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縣市氣候變遷執行績效評比 中市獲特優

    縣市氣候變遷執行績效評比 中市獲特優

    環保署公布「106年度縣市氣候變遷執行績效評比」成績,台中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台中市再度奪下全國特優,明天將接受環保署頒獎。環保署公布「106年度縣市氣候變遷執行績效評比」成績,台中市再度奪下全國特優,環保局表示,這是中市連續七年獲得特優殊榮,環保署將於13日在台北剝皮寮歷史街區辦理「106年度縣市氣候變遷執行績效評比」的認證評等成果發表暨頒獎表揚活動,將由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代表接受表揚。陳宏益表示,台中市透過自治條例的制定來展現減緩氣候變遷的決心,例如透過低碳城市推動辦公室進行跨局處整合,推動「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還由環保局訂定「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等成果,獲得環保署審查委員高度肯定。

  • 空污管制有成 高市冬季大眾運輸續免費

    空污管制有成 高市冬季大眾運輸續免費

    高市府今天(12日)公布「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成果,顯示空污防制有成,而且削減量還是預估的四倍,為維護市民健康,高雄市也將繼辦冬季大眾運輸特定時段免費搭乘措施。市府代理市長許立明、環保局長蔡孟裕召開記者會,公布「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成果,報告指出,受管制的428家工廠採低污染的原料或燃料、拆除或停用設施、增加污染防制效率或產能降載等方式,達到削減污染物3139公噸的成果。高雄市在去年底施行「高雄市冬季空品不良大眾交通免費措施」,提供民眾特定時段免費搭乘大眾運輸,今年是否繼續辦理。許立明表示,或許會有修正,不過他說移動污染源對健康危害最大,市府會檢討分析,大方向會繼續實施。

  • 德下令戴姆勒召回全歐逾77萬輛車

    德下令戴姆勒召回全歐逾77萬輛車

    德國當局11日要求賓士(Mercedes-Benz)製造商戴姆勒召回歐洲約77萬4000輛車,原因是這些車輛裝設違法「減效裝置」,以在監管單位測試時掩飾高廢氣排放量。德國交通部長舒爾(Andreas Scheuer)發布聲明表示:「基於違法的減效裝置(defeat device),聯邦政府將下令立即正式召回。」舒爾11日緊急召見戴姆勒集團(Daimler)執行長柴奇(Dieter Zetsche),討論戴姆勒旗下車輛違法排放廢氣事件。舒爾說:「戴姆勒表示,將以透明的方式與聯邦政府配合,並盡可能以最快速度,移除當局於車輛控制軟體中發現有問題的應用程式。」戴姆勒發言人向法新社證實召回車輛一事,他也說,相關法律問題,將在針對交通部召回令提出的上訴程序中獲釐清。

  • 觀塘案訴願遭政院駁回 環團正式展開行政訴訟

    觀塘案訴願遭政院駁回 環團正式展開行政訴訟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11日前往行政法院遞狀,對觀塘環評案提出行政訴訟。他們認為,在學者發現柴山多杯孔珊瑚,並認定為一級保育類動物後,環保署卻沒有因為這些新事證而重做環評是錯誤的行政處分,他們主張,政府應該依法廢止環評。由於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興建計畫恐衝擊大潭藻礁,引發環團抗爭。桃園在地聯盟曾提出訴願,要求環保署廢止觀塘工業區、工業港歷次環評處分,但卻遭行政院駁回,因此這次環團展開行政訴訟。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行政救濟是憲法明文保障的人民權利,環保署尊重環團要提出行政訴訟的決定。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中油想要開發觀塘工業區,本應另案實施環評,但環保署卻准許開發單位做變更,讓中油直接承接東鼎公司環評法律效益,環團認為此舉違反了行政程序法,因此提起訴願。不過,行政院卻表示,環保署准許此案開發單位的變更並非行政處分,因此駁回環團的訴願,不得廢止環評。此外,根據行政院說法,提出

  • 抨新空污法消滅二行程 車主預告週末上凱道

    抨新空污法消滅二行程 車主預告週末上凱道

    面對將加嚴十年以上燃油老車的空污治理政策,二行程機車車主11日上午前往環保署,表示將在17日上凱道,表達對政策的不滿,批評拿剝奪二行程機車的權益來當政績,是包庇了工廠、電廠與老舊柴油車,簡直「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空污法修正後,第36條將對十年以上燃油老車加嚴管制,40條則是在「空品維護區」,縣市政府有權禁止限定特定車輛進入,限定燃料與動力形式。「一台機車若符合原本的環保法規、好好保養,就應該可以自由驕傲地騎在路上。」北區反禁二行程聯盟發言人羅宜表示,空污法要加嚴十年以上的機車環保法規,但這些車子當年出廠是適用當年一、二期環保法規,現在突然要去套用五、六、七期的環保法規,這並不合理。羅宜認為此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機車出廠當時,符合了當時的科技極限、法規限制,出廠也要定期驗車。而關於「空品維護區」授權由縣市政府自行決定,羅宜也擔憂,可能如「重機上國道」一樣,到時就是開徒具形式的公聽會、把陳抗

  • 盜300隻寄居蟹 只罰3000遭批太輕

    盜300隻寄居蟹 只罰3000遭批太輕

    警方日前在墾丁後壁湖查獲劉姓男子盜抓300多隻寄居蟹,保育人士批評,依國家公園法最高開罰3000元,換算每隻才罰10元,如同「搔癢」,行為和罰責不符比例原則,是該修法了。警方日前獲報,有人疑在後壁湖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航道西側沙灘抓寄居蟹,趕往現場赫見劉姓男子帶的水桶內滿是寄居蟹,清點數量超過300隻,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2款「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規定,對劉男開告發單,最高可罰3000元。警方指出,一般人頂多帶走幾隻,這次一口氣查獲逾300隻, 且在深夜時段偷抓,不禁懷疑是否要販賣;劉姓男子辯稱要做教學用,但不願說明是否為教職或任職單位。

  • 環團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 於立院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

    環團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 於立院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

    5月30日,在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正式會期結束前,《礦業法》終於出經濟委員會。環保團體呼籲,此刻距離英文總統2017年6月24日在頒發齊柏林導演褒揚令時提出的礦業改革承諾,整整一年,請執政黨說到做到,在6月11日起約一個月的臨時會議程中,通過進步版本的礦業法,以弔念齊柏林導演在天之靈,把公平正義還給台灣山林。6月7日,環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臨時會通過礦業法」。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指出,礦業法需要修正的條文非常多,包含:拔除霸王條款、礦權展限需經國土區位和環評審議、礦業開發需踐行原基法保障部落權益及礦場資訊必須公開透明等等,都是關鍵且必要的改革。這次修法只是要修正長期向礦業權者傾斜的不合理條文,這樣的修正並不是要為難礦業權者,而是希望礦業開發可以正常化,跟所有的開發行為有一樣的規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也提到,每次礦權展限,最長可達20年,過去為

  • 抗塑戰爭 印度環境部長籲:每天實踐一項綠行動

    抗塑戰爭 印度環境部長籲:每天實踐一項綠行動

    每年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不同於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始於1970年4月22日的草根運動和環境教育活動,由聯合國於1974年訂定。但今年,這兩個特殊日子有個共同的主題——對抗塑膠污染。每年世界環境日的全球主辦國都不同,今年輪到印度。在這天,印度發起了一系列歷史性的活動,從全國大清掃到各邦、各大學和國家公園的一次性塑膠禁令。印度目前有13億人口,該國環境部長也在此時呼籲:「如果每個印度人每天實踐一項綠色行動,就能為國內帶來革命性的變化。」為了世界環境日,印度政府更表示將清理多達100個歷史古蹟,包括世界知名的泰姬瑪哈陵。世界環境日行動號召 拒絕你不能重複使用的東西全球在世界環境日進行了3000多場慶祝活動。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表示,2018世界環境日主題「對抗塑膠污染」是一個行動號召,邀請每個人思考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習慣,減輕塑膠對自然、海洋、野生動物和我們自身健康的影響。雖然塑膠有許多重要用途

  • 避免外籍漁工薪資遭苛扣,漁業署擬要求船東透過公營行庫匯款

    避免外籍漁工薪資遭苛扣,漁業署擬要求船東透過公營行庫匯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已追回外籍漁工薪資8,340美元,正研議要求船東用公營金融行庫匯款給漁工,政府就可抓到每筆資料,確保漁工收到薪資,但專家及公民團體認為,許多漁工來自偏遠地區,銀行制度不健全,薪水仍可能匯到仲介戶頭,抽佣後才轉交給漁工家屬,建議可與他國協調匯款機制,確保薪水真正入漁工口袋。漁業署說明漁工權益推動現況,《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上路後,漁業署發現有22艘漁船未經許可雇用境外漁工,也從訪查的133名船員中,發現三成漁工疑似有薪資爭議及超時工作情況。除了保障薪資權益外,今年漁業署將落實評鑑外籍漁工的仲介公司,黃鴻燕指出,外籍船員透過他國招募,但仲介公司若不願配合相關管理則無法落實權益保障,因此要求仲介公司進行外籍漁工業務前應先提交保證金,之後也將邀請公民團體擔任評鑑委員一起稽核仲介公司。

  • 基隆和平島淨灘清出一堆寶特瓶、破漁網 2小時606公斤

    基隆和平島淨灘清出一堆寶特瓶、破漁網 2小時606公斤

    基隆市政府響應世界海洋日,今天(9日)上午10時在和平島公園號召150位潛水志工淨灘,環保局統計,2小時就清出606公斤的海漂垃圾,滿是破漁網。寶特瓶、塑膠製品等。市長林右昌感謝參與志工,以行動響應「無塑生活」,守護我們的生活環境與美麗的海岸線。林右昌說,海漂垃圾與海中塑膠物危害環境,對海洋生態造成傷害,裂解成塑膠微粒,透過食物鏈轉移最終回到人體內,這是跨國境面臨課題。透過世界海洋日宣導,籲請民眾及下一代隨手做起。他不諱言,本市還有進步的空間,期許藉活動讓所有民眾重視環保與發揮公德心,攜手努力維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 違章工廠要繼續輔導?行政院擬七月初提版本

    違章工廠要繼續輔導?行政院擬七月初提版本

    爭議極大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後稱工輔法)第33、34條違章工廠輔導制度,8年來只協助了40家不到的業者成功轉為合法經營,到底2020年期限後是否擴大展延辦理?行政院官員表示,修法事涉多個機關權責,包括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相關部會正在進行協調中,尚無明確共識。預計一個月內建立跨部會共識並草擬修法版本,7月2日向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輔導期避免一延再延 中央這次要正視問題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呂貞慧,5月31日在環團抗議記者會接受陳情時說明,「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和展延輔導期限,不會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按目前修法的方向,縣市一定要提出清理計畫,但各縣市期程可以再談。」同在現場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也說:「經濟部會審慎研議,輔導期盡量避免一延再延。」主責違章工廠業務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許正宗也說,「可以輔導的工廠,政府會給予協助,無法輔導的還是要關廠。」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

  • 內用一次性塑膠吸管 環保署正式預告 2019年7月起四大場所禁用

    內用一次性塑膠吸管 環保署正式預告 2019年7月起四大場所禁用

    在民間關注海洋塑膠污染、禁塑民意推動下,環保署今天正式預告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的政策草案,明訂自2019年7月起,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類共8000家業者不得提供內用者一次用塑膠吸管。若吸管材質屬於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 ,或以紙類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塑膠成分低於10%且可用物理方式分離,則不在此限。吸管為商品出廠時就附上的,公開陳列供選購的,也不在此限。環保署指出,歷年淨灘活動統計結果發現一次用塑膠吸管為海灘常見廢棄物,考量塑膠吸管質輕、容易取得、體積小,使用後隨意棄置,而於環境中流布,未分解即被生物攝食納入體內,或分解為塑膠碎片,吸附有害物質,而被海洋浮游生物或貝類誤食,再經由食物鏈,毒素放大並累積在中高階掠食者的體內,將衍生更多嚴重的生態與環境污染問題。因此,環保署參考美國與英國部分城市對一次用塑膠吸管採取限制使用的管理經驗,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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