台東,不願離開的只好辦理資遣。朱膺洲表示,有關環評之訴部分,律師認為

台東杉原美麗灣案,人民、土地再勝利! 民間團體共同聲明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日(2/23)下午做出判決,其主文內容表示:台東縣政府應作成命美麗灣公司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之行政處分。而依環評法第4條之規定這個開發行為包含:開發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的使用。暨今年1月19日最高行政法院定讞美麗灣環評無效後,再一次,人民及土地的聲音獲得勝利。依法行政!台東縣府要硬起來要求美麗灣停工台東縣政府在過年後正式收到環評無效定讞之法院判決書後,於2月4日發了一個停工函(處分),說明美麗灣的環說書撤銷確定,應即日起立即停工。但直到昨日,仍看見施工人員進出工地,並不時傳來機具運作的聲音,且只要有人靠近,即會有警衛出來關切,也因此強烈懷疑並未停工。當地民眾透過各種方式告知縣政府,但始終未見積極回應;相較於過去於美麗灣渡假村陳情活動時台東縣警方的快速出動、強硬執法,縣府人員的發言護航,都在在顯示「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