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有權不要核電
自1979年以來,台灣的知識界和環保界,不斷的對核電的發展提出質疑。 10年來,以台電為主要對象的辯論過程中,已經不只一次的發現,今天的政府內部,並無真正的決心與誠意解決這個美其名為「原子能和平用途」,卻可能成為台灣人民夢魘的核電問題。關心這個問題的人,已經從過去的少數科學家與環保人士,擴大到核電廠附近居民以及整個中產階級知識分子。在過去數年,他們逐漸覺醒,他們很想從「大有為政府」的口中聽到,為什麼全世界核子事故一次比一次嚴重,台灣三座核電廠一年到頭輪流出事,而政府有關單位,卻一直不願對整個核電發展政策進行「再評估」?為什麼當台電的尖離峰用電的相差已經高達三座核電廠的總發電量時,政府竟不能督導台電進行合理經營電源的措施,任由這個一直浪費公帑,以及經營腐化且極有可能引發政治危機的公營企業,以「開發電源」的堂皇理由繼續豪取、浪費納稅人的錢?很遺憾的是,過去10年,這個自稱「創造台灣經驗」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