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歸最根本考量 道路工程的評估標準(上)
過去凡提及生態工程(原稱生態工法)在道路工程的應用,多數人常聯想到的是打樁編柵、石籠擋土牆、乾砌擋土牆等邊坡整治工法,然而,考量如何將道路對生態系統的衝擊降至最低,必須回歸到道路的闢建或拓寬工程是否必要,這個最根本的問題來討論。換言之,「道路建設或拓寬是我們解決問題的唯一選項嗎?」這個答案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舉凡政策、法令、環評、國土規劃、都市計畫、民意訴求、環境生態、社會成本等,都必須經過通盤且詳實的分析與研究。在經過審慎評估(包道路功能定位、經濟及環境成本考量、環境影響評估等)後,確認道路需要闢建或拓寬的狀況下,再思考該如何減少道路對生態系統的影響,如此才符合生態工程的理念。因此,以其他任何不影響生態而有利於改善生活的方式來取代道路的建設或拓寬,也應視為「生態工程應用在道路工程」的另一項目標。為此,生態工程應用於道路工程時,應從過去強調的工程方法(如打樁編柵、石籠擋土牆等),擴充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