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修正農舍辦法 明訂三類「農民」才可興建
※ 新增農陣看法。為落實農地農用精神,內政部3日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訂三類資格的「農民」方可興建農舍。另一方面,購買、移轉農舍的規範,則切割留待農委會修正「農業發展條例」處理,將送入立法院審議。農委會強調,此次修法,可有效解決非農民炒作農地、農舍及農地違規使用之情形,但對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權益完全沒有影響,期待社會各界與立院支持。資格加嚴 真務農者才可擁農舍 此三類「農民」包括:參加農保者、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如農會、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農業工作者等)、有心從農且有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者。本該長出糧食的土地上長出豪華別墅,影響的除了飆漲的地價,也衝擊國內糧食安全。歷經各界討論,內政部提出新版農舍辦法中,強調必須是「真農民」才可興建房舍。而在購買農舍方面,行政院會3日也通過農委會所提「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且無自用農舍的「農民」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