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準則修法 優先引用他案資料 環團轟「越修越爛」
環保署目前正研擬修訂環評作業準則,允許開發單位進行環境狀況調查時,優先引用開發計畫半徑5公里範圍內政府已公布、已通過環評的開發案、或其他具代表性的資料。此項修訂引起環團強烈質疑,依民間監督經驗,開發單位提供的資料經常出錯仍順利過關,如何有公信力可言?此例一開無異於讓有瑕疵的資料成為新開發案的護身符,批評「越修越爛」。修訂公聽會已開兩次 爭議仍存環署綜計處7月預告環評法中關於開發行為的作業準則修正草案,14日舉行第二次公聽會。此次公聽會後是否還會召開第三次公聽會,目前環署尚未決定,待整理會議紀錄與書面意見,並與署內各單位討論後決定,若無則將進行公告。由於修訂草案中,有關環境現況調查可引用半徑5公里範圍內他案資料,讓民間團體大表不滿,認為此舉便宜行事,環署不嚴格審查開發計畫、不控管污染總量,卻反而讓現況時常錯誤百出的環評資料,自身取巧通過不說,還反成為其他環評的護身符,他們痛批真是越修越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