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邁向氣候變遷專法 草案重點搶先看
沿革:專法還是?一直以來,德國氣候變遷政策分散自不同的法規、規範、政策以及歐盟法規或國際規範中,有些邦甚至有自己的氣候行動法。關於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設定,德國政府則自2007年開始已有相關政策涵蓋減量目標,但從未是有法規拘束力的目標。歐盟規範的架構下,德國有法律上的義務達成自身的減量承諾,即分別於「歐盟碳排放交易」(EU-ETS)下,規範電力部門、航空業等能源密集產業,需於2030年減量2005年標準的43%;並於非EU-ETS的排放源,如運輸、建築與農業部門等,在歐盟的減量貢獻分享協議下(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訂出各會員國2021年至2030年的減量承諾,而德國依法必須減量2005年標準的38%。另一方面,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巴黎協定的範疇中,德國亦於2016年提出2050年氣候行動計畫(Climate Action Plan 2050),將德國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