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

  • 美麗灣還沒結束 政府欠人民一個「公平正義」的解釋

    美麗灣還沒結束 政府欠人民一個「公平正義」的解釋

    台東美麗灣開發案22日環評審查有條件通過,一個8年來一路違法的開發案,卻透過法律漏洞、行政掩護而就地合法。法律存在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平正義,然而如今美麗灣卻示範原來不公不義才能受到保障,這才是讓許多人感到挫敗與不解的地方。更諷刺的是,美麗灣事件徹底曝露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的不堪一擊,任由地方政府、業者玩弄、拆解、規避而無計可施,一部原本為保護環境正義、社會正義而存在的法律,如今卻化身為不公不義的護身符。2004年台東縣政府跟美麗灣飯店簽訂的BOT合約,開發面積5.9公頃,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飯店或旅館設置達1公頃以上者就要環評,但卻透過基地切割先送0.9997公頃案以規避環評,取得建照動工造成既定事實,接下來才將開發案總面積送環評審查。環保署有必要說明像美麗灣這種拆解環評的手法應如何處置?難道可以透過事後補做環評就地合法?另外,美麗灣事件以來中央政府都將此事定調為地方

  • 資訊民主 人民永遠的戰役

    資訊民主 人民永遠的戰役

    19日應政大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杜文苓之邀在課堂上分享「資訊民主與環境治理」,說著說著腦中不斷浮現2010年2月4日那個有陽光的冬日午後,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在環保署大門外說的一句話:「我們都老了」。那天,中科三期后里農民北上,抗議環保署、國科會在法院判決中科三期環評無效後並未停工,反而一邊打司法干預行政的牌,另一邊另起環評審查為判決解套。這個事件對所有曾經奮戰過中科三期的人來說無疑是重大的打擊,而且此例一開影響深遠,複製了今日的美麗灣、以及中科四期。凡此種種都見證人民追討程序正義之路有多艱難,不要天真以為公民參與是天經地義,行政機關其實有太多明的暗的手段去阻礙公民參與,實際的情況是進兩步 、退三步、血淚斑斑,如果沒有足夠的警覺,勝負就永無翻轉的一天。以下將當天在課當上所談的與大家分享:為什麼資訊要公開 決策要透明政府存在目的是為民服務,唯有資訊公開、決策透明,人民才能檢視並監督政府施政是否達

  • 環署、雲縣花稅金買廣告互嗆 給人民最壞觀感

    環署、雲縣花稅金買廣告互嗆 給人民最壞觀感

    為了反擊雲林縣長蘇治芬,環保署於10月27日在「聯合報」刊登全版廣告,11月1日又在「中國時報」同版面、同內容又刊登一次。而雲林縣比環保署早幾天在「聯合報」刊登四分之一版廣告回應。兩個公家單位意見相佐,不用正常管道溝通,卻浪費人民血汗錢買廣告互嗆,實不可取。1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委員田秋堇、劉建國痛批沈世宏,會後通過決議,要求環保署停止刊登廣告,環保署當場同意。(11月2日環保署在中國時報又登了四分之一版廣告)田秋堇質詢時說:「你買廣告罵蘇治芬花多少錢?環保署長就算覺得地方有應改進的地方,可以把蘇縣長請來好好談,更何況是誰錯了還說不準…。」沈世宏接著說:「我沒罵她,是她要為自己說的話負責,不能出公文說謊,我是她上級機關,我講對錯就不行嗎?」田秋堇:「今天國家財政困難、民怨四起,你跟蘇治芬的事有必要花這個錢嗎?」沈世宏打斷田的發言:「政府誠信比這個重要,接受公評要有公評的成本,如果大家都不知道

  • 六輕VOCs怎麼算 互噴墨汁不如合作解決

    六輕VOCs怎麼算 互噴墨汁不如合作解決

    連續三天環保署、雲林縣政府針對六輕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計算方式看法不同,戰得難分難解,連民眾也看得霧煞煞。然而面對六輕這個巨大的汙染源,這兩個負有監督責任的單位,一個有環評審查權、另一個有排放量許可權,不合作為民把關,卻把火力花在互射流彈上,著實令人錯愕。當然要吵也可以,畢竟吵的是六輕、排放的VOCs多寡又與民眾健康息息相關,的卻值得一吵。但既然都發了新聞稿、雲林縣還買了廣告,用意就是讓人公評。既然如此至少得先把話說清楚,然而民眾看到的卻是選擇性發言,都挑對自己有利的說,反而製造更多煙霧彈,浪費社會資源不可原諒。事情的源由是今年六輕4.7期擴廠案送到環保署審查時,外界質疑六輕實際排放的VOCs已超過當初環評核定總量每年4302公噸,立法院於是決議,要求環保署在查明排放量未超過核定量前不得審查。事後環保署與雲林縣開會討論,100年六輕申報的VOCs排放量是2339公噸,但未加計燃燒

  • 尾聲與開始(系列完)

    尾聲與開始(系列完)

    把人生奉獻給公益。陳椒華:「對我來說,幫人就是一種快樂, 更何況自己有能力去幫,為何不幫呢?」我們希望藉由這運動的成功,讓所有弱勢者看到,雖然你人少、雖然你很弱勢,但只要你堅持、有專業協助,你一定可以成功,為正義找到出路。2011年5月13日東山區嶺南里才剛出現微微光亮,村子入口處活動中心就好熱鬧,大廳神明在上,嶺南村民共同的信仰佛祖媽端坐中央,仙公祖、呂洞賓、清水祖師在旁,獻上代表山珍海味的薑、糖、綠豆、鹽。活動中心入口處貼著一張台南市政府的公告:「撤銷永揚垃圾場環評」。村民魚貫點香參拜,盧文杞雙手舉香,跪拜、再雙手撐地站起、再跪拜、再雙手撐地站起,雙眼注視神明,低聲說著:「今日要來給您答謝」。

  • 第十章 十年征戰 多少滄桑

    第十章 十年征戰 多少滄桑

    陳椒華在台南市環評會中強調: 1998年11月、1999年11月5日、 2000年1月拍的照片都沒有道路, 2000年1月29日就有道路。而環評書是1999年送件審查,卻偽造有既成道路。「永揚案終於撤銷了,讓我對環評委員、環評法重新有了信心,否則我們很擔心,以後業者環評書亂寫、被法院判偽造了都還不會撤銷,那業者就更敢亂來。這讓我覺得社會還有公平正義,讓我有勇氣再走下去。」2011年12月24日台南縣市合併,賴清德就任第一任台南市長,永揚案歷經陳唐山、蘇煥智等三任台南縣長,如今政局輪替,又有了新局面。賴清德在競選期間曾簽署承諾,只要當選一定撤銷永揚環評結論。不過永揚案10年來複雜的政商糾結,陳椒華對新市長的承諾「想都不敢想」。賴清德就職前夕台南環盟在市府前舉行記者會,提醒他不要忘了選前的諾言。當時也有消息傳出,在陳椒華遇襲後賴清德希望永揚案能儘速解決。4月12日舉行台南市升格後第一次環評大

  • 第九章 首例偽造環評書有罪

    第九章 首例偽造環評書有罪

    台南高等法院判決永揚垃圾場業主、受託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 違反環評法第20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有罪,這是環評法實施以來的首例,意義深遠。「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其目的在「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保護吾人賴以生養之環境」,故依環評法第七條規定所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務必誠實記載,否則環評審查勢必產生錯誤的風險,有害於環境保護及附近居民之住居安全與安寧。」專家會議結束一周後、2010年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將宣判永揚偽造文書案。專家會議雖有好結果,但有了2008年7月一審判決無罪的陰影,陳椒華對這個判決結果一點把握都沒有。於是前一天交代辦公室做兩個新聞稿、兩個海報在當天記者會使用,一是判罪用的、另一個判無罪用的。

  • 第八章 自費鑿井

    第八章 自費鑿井

    圖中橘色點為台南環盟沿斷層線打的12口井 (編號 NP、EP、NA、SK)第八章 自費鑿井環保團體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鑿井,而且這些錢並非由大財團資助,都是台南環盟幾位工作人員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這在台灣環境運動也很少見。而其實陳椒華當時也不知道鑿井有沒有用,但不這樣做就沒辦法建立自己的調查證據。專家會議確認斷層後,2010年2起開始討論第二個主題:場址是否有地下水以及流向。而地下水調查又比斷層更重要,如證實場址有地下水、且流向往南(烏山頭水庫在場址南方),表示垃圾滲出水可能往南汙染烏山頭水庫。專家會議雖無法律位階,但以當時氛圍,會議結論可能影響兩個結果:台南高等法院上訴、台南市政府是否撤銷永揚環評結論。陳椒華認為,地下水專家會議已是最後一戰。瑞昶報告當時發生一件事讓她覺得不能再相信業者出資做的報告,一定要有所行動。2009年5月環保署開專家會議時,成功大學一位陳姓教授提到有一份環保署委託的

  •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左)於2009年9月9日到永揚場址鑑定技師 的調查結果,右為台灣環盟前會長陳椒華第七章 專業的考驗之所以能形成專業對話,背後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斷層、地下水都是非常艱深的專業,與會的又都是知名的學者,準備資料對環保團體來說是一大考驗。一直到環保署專家會議,我才真正見識到什麼是專業的挑戰。「專家會議」是環保署長沈世宏上任後設計的新制度,雖然並非環評審查的程序,但到後來卻被廣泛運用到中科三期、國光石化等重要開發案。通常專家會議舉行的時機是,當某一開發案在環評小組審查階段時遇到需進一步釐清的爭議項目時再切割主題舉行專家會議,例如國光石化開發案時就拉出白海豚、水資源、海岸地型等多個專家會議。原則上專家會議的學者只針對要釐清的事項做出建議,這些建議再納入環評會,環評會中就不再討論這些項目。類似永揚案這種並不是從環評審查衍生出來、而是單獨舉行的專家會議比較少見。

  • 第六章 暴力威脅

    第六章 暴力威脅

    第六章  暴力威脅有時拖延也是一種戰術,在過程中儘量爭取時間去找有利的證據,另一方面也等待外部環境的改變,新局面有新風向,就有可能打破僵局。抗爭到了第8年,種種情勢都對村民不利,為了重整士氣。陳椒華與台南環盟工作人員討論後決定發起苦行。為了尋求社會支持、同時給台南縣政府足夠壓力,決定「時間要長、範圍要廣」,最後敲定12天行程、剛好可以走完台南縣31鄉鎮。2009年4月1日「搶救烏山頭水庫苦行」起程。台南環盟鄭秀如、邱春華為12天苦行安排不同路線,行程主要拜訪當地特色農業、歷史古蹟、另外也拜訪有意參選台南市長及議員的政治人物尋求支持。每天上午八點村民穿著整齊、戴斗笠、穿背心、布鞋在活動中心集合。出發前村長陳顯茂先說明規則:「等下一邊走要一邊發傳單,走時要很安靜不能說話、抽煙、吃檳榔,一個人一排走直線不要妨礙交通。」然後帶著大家唱戰歌、呼口號:「大家一起來打拼好不好啊…」

  • 第五章 危機重重

    第五章 危機重重

    抗議永揚環評書造假,嶺南村民在台南縣政府前發起長達40天、1000小時靜坐官司輸了,感覺周圍的氛圍也騷動起來。2008年11月陳椒華接到陳顯茂電話,他氣急敗壞:「剛剛在電話裏聽江世民(台南縣環保局長)說,最近可能會核准永揚的『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案』,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有所行動?」面對重大危機,陳椒華決定立刻行動,隨後發起在縣府前長達40天、1000小時靜坐抗議。事後回想這真是一個大膽的提議,當時正是柳丁收成前的農忙時刻,從東山鄉到台南市要搭車一個小時,可能無法排出人力。而且11月天已經有點冷了,村民年紀又大不知道體力能不能負荷。不過嶺南村民真的很了不起,立刻就同意配合。結果第一天就遇到寒流,許立民看了不忍心,跟陳椒華說:「他們那麼老、又那麼冷,讓他們回家吧」。但陳椒華認為事情一定要做足,才會有力量,半途而廢台南縣政府就不會感受到壓力。就說:「不可以走,一走就完了,人家垃圾要進來了啊。」私下有

  • 第四章 司法行動

    第四章 司法行動

    圖中紅線為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側(中間藍色地區)第四章 司法行動雖然不知道怎麼辦,但就是不能停下來,隨時存在危機感,因為你休息時對方還在動。前文提過,陳椒華鎖定永揚案運動策略包括三個面向:抗爭、證據、司法,而且三條線索併行、且交互運用。這其中又以司法行動最可能發揮效果,但司法很多狀況無法掌握,變數太多、時間拖很長、結果難以預期,相對風險也最高。而這也可能給政府不作為的藉口,大家都等著看司法結果。不過她認為只要有任何機會都不應放過,找到永揚環評書偽造證據後,接著向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檢舉。相較於其他縣市,台南縣的檢調系統對於環境犯罪是較為積極的,當然在告發前,環保團體還是要盡量把該做的調查做好。從事環境運動多年陳椒華有多次被告經驗,漸漸也知道如何寫法院文件。陳鋕銘經過一段期間調查後,2006年9月以偽造環評書起訴永揚業者、以及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起訴內容有七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