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龍科技園區」區委會再審 苗縣府開發理由禁不起檢驗
內政部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昨(4日)審查苗栗縣府提出的「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結果多數委員認為苗栗縣政府提出的資料漏洞百出,有些還故意誤導。原本委員一致決議,建議區委會大會駁回此案。不過後來經建會、工業局表示支持,最後決議請苗栗縣府於六個月內補件再審。按區委會審查分專案小組、大會兩階段。一般小組審查不會做出明確建議,到了大會則會有具體建議:通過、駁回、補件再審或退回小組重審。昨天小組原本要做出具體建議,算是很少見的。 後龍科技園區區位圖,苦勞網孫窮理製圖苗栗縣府資料多處有誤導之嫌區委會委員、政大地政系教授賴宗裕質疑,例如苗栗縣政府指「環評已通過」,但營建署資料指「環評已退回專案小組」(記者註:事實上並未通過)。另外,苗栗縣府指當地農業使用率16.4%,但農委會說60%。他表示,不同資料呈現內容不一,應進一步釐清。所謂民意調查應調查「土地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