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翅

  • 漁業署:漁民未非法捕撈鯊魚

    漁業署:漁民未非法捕撈鯊魚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指出,美國「皮尤環境組織(Pew Environment Group )」19日公布台灣漁民卸載鯊魚及魚翅加工等照片,但台灣沒有非法捕撈鯊魚,已獲該組織理解。漁業署說明,該組織公布照片前,已事先與該組織溝通,強調該組織所拍攝的相關照片與影片,並沒有涉及「割鰭棄身」等非法捕撈鯊魚情事,該組織也表示瞭解該等照片或影片未涉及非法作業。漁業署強調,台灣已主動於2008年公告禁止捕撈、販售及持有鯨鯊,以利維護鯊魚及海洋生物的多樣性。有關鯊魚管理措施。漁業署說,除持續進行港口抽檢工作,並配合中西太平洋的海上登臨檢查及國外港口檢查等國際性查緝工作,今年度也派遣巡護船赴大西洋執行32次公海登檢作業漁船,並沒有查獲違規;「鯊魚鰭不離身」措施,將於2012年起逐步實施。

  • 台捕鯊全球第4高 美環團譴責

    台捕鯊全球第4高 美環團譴責

    美國皮尤環境組織(Pew Environment Group)19日公布了大批台灣捕殺鯊魚的照片和影片,其中不乏雙髻鯊、遠洋白鰭鯊等有絕種危險的鯊類。該組織指,台灣是全球第四大鯊魚捕殺國家,這些血淋淋照片顯示國際缺乏有效保育鯊魚的體制,應施壓推動限制獵捕,對瀕危鯊類更應全面禁捕。皮尤環境組織網站公布的照片包括割掉魚鰭的鯊魚屍體、正在曬乾的鯊魚鰭「魚翅」等,有些在高雄拍攝。該網站指,高雄是台灣進口魚翅的主要港口,供台灣饕客食用。另有影片顯示台灣漁民正在切割、處理鯊魚屍體。印尼、印度、西班牙與台灣是全球前四大捕撈國,捕撈量佔全球35%。每年7300萬隻鯊魚因魚翅需求被獵殺,30%的鯊魚面臨絕種威脅。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說,明年元月起我將實施「鰭不離身」措施,管制我漁船獵捕鯊魚、鮪魚後,不得再割下魚鰭後將魚身丟棄。漁業署正草擬辦法,將對未遵守規定的漁民開罰,最重會吊扣執照。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

  • 藝人Selina婚宴不用魚翅 保育組織肯定

    藝人Selina婚宴不用魚翅 保育組織肯定

    藝人Selina(任家萱)將於10月31日舉行婚禮,基於海洋保育,新人將婚宴菜餚中的魚翅換成竹笙。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發出聲明,對新人表示肯定,同時呼籲更多藝人做表率,婚宴不用魚翅。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全球每年約有2,600萬~7,300萬隻鯊魚遭到捕殺,以供應魚翅需求。光是用於婚宴料理,數量就十分驚人。根據研究會 今年的調查發現,台灣71家國際觀光飯店每年婚宴的魚翅使用量,相當於獵殺92萬~386萬隻鯊魚,10年獵殺數量可達920萬~3,860萬隻,對鯊魚 保育及海洋生態造成嚴重威脅。陳玉敏表示,卵胎生的鯊魚性成熟速度緩慢,且繁殖胎期甚久、胎數甚少,一些種類甚至每一到三年只生下1~2隻幼鯊,幼體需經過很長時間才能成年。而且鯊魚是海洋中的頂級掠食者,位於食物鏈頂端,一旦族群崩解,同一海洋生態系其他魚類的多樣性就會受到嚴重威脅。

  • 氣仙沼復原 開始曬魚翅

    氣仙沼復原 開始曬魚翅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東日本大地震」的重災區:宮城縣「氣仙沼市」,最近又開始慢慢恢復漁業捕撈。報導說,他們開始捕撈鯊魚,並且開始曬製魚翅。氣仙沼港一家專門生產魚翅的公司表示,他們過去一直把魚翅放在晾曬檯上晾乾,不過由於這次晾曬檯也被海嘯捲走了,因此他們改成懸吊竿上晾乾。據瞭解,魚翅出貨前,需要約3個月的時間乾燥。

  • 加州正式禁止銷售或擁有鯊魚鰭

    加州正式禁止銷售或擁有鯊魚鰭

    據美國之音洛杉磯報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人們不再能吃魚翅湯這種中餐佳餚了。加州州長正式宣佈,銷售或擁有鯊魚鰭是非法行為。這項禁令是全球拯救鯊魚運動的一部份。然而,一些華人感到,加州這項禁令不但不公平,而且還具有歧視性。美國法律要求所有被捕捉上岸的鯊魚都要有完整的魚鰭。加州現在也加入另外三個州的行列,做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禁止銷售鯊魚鰭,這種商品每公斤價值700美元。可是,反對加州這項禁令的人士說,這項法律不公平地把打擊目標對準華人社區,因為該法律只是禁止鯊魚鰭而並未禁止整個鯊魚。加州的州華人參議員劉雲平(Ted Lieu)投票反對這項禁令。鯊魚鰭禁令的許多反對者說,他們願意支持一項不許捕捉整個鯊魚的禁令。這恰恰是來自從拉美國家到西太平洋島群密克羅尼西亞的8個代表已經做出保證的。他們在聯合國簽署了一項宣言,要開發一個鯊魚保護區,結束商業捕捉鯊魚。 

  • 拯救鯊魚 姚明籲華人禁食魚翅

    拯救鯊魚 姚明籲華人禁食魚翅

    籃球明星姚明和英國企業家布朗森(Richard Branson)22日在上海聯手呼籲民眾停止食用魚翅,幫忙拯救鯊魚。鯊魚鰭可用來製作魚翅湯,華人將這份料理視為人間美味,並在兩岸三地的高檔餐廳供應。切除鯊魚鰭的方法是將捕獲的鯊魚活切魚鰭後丟回水中任其死去,這種作法遭動物保護人士譴責,科學家也責備此舉會使全球鯊魚數量大幅減少。主辦單位「野生救援協會」(WildAid)說,這次活動包括這兩位名人的宣導廣告,以及設立網站讓民眾上網呼籲禁食魚翅湯。

  • 禁魚翅法案 加州通過

    禁魚翅法案 加州通過

    美國加州的餐廳菜單上恐怕看不到魚翅湯了。加州參議院今天通過禁賣魚翅法案,並送交州長簽署,將自2013年1月1日生效。這項法案獲得參議院以25票對9票通過,明令禁止在加州販賣、購買或持有鯊魚鰭。加州的華裔人口有110萬,是亞洲以外最大的魚翅市場之一。支持這項法案的人包括環保團體、影星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和幾位亞洲名廚,他們都說需要這項禁令,防止瀕臨絕種的鯊魚遭到濫捕。

  • 台灣鯛尾變魚翅 拚經濟又保育

    台灣鯛尾變魚翅 拚經濟又保育

    台灣鯛不僅可以外銷拚經濟,還可以解救鯊魚!雲林縣口湖鄉漁類生產合作社最近成功將台灣鯛尾巴製成魚翅,取名「鯛魚翅」。與傳統魚翅相比,品質不變、價格減半,一推出即獲日本與香港餐廳業者簽約年採購80公噸,也間接幫助許多鯊魚逃離被獵殺、活割魚鰭的命運。台灣鯛每年外銷市場達1、20億元,是台灣第一大養殖魚類,最初主要產品為鯛魚片。後來口湖鄉漁類生產合作社發現,鯛魚鱗含豐富膠原蛋白,著手開發各種膠原蛋白相關產品。最近又把腦筋動到鯛魚尾巴,成功變成高貴食品「魚翅」,直銷特定的餐廳,少部分賣到台北迪化街。合作社總經理王益豐說,以前魚尾巴不是丟掉,就是與魚骨磨碎做成魚飼料,有天他靈機一動,「魚尾巴不就是魚翅」?於是開始研究,經過特殊加工,終於「化腐朽為神奇」,把魚尾巴變魚翅。「鯛魚翅」的口感與傳統鯊魚散翅幾乎一模一樣,日本與香港餐廳業者試吃後,大讚「價廉物美」,立即下訂單採購。王益豐說,「鯛魚翅」讓台灣鯛價

  • 保護鯊魚 美加州議會提案禁止魚翅交易

    保護鯊魚 美加州議會提案禁止魚翅交易

    美國加州州議員15日提案,打算禁止擁有或販售魚翅的行為;知名女星波黛瑞克(Bo Derek)也加入保護鯊魚的行列,未來將不再喝魚翅湯。波黛瑞克告訴加州參議會撥款委員會,鯊魚在地球上已經有將近4億年歷史,由於人類對魚翅的需求,許多鯊魚可能在人類的一個世代期間消失;人們對魚翅的消費引發了全球環保危機。波黛瑞克也是美國國務卿的反對走私野生動物事務特使。她表示,美國境內85%的魚翅乾貨,都是經由加州進口至美國,加州每年至少進口30噸乾魚翅。在此同時,來自捕撈業和魚翅行銷相關行業的代表則在會中表達反對意見,認為這項禁止魚翅交易的法案,將對他們造成傷害,降低加州的就業和稅收。也有業者主張,魚翅問題屬於全球性議題,應該提交聯合國處理,而不是各自辯論。每450公克的魚翅售價約為600美元,1碗魚翅湯的價格約為80美元;批評人士說,漁民為了魚翅,每年殺害了7,300萬頭鯊魚。目前,在美國的夏威夷州、奧勒岡州

  • 這裡不吃魚翅!帛琉禁獵成鯊魚天堂

    這裡不吃魚翅!帛琉禁獵成鯊魚天堂

    為了滿足饕客的嘴,每年全球有多達1億隻鯊魚遭到濫捕,為了保育鯊魚,台灣的邦交國-帛琉,從2003年開始,設立帛琉鯊魚保育區,成為全球第一個禁止在海域捕獵鯊魚的國家,7、8年下來,保育成果相當豐碩,帛琉已經儼然成為鯊魚尋求庇護的快樂天堂。清澈海水中,大批魚兒悠游,不時還能看到鯊魚成群出現,這裡是有鯊魚庇護天堂之稱,台灣的邦交國帛琉,因為帛琉是全世界第一個,下令禁捕鯊魚的國家。帛琉總統陶瑞賓:「全世界大約每年捕殺有7千萬到1億隻的鯊魚,多數只是為了要魚翅,獵捕鯊魚是很野蠻和浪費。」帛琉的鯊魚保育,吸引科學家前來研究,想辦法計算鯊魚家族的數量,從法律禁止、人力保護雙管齊下,帛琉成功案例,打造出一個人與鯊魚共游的海洋樂土。

  • 捕鯊須「全魚上岸」 台灣即將踏出亞洲第一步

    捕鯊須「全魚上岸」 台灣即將踏出亞洲第一步

    漁業署擬修改行政辦法,規定漁民捕鯊,必須全魚上岸,否則將開罰。對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HSI)兩團體表示肯定。台灣若在短期內實現修法,則將成為亞洲第一個規範鯊魚全魚入港的國家。漁業署對媒體表示未,來將根據《漁業法》修訂三大洋作業管理辦法,明訂捕鯊必須「鰭不離身」,全魚上船,否則開罰。國際間雖有美國、哥斯大黎加都已採取相同措施,但在亞洲仍未有國家如此先進。兩團體根據美國保育組織今年初的研究報告,台灣是全球排名第4的捕鯊大國,此一政策對於全球海洋保育是極為重要的一步。事實上世界上有些國家即嚴令不得捕鯊、不讓捕鯊船靠岸,甚至連看到鯊魚在船上都不行。帛琉是第一個,最近則有巴哈馬成為第4個國家。杜絕finning 才能永續海洋生態

  • 明年起 台灣捕鯊限全魚上岸

    明年起 台灣捕鯊限全魚上岸

    為讓魚源永續,漁業署決定全面要求台灣漁船捕鯊時,要「全魚入港」、「帶鰭上岸」,違者不僅會依法罰款,情節重大違規甚至會被吊銷執照。新規定最快明年實施,是亞洲第一個針對鯊魚割鰭棄身開罰的國家。台灣現行的三大洋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規範,漁民捕捉鯊魚後禁止割鰭棄身,鰭身可先分割後,再一起上船進港,但鰭身比不得超過5%。漁船進港後,檢查人員會登船檢查船艙、重量及報表,但因為檢查程序麻煩,且魚鰭是否自漁民捕撈的同一尾鯊魚身上取下,也不得而知,讓不肖漁民有許多取巧的模糊空間。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說,台灣並非完全禁捕鯊魚,不吃魚翅也非終極目標,但一定要讓魚翅來源合法,必須是合法取得,而非非法屠宰,才能兼顧飲食文化與漁民利益,讓漁業資源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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