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馬總統的環保成績單

  • 污水處理率 55分

    污水處理率 55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54分。我們認為:穩定成長值淂鼓勵。 「偷排廢水」的問題仍有。 污水下水道的建設也存有城鄉差距。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政策方向是正確的,也增加了很多下水道;但也應檢討,都市是可以用下水道解決污水的問題,但不見淂是所有地方,下水道是唯一改善污水的辦法。在環境保護的角度,我們也關切再利用,例如中水回收的問題。 定義與說明: 污水處理率係指污水已納入處理比率,其計算公式為:污水處理率=污水處理戶數/全國當量戶數。污水處理戶數(含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專用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戶數);全國當量戶數(全國人口數/每戶平均人數,目前每戶暫以 4人估計)。 污水下水道建設係將生活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成符合國家標準之水質後再排入河川或海洋,可有效減輕水域水質污染,進而恢復河川生機,攸關人民生活環境品質,為統合水域治理之重要一環。而污水下水道為國家重要基礎建設,

  • 適當飲用水供應人口百分比:58分

    適當飲用水供應人口百分比:58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62分。我們認為:根據表列是下降,但原件分析又出現「99年底92.33%,顯示臺灣地區供水普及率及供水人數皆有進展,對於民眾用水權益及安全皆有所裨益。」到底是怎樣。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世界各地有很多人口沒有適當飲用水的供應,台灣自來水普及率高,這是值得驕傲的,當然就公共衛生角度我們關切那百分之七點多的人。在台灣,水的問題不在於供應,而是分配與浪費的問題;例如漏水率,也是高於先進國家的;又如沖馬桶、洗衣的用水比例也居高不下。仍有待更多的節約政策來推行。定義與說明:自來水系統供水人口數/行政區域總人口數。飲用水可利用的供應是一個重要標準。此項為新創指標。(三十八)比較:

  • 每公頃農地肥料、農藥使用量:41分

    每公頃農地肥料、農藥使用量:41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41分。我們認為:農藥「走私」的問題仍有。「合理化施肥」、「自然農法」等觀念,政府也應多加宣導。計算方式中,休耕的面積如果扣除,數據更能代表現況。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普遍認知肥料、農藥對人體、環境的不好情形下,政府也知道「寂靜的春天」,實應對降低肥料、農藥的使用,與鼓勵友善環境的農耕方式有更積極的作為。定義與說明:全年氮、磷、鉀三要素總施用量係計算全年肥料使用量中所含氮、磷、鉀三要素總量,再除以耕地總面積,即為每公頃農地肥料施用量。國內農民普遍超量使用化學肥料,除可能造成農業生產環境負擔外,亦間接影響水生及陸生等生態之失衡,恐亦不利於農業之永續發展。此外,過量使用化學氮肥,將助長氧化亞氮溫室氣體排放。每公頃農地農藥使用量為,每年農藥總使用量/總耕地面積。每年農藥總使用量:係指進口成品農藥有效成分總量與國產成品農藥有效成分總量之和,再扣除外銷成品農藥有效成分總量。由於台灣

  • 有機耕種的面積:67分

    有機耕種的面積:67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60分。我們認為:大幅增加是值得鼓勵的。但相較總耕地面積仍只是極小的一部份,顯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認證」的門檻仍偏高,政府對「有機生產」仍應設法好好推廣。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有機耕種目前也有很多小農,不以經濟為最終目的,這些可能就沒列入統計,這些也是對環境友善的耕種,應該也予以照顧和鼓勵定義與說明:指依法認證之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所驗證之有機農產品生產面面積。有機農業是一種對環境友善的耕種方式,除可生產安全、優質的農產品供應消費者外,亦可降低農業生產對環境污染造成之衝擊。有機農業是兼具生產、生活及生態特性之產業。由於國人生活品質日益提高,追求健康產品的消費並特別重視環境保護,強調飲食優質安全農產品的需求,帶動有機農產品市場蓬勃的發展。(三十六)比較:

  • 耕地總面積比:36分

    耕地總面積比:36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45分。我們認為:耕地變少,報告中寫了一堆因素,但我們認為真正的原因,在於政府政策的不支持農業,寧願把農地拿去開發,不彰顯永續的價值。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耕地愈來愈少,代表糧食自給率也愈來愈低,在全世界探討糧食危機時,我們的糧食自給率原本就遠低於許多國家,耕地還愈來愈少,實在令人擔憂。耕地還有達到人與自然共處、和諧之效;也能調節微氣候,比率實不應太少。定義與說明:農業用地在土地利用較趨向自然環境,且其土地使用具有不可逆性使用的特質,有其特殊生態功能,並在維續國家糧食確保安全度上亦有其必要性,為維護農業發展基本需要,必須維持適量農地。本項指標係指耕地總面積與台灣總面積之比例,唯統計上並未扣除受病蟲害與天然災害損失之耕地面積(短期間內使其恢復耕作功能)。耕地總面積自民國77年開始就逐年減少,至94年已減少6萬多公頃。由於各項產業發展與建設亦須使用相當之土地,如何有效利用有限

  • 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減量率:45分

    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減量率:45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40分。我們認為:每年都減量,這方面的努力給予肯定。仍存在有儲存安全的問題,希望減量述度能加快。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對於核能發電的質疑,我們也希望有一正確的能源政策,能使此一數值趨近於0。定義與說明:藉由放射性廢棄物的管理,可避免輻射性危害之威脅。本部分由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減量率檢視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指標。國內放射性廢棄物之主要來源為核能發電所產生之廢棄物,其釋放出的輻射強度較背景輻射為高且達到法規限制。放射性廢棄物可以廣義的區分為高放射性廢棄物及低放射性廢棄物;高放射性廢棄物,為用過核燃料或其經再處理所產生之萃取液或產物,通常包括半衰期較長的核種,一般高放射性廢棄物的產生量約占全部放射性廢棄物總量的 4%。濕性放射性廢棄物必須經固化處理,以減緩其放射性核種自廢棄物外釋,所謂固化處理即將放射性廢棄物與固化劑混合成為較安定的固體,再經過適當的包裝減緩其輻射釋出,以方便放射性

  •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40分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40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43分。我們認為:總產生量大幅增加,是要特別注意的。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到底有沒有「申報」,這是一直存在的「黑數」,政府更應努力作到總量管制。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不是件簡單的事,沒有妥善的處理與管制,是會造成2次污染的,所以再利用的品管也是不能忽視的。說明中也提到「清潔生產」是包含了節省原料及能源等等,顯見再利用指是一部份,前端製程的管制更重要。定義與說明:當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申報再利用量占申報總產生量之比率。公式=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量/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總產生量× 100%。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定義,清潔生產之環境策略涵蓋製程、產品及服務三個面相,其中製程面相包括,節省原料及能源、不用有毒原料、降低排放物與廢棄物之量及毒性。「事業廢棄物妥善再利用率」指標數值越高,表示事業朝節省原料、降低事業廢棄物量之正面永續發展。(三十三)

  • 事業廢棄物妥善再利用率:56分

    事業廢棄物妥善再利用率:56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53分。我們認為:逐年提升再利用率,是值得肯定的。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到底有沒有「申報」,這是一直存在的「黑數」,政府更應努力作到總量管制。說明中也提到「清潔生產」是包含了節省原料及能源等等,顯見再利用只是一部份,前端製程的管制更重要。定義與說明:當年度事業廢棄物申報再利用量占申報總產生量之比率。公式=申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量/申報事業廢棄物總產生量×100%。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定義,清潔生產之環境策略涵蓋製程、產品及服務三個面相,其中製程面相包括,節省原料及能源、不用有毒原料、降低排放物與廢棄物之量及毒性。「事業廢棄物妥善再利用率」指標數值越高,表示事業朝節省原料、降低事業廢棄物量之正向永續發展。(三十二)比較:

  • 海洋保護區 42分

    海洋保護區 42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56分。我們認為:已經夠少了,如今自訂的原則又要放寬標準,報告中指出「2020年前,至少將領海範圍內20%海域劃設為海洋保護區,並於績效指標中設定於2012年前至少將12%領海劃為海洋保護區,於2020年前至少將20%領海劃為保護區。漁業署於100年10月13 日召開研商「國內海洋保護區劃設檢討」會議,經討論台灣距岸3浬內禁止拖網區域及相關縣市政府公告「網具類」、「燈火漁業」、「人工魚礁」及「珊瑚礁區」的依漁業法劃設之禁漁區,因符合海洋保護區之定義,與會各單位同意該等海域納入我國海洋保護區範圍,經初估算,海洋保護區面積約可增為28,000 平方公里以上,約佔領海面積43%以上。」跟當時設立此指標原意相左。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這是新創指標,這表示政府起步了、願意開始作了,這是應該肯定的。台灣四面環海,但政府作為仍不夠積極,例如原訂目標發現無法達成,就把指標下修於 2012

  • 保護區占總陸域面積百分比62分

    保護區占總陸域面積百分比62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69分。我們認為:劃設保護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面來看可以說是至少沒有退步,定這方面的努力;但用嚴苛的角度看,沒有進步就是退步。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 至少代表透過法規的政策保護,是有其正面的意義。我們也關注到隱藏的問題,例如一些國家公園內的BOT案的經營、管理,或是遲遲步公告為保護區但卻在開發的案子,可能較偏經濟面而犧牲到保護層面。當然,我們也知道,現在的保護區內的經費、人力仍不夠完善,劃出保護區但不敢保證有效的保護,這在指標中不能完整的呈現。定義與說明:保護區為一處明訂地理範圍,為特定保護目的而指定、管制和管理的地區,包含「自然保留區」、「野生動保護區」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自然保護區」及「國家公園」。而本項指標即以每年台灣陸域保護區面積的百分比,來反映台灣陸域生態系受到法定公告劃設的保護區面積比,代表一個國家維持生物多樣性的努力。(三十)

  • 生態敏感地比:56分

    生態敏感地比:56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56分。我們認為:「國家重要濕地」不代表整體濕地的危機就變小,事實一些開發就是填了水塘作開發。天然河岸變少,一旦人工化要恢復原貌就很難了,令人憂心。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感到定義沒有誠意,感覺是只管濕地其它不管,更大角度來看,莫非是說其它的不重要,還有許多所謂的生態敏感地區,例如都市邊緣,往往沒去注意而許多災害就從此處發生。遲遲不肯納入大城濕地,河岸人工化卻年年增加,這是一種對自然環境的傷害。馬總統對國光石化的不支持,是對大城濕地的友善態度,值得肯定的,但有沒有進一步有友善行為是值得觀察的。定義與說明:這項指標主要是針對濕地,包含自然與人為濕地,96年評選出75處國家重要濕地計44379公頃;濕地是地球生態系中生產力最高者之一,兼具相當高的經濟與生態價值。(二十九)比較:

  • 特定外來植物覆蓋面積、特定外來入侵種種數:57分

    特定外來植物覆蓋面積、特定外來入侵種種數:57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54分。我們認為:特定外來植物覆蓋面積是有縮小。特定外來入侵種種數一直不變,似與是實不符,或是說行政體系的態度不認真。現在有環教法,希望能加強外來種的教育,不要再發生地方單位美其名是「復育」,反而是放流了一堆外來種。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一朵小花看全體」!首先是調查區域是不是每次都是全國範圍,還是只有特定區域?看數據是有下降,但事實上小花蔓澤蘭已經蔓延到台北,對有「綠癌」之稱的小花蔓澤蘭,政府的防制措施,略嫌不足。對入侵種有成立諮詢委員會,也有跨部會監測防制單位,但年年21種,入侵又有威脅或危害潛力的,只有這些嗎?顯然政府還得加把勁。我們也希望對宗教團體的不當放生行為,能作有效的管理。定義與說明:這原為2項單獨的指標,因屬性極類似顧合併評分。在特定外來植物覆蓋面積方面只以小花蔓澤蘭為代表,小花蔓澤蘭原生於中南美洲,具無性及種子繁殖能力,常見入侵於低海拔林地、荒廢果園、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