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礦下部落安全還在受威脅 礦業法不容立委再拖延
攸關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下部落安全的礦業法修正案,雖已於5月底立法院正式會期結束前審查完成,但涉及原民權益的部分條文,仍待協商定案,原民立委的態度,尤其是負責本案的召集委員,掌握協商進度的廖國棟是否積極處理,最為關鍵。由於亞泥等礦下生命財產正在受威脅的原住民族部落,原本期待修正案能在加開的臨時會期通過,眼見臨時會於最後一周時間將屆,原團要求不能再等待原民立委藉口「沒有共識」而拖延,甚至橫生枝節。要求原民立委承諾完成修法納入開採中礦場補做原基法21條所要求諮商取得部落同意重點訴求,同時也當面拜會,向負責本案的召委,原民立委廖國棟要求利用會期剩餘時間,儘速積極處理定案,以搶救礦下部落。原基法21條規範對象是「開發行為」,也就是持續進行開採行為的礦場,必須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否則必須停止該項行為。然而,現有核准持續開採中礦區,皆沒有踐行原基法規定。原住民立委對於該重點訴求的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