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寺廟合法化 宗教企業向前行
日前媒體報導,內政部有意讓全台約四百多間違法佔用林班地、重測農地的宗教寺廟建築,就地合法化。看來,環保團體多年來的努力抗爭,終究敵不過政黨和個人私利的反撲。百年來已遭嚴重摧殘的台灣山林,也將因政府主動對土地的棄守,而陷入更大的浩劫之中。相對於近幾年來的風災造成土石流的大災難,使政府剛研擬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並宣示嚴格限制林地開發保育的原則,實在令人有時空錯置之感。非法寺廟就地合法的法案,在多年前政府就已經想盡辦法要為違法的寺廟解套。其中,內政部民政司「放寬山坡地宗教建物規定」的草案,已在2001年正式頒佈「未辦理登記寺廟補辦登記作業要點」,這是當時新政府上台以來宣布的利多中,唯一最具牛肉的利多。只是此項利多並非屬於守法的全民,而是送給違法寺廟的大利多,因為要點中指出:目前已存在但「未能」辦理登記的寺廟,可於2001年4月1日起至隔年3月以前「補辦登記」。筆者於2001年1月份投書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