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法》缺中長期目標 環團:勿將減碳負擔轉嫁下一代
聯合國示警,氣候炸彈正在倒數計時。環境部昨(13)日召開「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簡稱施行細則)研商會,環團在會中呼籲,應在施行細則授權環境部,訂出2031~2050年間每10年的「碳預算」,勿將減量負擔轉嫁未來世代。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則表示,中長期管制目標和母法有出入,是否納入施行細則還要研議。減碳負擔轉嫁未來世代? 環團籲正視中長期規劃《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今年2月上路,但僅有每五年的短期管制目標,並未要求環境部訂出2031~2050年的中長期管制目標。環境部上月底預告「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昨(13)日草案研商會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共同訴求,要求中長期管制目標寫入施行細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氣候法缺乏中長期規劃,恐怕「把減量負擔轉嫁給未來世代」,德國氣候法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