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論壇

  • 馬英九勿忘課碳稅的地球日承諾

    馬英九勿忘課碳稅的地球日承諾

    去年馬英九總統剛當選不久,在101大樓「小於2度C」的地球日點燈儀式上,強調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性,重提選前課徵碳稅的政見;並於一個多月後的世界環境日,在全國NGO環境論壇上再次承諾。一年來「能源稅(或碳稅)條例」立法進度卻是減碳三法中最為遲緩的,至今行政院仍無草案,財政部長也未出席全國能源會議。儘管朝野與學界同表支持課徵碳稅降所得稅,卻比不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和「溫室氣體減量法」分別有總統馬英九、環保署長沈世宏「一定會過」的強力背書。課徵碳稅在世界上並非新鮮事,挪威等北歐國家早在1990年代就已經實施,為避免碳稅肥政府瘦企業,必須同步調降所得稅,從「有所得就課稅」轉向「污染者付費」和「使用地球者付費」之後,便產生環保節能與財富公平分配的雙重紅利。沒有核電廠的丹麥,也完全不向中東進口石油,不僅策略性扶持再生能源產業,並採用高油價與碳稅的市場機制,從1980年迄今國民所得增加七成能源消耗

  • 再忙,也別忘記只有一個地球!

    再忙,也別忘記只有一個地球!

    4月的國際社會用「忙碌」二字來形容應不為過,從月初(2日)在倫敦召開的G20高峰會議開始,5日北韓便因執意試射火箭引發了區域安全爭議。7日歐巴馬在結束北約60周年相關活動後於伊拉克會晤了總統塔拉巴尼,承諾美軍將如期撤出,15日歐盟公佈新的漁補配額,導致法國漁民激進抗議並癱瘓了英吉利海峽的航運,17日至19日,亞洲與美洲的兩場會議分別確定了區域國家間未來的合作基調與方向;美國不再抱持霸權與單邊的老大心態,亞洲國家則是要攜手合作共渡金融危機。當然,今天的第39個世界地球日也是4月裡關乎全球人類的一件大事。上述時事發生之地點與關鍵當事國未必相同,有些離台灣很遠,有些則近在咫尺,甚至我們還參與其中。惟在全球化的當代,每起事件可以說幾乎均與我們密切相關:G20高峰會議雖係以國際金融管制、經濟紓困方案為主題,但中國在過程中展現的影響力和與美國與他的協商互動,已無形中讓台灣的國際舞台又被壓縮了。北韓引發

  • 樹靈碑

    樹靈碑

    松山菸廠的老樹被移走,移種之後許多已經死去,移樹的人沒有感覺?是不是劊子手?地球暖化的苦果終要人類自己承受,南北極冰層逐漸融化,會造成海平面上升多少公尺,會有多少劇烈的氣候變化出現、導致旱澇交替經常發生?我們種樹都來不及了,怎能容許種小樹砍大樹、或是砍樹後來種花種果樹?人類能夠平安度過21世紀嗎?都市開發的腳步從沒停止過,現在還要將快速開發的步伐導引到鄉間,情況更惡劣了。每年的3月12日大官小官都在種小樹擺姿勢,我認為應該先舉辦樹靈祭,立下樹靈碑,紀念因為開發而倒下的大小樹。各大小企業公司也響應節能減碳努力種小樹,然後呢?有多少可以順利長大?小樹長大要很久,幾十年的老樹因新廠動工很快就消失了,親眼看到怪手連根拔起的畫面,你會沒感覺?以前日本人在阿里山砍伐大樹,後來立了樹靈塔,為什麼?什麼時候會有人幫這些松山菸廠的陣亡老樹辦一場樹靈祭?立下樹靈碑,讓我們深刻反省。相關閱讀: ‧松菸巨蛋環評未

  • 從能源價格訂定之觀點,看英華威撤資案

    從能源價格訂定之觀點,看英華威撤資案

    能源定價問題,向來為能源經濟與能源法研究之重要核心,但同時也是棘手之議題。此並非遭遇英華威風力發電定價或再生能源定價所獨有之問題,即使定價機制已經發展很成熟之油價、電價、氣價等,也已在這些年台灣政壇掀起數股風暴。總體言之,能源價格訂定,需考量多方面之環保、能源安全、經濟等因素,目前世界上並無存在所謂「完美」之定價公式,唯有存在符合當地能源情勢與國情之定價模式。再生能源之定價,亦不可脫離此一定價邏輯。德國雖於1991年就已有再生能源注入電網法,但真正再生能源高額收購價格機制之建立,也是歷經長達「9年」之努力,才在2000年通過再生能源法實現。且若非綠黨於1998年加入聯合政府,恐怕需要花更久的時間。由此,亦可見能源定價的「政治性質」。此種早期「做多再生能源收購價格」、「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之邏輯,在近來之歐美社會則產生了檢討之聲浪。近來因人民體認到電價大幅上揚之缺失而形成一股政治壓力,已在歐盟

  • 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我見

    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我見

    分區變更,一國兩制?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區域計畫法」第11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農村社區」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農村再生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故納入「農村社區」區域內之土地,其使用編定、管制與變更究竟要依「區域計畫法」之規定,循內政部訂定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辦理,或依「農村再生條例」第24條第3項之規定,再來一個「由中央主管機關(農業委員會)定之」。整頓景觀,如此侵權?「農村再生條例」第31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屆

  • 澎湖的另一個選擇:爭取發展觀光醫療

    澎湖的另一個選擇:爭取發展觀光醫療

    觀光產業是澎湖最大的經濟命脈,醫療品質低落則是澎湖人心中永遠的痛,若能將觀光和醫療兩大產業有效的整合,積極爭取發展觀光醫療,除了能夠吸引國際觀光客外,同時亦可提升醫療的品質,對澎湖而言,可說是一舉兩得的作法,值得主政者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發展的機會!根據「Asian Medical Tourism Analysis」的報告指出,2007年有超過290萬名病人前來亞洲各國進行醫療觀光,預計在2012年之前,人數將以17.6%的比率持續成長。私立醫療院所協會亦指出,醫療觀光客的產值約高於一般觀光客4至6倍。目前亞洲各國無不卯足全力爭取這塊龐大的商機。醫療品質低落的澎湖更應把握機會,積極向中央政府提出澎湖需要改善醫療品質的強烈決心。如果澎湖人患重病或動手術,就必須等待直昇機後送到台灣醫治,讓人不禁感嘆:澎湖人實在沒有生病的本錢呀!我想澎湖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應該是完善健全的醫療體制及資源吧!長久以來,

  • 能源會議不合格 對政府很失望

    能源會議不合格 對政府很失望

    「全國能源會議」終於在今天(4月16日)結束,此次的全國能源會議,是繼1998年以及2005年後,第三次的全國能源會議。但政府政策反覆不一,缺乏前瞻性的遠程規劃,也始終不肯觸碰敏感的產業結構問題,能源政策經過了十年,始終原地踏步。今年的全國能源會議,不但沒有反省過去為何執行不彰,會議方向更偏保守,環團在全程參與之後,直言會議結論並沒有提出真正負責任的能源與氣候變遷政策!讓人對這次的能源會議很失望!環團代表為表示對能源會議的不滿,將於會議結束後,在場外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對能源政策的諍言與批判,希望政府不要只會開全國性會議,執行政策需要的是政治決心!也希望能呼籲社會各界能重視並監督政府未來的能源政策,讓節能減碳不要流於口號!1.缺乏建構低碳社會的決心本次會議未反省過去兩次能源會議結論沒有落實的情形,行政單位不願面對稽核程序失靈的現象加以改善,此次全國能源會議實難為台灣的永續發展有何具體貢獻。

  • 不節能卻減碳?

    不節能卻減碳?

    這次全國能源會議將新核能科技列為重點議題,顯然企圖創造一個不節能卻減碳的台灣奇蹟。穩健的能源策略只需10年討論1次,然後適時應變;頻繁招開全國大會,只會越來越流於形式。4月中旬,我國將召開11年內的第3次全國能源會議,可謂開創世界之先。一個幾乎百分之百靠進口取得能源的國家,一直無法拿定能源策略,而需一再開會討論,實在令人好奇:政府與專家們到底在忙些什麼?我國能源會議所討論的課題,多年以來,相關策略並沒有什麼驚人的改變。譬如提高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降低國內能源需求以提高國家能源安全、邁向低碳永續社會,這都是政府與專家長期支持的方向。穩健與多樣的規劃,早已寫入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國內風力發電與太陽能發電逐漸增加,也顯示出政府的決心。期望更快與更多的改善。需要的是時間與經費,新一輪的全國會議討論,實無必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動產業結構低碳化,這是各界所期望,不過能源政策是產業發展政策的配套,豈能在

  • 能源問題在產業結構

    能源問題在產業結構

    全國能源會議在擁核反核的對立中熱鬧展開,政府和擁核派人士以核能可以做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選項,減少對石化燃料的依存度,極力在這次能源會議進行核能復辟、拔掉「非核家園」的緊箍咒。反核團體則認為擴張核能機組和延長核電年限,特別是我們位處地質變動劇烈的地震帶,對核電廠的安全性和營運管理應變能力的質疑,還有核廢料處置問題仍然無解的情況下,徒增我國的核災風險,置人民的安全健康於無顧。其實核電問題雙方都有堅持的立論,但是真正的核心問題,就是產業結構而已!當擁核反核的論戰、能源會議召開之際,卻忽略產業型態根本的結構性問題。為什麼要新增12部核能機組、延役3座舊核電機組?因為我們的電力消耗持續成長且排放太多二氧化碳,為什麼電力不夠、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因為我們持續發展高排碳、高耗能和高汙染的產業,為了供應石化和電子業擴張所需的電力,再增加燃煤電廠來發電,然後石化、煉鋼業再持續產生高排碳、高汙染,這是一連串

  • 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的一封信

    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的一封信

    親愛的關心台灣永續發展以及反核的朋友們:近幾回的能源會議上,大家激烈地投入討論,讓我在一旁也深深地感動,還是有很多很多關心台灣永續發展的朋友。在民進黨執政時代,反核及再生能源不必宣傳,有表象上的政治共識。來到了國民黨執政,核能藉由「節能減碳」的口號堂皇入室,拿氣候變遷的大帽子來壓陣。在22年前的車諾比意外發生以後,德國有許多反核人士,從街頭走上實驗室,用行動來證明給政府看: 「不要告訴我石化能源以及核能是惟一的路,再生能源一定可行!」就在這許許多多有良知,有堅持的夥伴共同努力下,德國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從20年前1%不到(台灣現狀),增加到現在的16%(丹麥早在五年前就21%了,台灣妳在哪裡?)。為了平撫反核的輿論,德國政府在1991年無意地通過了再生能源法(因為壓根兒想反正也成不了氣候,和台灣當前許多學者想法相輝映),做夢也沒想到能有今日。德國在再生能源的出人意外成就,在短短二十年的光景,不

  • 回應讀者投書「報告總統:我把再生能源趕走了」有關環境影響評估之誤謬

    回應讀者投書「報告總統:我把再生能源趕走了」有關環境影響評估之誤謬

    有關報載環保署現正進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以下簡稱認定標準)之修正草案,新增位於沿海地區(海岸線向陸500公尺範圍內)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係「增加行政干預機會...細看內容赫然發現,新的環保署認定標準把再生能源的管制比核電廠還多,這也是一個台灣奇蹟」等論述,環保署認為其內容有極大誤謬,為避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特提出說明。首先「認定標準」的修正是為了因應各類開發行為可能衍生環境衝擊,而依據其開發區位、規模訂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標準,並隨社會環境變遷及各界意見而檢討修正,此次「認定標準」第9次修正,正是為回應各界意見而辦理,其中為了回應環保團體要求「加強環境敏感區位之保護」,所以增訂沿海地區、國家重要濕地...等環境敏感區位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前列規定適用於所有開發行為,此於該修正草案各條中臚列甚明,非特別針對風力發電,該規定在歷次修法公聽會中並獲得

  • 報告總統:我把再生能源趕走了

    報告總統:我把再生能源趕走了

    在全國能源會議前夕,台灣唯一一家大型的風力發電公司英華威,即將告別台灣,坐實了這次全國能源會議「核能排擠一切再生能源的可能」的假設。經濟部、台電、環保署等單位可以大聲說:「報告馬總統,我們已經把再生能源趕出台灣,台灣未來就只能靠核能了!」在全國能源會議之初,有識者看了議程,就知道媒體報導這次是一場「核能復興」大會,再從國科會的報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中,說整體能源產業技術有待提升、欠缺關鍵技術、欠缺系統整合技術、欠缺市場應用實績、我國能源產業規模不足,這已經表明了「惡意中傷再生能源」的立場,好像台灣的核能就沒有這些問題。或許國科會還應該再加上一條「再生能源廢料尚無出路」,這樣才能讓再生能源和核電「等量齊觀」。事實上英華威被迫離開台灣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台電的購電價格只有2元,而台電2007年的風力發電成本是2.57元,這代表台電在揩英華威的油,理由是當年的合約是這樣簽的,完全沒有考慮到這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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