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得安心是基本人權 宜縣首創飲食健康自治條例
4月7日是世界健康日(World Health Day),依據聯合國1976年公告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國際公約〉,第12條第1款「人人有權享受能達到最高標準之身體與精神健康。」然而,台灣近年來幾次食品安全事件,重創民眾飲食消費的信心,如何吃得安全又健康,成為大挑戰。就在今年世界健康日,宜蘭縣政府推出了「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草案),率先倡議「吃得安心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健康權乃是基本人權的觀念。草案通過後,學校不得提供危害健康的食品、不用危害健康的容器盛裝熱食及飲料,民眾檢舉違反食安事件還有獎勵金。建構食安網絡 保障產業及生活宜蘭縣長林聰賢昨(7日)在綠色博覽會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過去一年來,黑心油和加工食品引發的食安風暴,讓消費者吃得不安心,種種跡象顯示,政府只在末端進行管理,缺乏基礎、有效的部門整合。「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草案)則從基礎的環境治理,友善環境的農業生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