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

  • 在不可能中找到可能,在失望中找到希望

    在不可能中找到可能,在失望中找到希望

    成大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日前在「捍衛正義—烏山頭水庫保衛戰」這本書的發表會中說:「從事公益要在不可能中找到可能,在失望中找到希望。正確的路只要堅持下去,幫助的力量就會出現」。他認為「捍衛正義」這本書所記錄的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十年反掩埋場行動,就是這兩句話的最佳實踐。嶺南里是一個遠離城鎮、人煙稀少的小村落,數百年來村民以種植龍眼、柳丁為生。在村民不知情下,2001年,前台南縣政府通過環評審查,要在村裏蓋一座永揚垃圾掩埋場。為了保護家鄉,村民展開長達10年的抗爭行動。從主客觀條件來看,這是一場沒什麼勝算的戰役。不只環評過了、也快蓋好,沒有民代支持、媒體幾乎沒有報導,外界很難理解並聲援。但村民意志堅定,四處求援,感動台南環盟前理事長陳椒華,隨後包括學者、律師、檢察官等人也以各自專業投入搶救行動。經過10年,台南市政府終於在2011年4月12日撤銷掩理場環評結論。選擇一個正確的路,然後堅持下去一個

  • 二林園區等嘸廠商 二林精機又要開發?

    二林園區等嘸廠商 二林精機又要開發?

    科技部在彰化縣二林鎮設立面積631公頃的「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原擬進駐的廠商友達公司不來了,科技部(原國科會)於2012年8月13日宣布轉型為精密機械園區。當時外界就質疑,彰化縣政府在緊鄰二林園區的台糖萬興農場,已規劃面積352公頃的「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兩者將形成競爭關係,而且,兩者合計1000公頃的園區,台灣的精密機械業有這麼大的需求嗎?果然兩年後,二林園區至今沒有任何精密機械廠商進駐。而二林精密機械園區案,今年6月27日送進環評小組初審時,就被環評委員以「應評估與鄰近產業競合關係」建議進入二階環評審查。而彰化縣政府也自動表明願進入二階環評,今環評大會,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徵詢現場委員意見後,決議此案進入二階環評審查。二林園區等嘸廠商  二林精機又要開發?中興顧問公司今代表彰化縣政府說明,二林精機原先規畫與中科四期的區別是,二林園區是比較前端的大廠,二林精機則是周邊衛星小廠,有產業互

  • 日月光復工 阻偷排廢水 應精進廢水管理制度

    日月光復工 阻偷排廢水 應精進廢水管理制度

    去年底爆發日月光高雄K7廠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事件後,高雄市環保局20日舉行第二次審查會議,有條件通過日月光復工。事件雖暫時畫下句點,但更重要的是,除了應修改過時法令,也應檢討申報、稽查等廢水管理制度的漏洞,防範於未然,才能避免再發生重大的廢水污染事件。事後朝野立委提出17個修法版本,環保署也提出官方版本,日前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所有版本看起來都很類似,不外提高罰款、加重刑責。綜合各個修法版本,排放超過標準的廢水,罰款從目前的6萬到60萬元,提高上限到最高6千萬元。排放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汙水,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或7年。不遵守停工或停業命令的負責人,從1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行政院的版本又加了一些內容,例如將《行政罰法》第18條、20條「加重裁罰不法利得」加入水污法中。過去廢水不得稀釋排放、暗管偷排只在行政命令中規定,現也加入水污法中。同時加入「危險犯」的罰責,只要

  • 背債治水 人民當凱子

    背債治水 人民當凱子

    2006年行政院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編列1160億進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轉眼八年將屆,在未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下,11月14日再通過以特別預算編列6年600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在當天熱烈回應,行政院、立法院聯手當治水凱子,可憐人民背債還搞不清狀況。這個預算編得可說毫無正當性。一個長達8年、高達1160億的計畫,在結束時理當給人民一個交代,提出完整報告,舉辦公聽會、研討會、甚至聽證會,向人民說明這筆錢花到哪裏、有什麼成效、未來的治理目標是什麼。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再舉債編6年600億不是把人民當傻瓜嗎?排擠其他重要需求其二,醫療、長照、教育等等一大堆事急著排隊等錢,為什麼治水的優先性高於其他,而且一編就是6年600億,排擠其他重要需求。再則特別預算是向子孫借貸的錢,依法必須戰爭、重大經濟變故或重大災害時才能編列,現在又沒有迫切的水患災害,在國家

  • 全國NGO河川會議:治水在國土規畫

    全國NGO河川會議:治水在國土規畫

    第八屆NGO河川會議20日在彰化基督教醫院舉行,官方、民間看法一致,都認為唯有落實「國土規畫」,才能找到水資源的長治久安。不過實際情況是政府單位有太多妥協、民間監督力量也不夠,導致經常進兩步、退三步,離目標漸行漸遠。未來唯有修補各自不足,才能朝向共同目標前進。現況:國土破碎、水資源困乏先來談有共識的部分。內政部長李鴻源以「國土規畫與河川治理」為題分析,台灣是「多雨的缺水國」,河川是別人的100倍陡,一滴水從石門水庫下來6小時就出海,老天每年給台灣900億噸水,但卻留不住。此外他提到國土及水庫集水區超限利用的問題,以南投縣清境為例,營建署調查有九成非法使用,土質鬆動,人為汙染、土砂沖刷入萬大水庫,目前水庫淤積已到了「不可能清淤」的地步,也就是幾乎已經沒有供水能力。不只萬大水庫,他提到許多水庫淤積已達三分之一,多數水庫沒有排砂設計,所有可以蓋水庫的壩址差不多都用完了,「如果未來台灣水庫容量只剩

  • 扭曲的「全國區域計畫」 為何急著公告?

    扭曲的「全國區域計畫」 為何急著公告?

    行政院9月9日核備內政部擬定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事前完全未經公聽會等程序,事後被抗議才同意舉辦四場。果然公聽會一開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所有計畫缺陷完全曝露無遺,且引發更大抗議。但內政部卻早就決定在10月18日依9月9日原核定版本公告實施,根本不管公聽會中民眾說了什麼。如此一來,「公而不聽」違反程序正義,二來,對問題置之不理違反實質正義,奉勸內政部暫緩公告,否則未來爭議將沒完沒了。先談「程序面」的問題原本內政部應擬定「國土計畫法」做為國土合理使用的政策指導,但因「國土計畫法」遲未通過,因此先依「區域計畫法」授權訂定「全國區域計畫」。從1982年起實施的「區域計畫」原有北、中、南、東四個計畫。依規定每五年應通盤檢討一次,但直到莫拉克風災後才做第一次變更通盤檢討。這次變更原是第二次,後整併成兩級制:全國區域計畫、直轄市及縣(市)區域計畫。「全國區域計畫」是目前國家最上位的法定計畫,其功能是做

  • 立法院趁亂要求編列特別預算 加碼800億治水

    立法院趁亂要求編列特別預算 加碼800億治水

    政局一片「混水」,下頭就趁機「摸魚」。昨天(2013年10月3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行政機關版本缺乏下,徑自審查六個朝野立委所提「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案」,擬延長治水年限8年、追加800到840億,其間立委陳明文、高志鵬等委員還要求「今天一定要出委員會」,完成審查徑付二讀。最後主席楊瓊瓔堅持應等行政院版本才作罷。但最後做出「共識」,要求經濟部須以「特別預算」編列,並在三周內送行政院版本併立委提案審查。這場審查可謂荒腔走板,一個原本該為人民把關預算的立法院,卻反其道而行,打著8月底康芮颱風南台灣淹水的治水大旗,一再表示「我們很急、這會期一定要通過」。而且主要提出修正2條:一個延長年限、一個加碼預算,外加立委張嘉郡要求讓鄉鎮市公所也可以執行預算。試問條例如真要修,還有預算執行標的、分配的問題,會只需要修這幾條嗎?2006年經濟部以特別預算編列8年1160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立法院並通

  • 廢墟中的紅色身影

    廢墟中的紅色身影

    從大埔回來已經兩天了,不時翻看那天(7月18日)拍的影片,「張藥房」倒下變成一堆夾雜各種顏色、已無法分辯是什麼物品的鋼筋水泥;接著怪手把這堆東西一剷一剷放入卡車載走;慢慢地愈來愈平、愈來愈少,終於只剩

  • 人民可以縱容官府 刊廣告公審人民?

    人民可以縱容官府 刊廣告公審人民?

    昨(11)日四個平面報紙的頭版下方半個版面,出現一模一樣、來自苗栗縣政府刊登的廣告,標題是「縣府面對大埔鄉親有義務提供一條安全的路」,打著捍衛大埔鄉親交通安全的大旗,同時指張家拆了這六坪小屋並不會無家可住,以取得拆屋正當性。在中央上下官員「授權地方處理」的默契下,苗栗縣這種「公審」縣民的手法如同動用「私刑」。而且陷人於道德之罪,指張家如不拆屋,「未來若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誰來承擔?」這種動用龐大資源的公審手法,讓人看了不寒而慄。我們要問,如果縣府自認拆屋有理,那就拆得理直氣壯,以縣府龐大警力資源,要拆一個六坪小屋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而已,然後大方受社會公評。有什麼必要一下子開千人拆屋誓師大會、一下又大剌剌刊廣告,一副正義凜然的姿態。什麼時候政府機關流行刊廣告對付異己?其實官方想把話說清楚已經有太多方式,可以發新聞稿、開記者會、官員可以投書媒體。而由於這些方式不必花費太多資源與金錢,對立面的一方也

  • 站在對立面的合作關係

    站在對立面的合作關係

    應環保署之邀,希望我跟各地環保機關的朋友們談點什麼,往常公家機關找記者演講,不外希望提供一些「如何與媒體打交道」的秘方。但我從2001年開始跑環境新聞至今,算是跟大家共同經歷了這13年來環境政策的種種。所以我想講的就不只是什麼媒體秘方而已,而是想從一個記者的立場,來談談這些年來我所看到的環境政策,特別是記者與官員「站在對立面的合作關係」。當然關係的建立必須雙方都付出努力,不過因為這篇文章(以及講座)設定的對象是官員,所以關於記者的部分這次就暫且不談。為什麼記者、為什麼公務員記者與官員,雙方的關係建立在採訪、受訪的關係之上,但由於雙方的責任、目標、立場都不相同,實質是站在監督者、被監督者的「對立面」;而這個監督者、被監督者角色也是互為表裡,雙方可說都是監督者、也都是被監督者。不過雙方角色雖不同,但回到初衷,不論是選擇做公務員或記者,都是希望能服務眾人、促進社會以及民主進步,從這個角度來看,彼

  • 現在 要不要談談「城南基地」了?

    現在 要不要談談「城南基地」了?

     29日國科會新竹科學園區「宜蘭園區城南基地」,再度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將2006年通過的環評承諾「不得量產」去掉,園區內另外兩個產業區也早在2010年就提環差去除。如此一來等於把當年因爭議過大許下的重要環評結論「不得量產」,通通透過事後環差分析改掉,正當性飽受質疑。雖然29日的審查並未通過,但多位環評委員並未反對變更,只是要求科學園區管理局(即竹科管理局)修正一些字句,如果沒有意外,下次審查通過機會很高。 竹科:不得量產 招商困難 竹科管理局副局長杜啟祥強調,之所以變更,是因為招商最大的困難就是「不得量產」,廠商一聽到這個都嚇到,到目前為止園區只有宇正公司一家申請進駐(尚未設廠),希望能在原承諾的汙染總量不變下,讓所有引進的產業都能量產。不過當年宜蘭縣政府、國科會許下促進地方建設的大願景(創造1萬多個就業機會、每年600多億產值),徵收宜蘭運動公園、宜蘭縣政府中的土地70多公頃引發地主抗議

  • 請行政院站出來協調高屏大湖開發案

    請行政院站出來協調高屏大湖開發案

    9日環保署初審通過高屏大湖開發案(兩案併陳送大會確認),當場引發抗議,有人指環評會主席護航太有力、環保署官員主導毫不遮掩、環評委員半推半就配合演出。但回想這些年來審查案件或許有別,同樣場景卻一再上演,環評會已演變成社會衝突的場域,更扮演政府不當開發的白手套。如果是這樣的話,在行政院下的環保署設一個環評制度是否還有其必要?高屏大湖案更赤裸裸曝露出環評制度的困境,也見證行政院整合政策的無能。試想如果高雄增加10萬噸供水能解缺水之苦,大家有什麼理由反對?但如果說水的來源只有挖良田做人工湖一個選擇,恐怕連水利署官員都不會同意。因為就如會中各界所說的,還有自來水減漏、廢水回收、海水淡化、推動節水、水價調漲等策略,而且任何一個只要貫徹執行,輕易就有10萬噸水可以取代。但這些看來理所當然的「替代方案」到了環評會上卻是雞同鴨講。問題就出在這些方案分屬不同部會職責,也在環評會上各自表述可以這樣做、那樣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