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勿忘課碳稅的地球日承諾
去年馬英九總統剛當選不久,在101大樓「小於2度C」的地球日點燈儀式上,強調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性,重提選前課徵碳稅的政見;並於一個多月後的世界環境日,在全國NGO環境論壇上再次承諾。一年來「能源稅(或碳稅)條例」立法進度卻是減碳三法中最為遲緩的,至今行政院仍無草案,財政部長也未出席全國能源會議。儘管朝野與學界同表支持課徵碳稅降所得稅,卻比不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和「溫室氣體減量法」分別有總統馬英九、環保署長沈世宏「一定會過」的強力背書。課徵碳稅在世界上並非新鮮事,挪威等北歐國家早在1990年代就已經實施,為避免碳稅肥政府瘦企業,必須同步調降所得稅,從「有所得就課稅」轉向「污染者付費」和「使用地球者付費」之後,便產生環保節能與財富公平分配的雙重紅利。沒有核電廠的丹麥,也完全不向中東進口石油,不僅策略性扶持再生能源產業,並採用高油價與碳稅的市場機制,從1980年迄今國民所得增加七成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