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公共財的恆久蓄積
2008年5月就任的馬英九總統,將環境信託列為新政府在環境政策上的重要法案與施政方向。從1996年信託法公佈施行至今12年,台灣依法成立的公益信託總數雖有48件,但是在環境公益信託部分,卻尚未有任何案例出現。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這條環境保護的管道受阻,而無法落實其功能? 多數成為富人的避稅工具 目前台灣公益信託的推行,仍限於商業信託的思維中,實務運作上常淪為資本家財務運作與資產管理之管道。目前全台雖已設立48 個公益信託,資產總額突破100 億,但多屬於金錢與有價證券信託,單單台塑企業相關公益信託資產就佔整體八成以上。以王永慶為例,其因生前即將49億的資產交付公益信託,所以過世後不必繳遺產稅,成功為其家族達到避稅的目的。但如此高額的公益信託,全民曾感受或得到其中的「公益性」嗎? 公益信託之核心價值原為「擴大公民參與」與「有效募集資源」,為政府賦予國民共同的權利去促進群體利益極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