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賓國家人權機構認定 氣候變遷衝擊人權 碳排巨頭有責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的調查認為,化石能源巨頭阻礙氣候科學的行為「起碼是不道德的」,且可能成為其他國家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基礎。根據菲律賓颱風倖存者們發起的一項重大調查,得出結論認為,全球污染最嚴重的大公司助長了錯誤資訊的傳播,因此有義務解決氣候變遷帶來的危害。這份強而有力的報告在經歷長時間的拖延後,終於在5月6日發布。報告稱,47家全球最大的煤炭、石油、採礦和水泥公司「故意混淆」氣候科學,阻礙全球向乾淨能源過渡。其得出的結論是,這些行為「不是出於無知,而是出於貪婪」。在菲律賓公民以及綠色和平菲律賓分部等當地非政府組織的請願下,菲律賓人權委員會(Philippine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在七年前啟動了這項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