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 再生顧問師吐槽 水保局製造假民意

    再生顧問師吐槽 水保局製造假民意

    對於農村再生條例不滿的,不只官員和農民,部分水保局的農村再生顧問師也很有意見。經費突增 外行工程設計公司得利一位擔心被水保局列進黑名單,再也拿不到水保局預算的王顧問師以匿稱方式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水保局急著立法,只為設立一個不受預算法約束的小金庫,他多年在社區工作,深知台灣多數農村還未建立起社區自主意識,突然幾十億下來,得利的就是不了解在地文化的工程設計顧問公司,或是會寫計畫案的社區營造商,甚至是「聽話的」社區既得利益者,農業生產、農村文化、小農權益均因此被忽略。水保局員工林先生表示,現在水保局傾全力動員特定社區人士,極力營造民眾支持草案的假象,並花費大筆預算,購買媒體時段、版面宣傳,企圖以政治力強推草案過關,並透過大筆委辦費用,策動學者支持。「局長開會就講,哪個學者有意見,就編個委辦費給他」。爭取支持 花錢買版面宣傳王顧問師也說,最近水保局要求顧問們到媒體寫文章支持農再草案,還要求所有拿

  • 農舍變別墅 農村沒人要下田

    農舍變別墅 農村沒人要下田

    高聳圍牆圍起生產的農地,不是為了插秧、耕作,而是蓋起美輪美奐的「別墅型農舍」,農舍的主人並非農民,而是有錢有閒的「都市鄉巴佬」。苗栗縣頭屋鄉獅潭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張華文細數著近年的變化,常常聽到「誰的田又賣掉了」,他無法理解,「獅潭明明位於只能從事農業生產的『特定農業區』,為何土地買賣與使用沒有限制?」台灣稻農公司董事長王得利目前居住的宜蘭縣員山鄉,就他估計,至少一半以上的農地已經淪入台北人手中,整個宜蘭縣的農地,也有三分之一以上被賣了。宜蘭的農地一坪只有一萬元,實在太便宜了,讓建商、炒地皮的財團有機可趁。看著原本代耕的農地,蓋起別墅型農舍,種田超過四十年的王得利低頭嘆了一口氣,他記得以前買賣農地,還要附耕作能力證明,但現在只要有錢,任誰都能買。 他不解,「難道政府以為炒作農地價格就能提高農民收入?」待價而沽的農地,面對的是土地轉型的商業計算,如何能讓農業生生不息?

  • 無米樂變調 萬安村富足樂活

    無米樂變調 萬安村富足樂活

    行政院昨天通過「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宣示要「重塑農村風情、打造樂活休閒島」,目標是民國一○一年農村觀光客可倍增三千萬人次。為迎接大批觀光客、滿足都市人休閒樂趣,農村勢必要大興土木、大開民宿,如此就能讓台灣農業升級、精緻化嗎?以硬體建設、撒錢來解決問題,是馬政府對農業政策的邏輯,目前正力推「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下週將進入立法院關鍵協商期,這幾個月來農委會傾政府資源,以置入性行銷方式大做宣傳。但這部攸關台灣農業與農村發展的重大法案,不該在政府優勢資源攻勢下模糊焦點與真相,二千億農村再生基金,更不該成為執政者選舉綁樁籌碼。台南縣後壁鄉無米樂社區與台東池上鄉萬安村是生產台灣冠軍米之鄉,去年經農委會同列農村再生示範區,但它們卻走著截然不同的「再生」命運,前者政府致力砸錢打造觀光,農民貧窮依然,農村成了變調模樣;後者自立發展農業生產,農民富足,展現台灣農村淳樸景象。走訪這兩座農村,不禁令人深思:農

  • 「農再大熊丸!」農村經得起副作用嗎?

    「農再大熊丸!」農村經得起副作用嗎?

    10年2000億。平均1年200億,4000個農漁村年年申請,平均每年可得500萬,十年可得5000萬。此金額對社造是未曾有過的天文數字,部分人視農再條例為農村活化的強力仙丹。水保局的說明會2009年4月21日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在高雄縣政府舉辦「農村再生條例說明公聽會」,會中水保局官員只說明透過社區營造可讓農村再生,且推出該局所輔導的社造成果以強化條例通過後農村再生的新未來。與會官員與眾多社區工作者(村長、理事長、鄉民代表、都市回巢者等)難得官民口徑一致並強烈表示:農村已經等了50年,請給農村一個機會!水保局更推波助瀾說,機會已經來了,看大家要一起推(推動法案通過),還是把它退回去!會中令人錯愕的是,水保局未說明任何法條內文且其強調的社造議題,相關條文卻有6條(全文42條),占農村再生條例1/7。這裡不是要談條文比例的議題,而是條文多著重於補助硬體(第二章)和土地變更使用(第三章),法條中幾

  • 日常生活的軌跡和農村再生條例

    日常生活的軌跡和農村再生條例

    這是一份遲到的農再條例公聽會感想(2009年4月21日高雄場)。綜合著這次鐘永豐老師「藝術與運動的野合」演講在所上引發的一些討論與思考,和自身與社造經驗的連結提供一點想法。記得大約7到8年前,當時還在宜蘭念書的時候,朋友拿給我一張專輯叫做「菊花夜行軍」,裡面的第一首歌是「縣道184」。裡頭大概是在描述青年離鄉與歸鄉的心情,而縣道184就是回到美濃鎮上必經的一條路。對於這首歌一直以來都令人感到深刻,也許是描寫的內容讓我覺得很有畫面,或是觸動到某塊淺意識吧。因此以這首歌做為公聽會感想的開端。4月21日農再條例公聽會高雄場於高雄縣政府舉辦,因為在農再條例討論群組之中,所以也閱讀了非常多人的感想和建議,因此儘管這是第一次參與所謂公聽會現場,但很不讓人意外的也看見水保局是如何動員社區、如何做水保局觀點的農村簡報,一面倒的現場都是支持農再條例的人。簡單的說簡報裡不斷試圖說明的大概有幾點:讓我們再跳回到

  • 蘇煥智:方法錯誤 農村再生條例將成「農村政策的鐵達尼號」

    蘇煥智:方法錯誤 農村再生條例將成「農村政策的鐵達尼號」

    回應各界對《農村再生條例》的疑慮,立法院昨(23)日再度舉行公聽會。台南縣長蘇煥智到場,引起不小的騷動,因為 他是到目前為止,極少數公開質疑農再條例的地方首長。蘇煥智肯定農再條例「動機好、立意良善」,但認為如果方法錯誤,農再條例將變成「農村政策的鐵達尼號」。「農村土地活化」專章再爆爭議一直以來,農再條例引發最多爭議的是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各界質疑此章將為「農地變建地」開後門。蘇煥智今天也直接挑戰這一章,他認為,土地管理現已授權給內政部,但農再條例又授權給農委會,「未來台灣土地管理會亂掉」。蘇煥智表示,第23條授權土地所有人只要捐出一半土地做公共設施,另外一半就可作建築用地,然而依區域計畫法規定,10公頃以上農地才允許重建。此方便門一開,等於放寬現有規定。他估計,約有2萬公頃農地將因此被釋出。

  • 農再條例支持者:美化景觀就能帶動農業生產

    農再條例支持者:美化景觀就能帶動農業生產

    23日上午,立法院召開《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二次公聽會,會中行政部門與民間團體各自表述,毫無交集。關於反對者質疑農再條例只針對農村景觀改善,無法徹底解決農村問題,支持農再的國民黨籍立委張碩文認為,農村精神與農村經濟不可混為一談,富麗農村景觀可「重建農村精神,讓農村成為富興農業的基地」;至於農產問題則是農糧署管轄範圍。支持者:改造空間能提升農民生活尊嚴農再條例公布後水保局備受抨擊,認為只著重在農村景觀建設,而無處理農村根本問題。支持者中興大學農村規劃所教授董建宏認為,條例處理的是空間問題,而非農業問題。他指出目前農村面臨的是農地過於零碎化,1969年時李登輝與王作榮就曾針對此出警告,現在終於有解決的可能。條例的推動是希望透過解決空間來帶動農業發展,同時反思台灣適合發展的農業,以免農產品生產過剩只會穀賤傷農。而張碩文也跟著呼應說,農產問題是農糧署的管轄範圍,將兩者混為一談是誤將「農村精神」與「

  • 農村再生萬人連署 水保局撇清

    農村再生萬人連署 水保局撇清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20日在彰化演藝廳舉辦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民進黨多位縣議員到場質疑水保局為了強力推銷「消滅小農」的條例,在場外辦萬人連署贈送保溫瓶,卻不見該條例的書面資料,農民都不了解條例就被要求連署。這場公聽會有數百人參加,引起民進黨縣議員賴岸璋、梁禎祥、黃秀芳、楊福建等人到場質疑指出,公聽會還在舉行,但農民卻都拿不到該條例草案,只以保溫瓶利誘農民連署,非常不當。賴岸璋表示,該條例還在立法院待審,條例最可怕的是「大吃小」,只要計畫範圍內5分之3的地主同意整合,其他地主反對也沒用,將眼睜睜看著農地被徵收重劃,有圖利財團、消滅小農之嫌。民進黨議員強烈質疑水保局的公聽會只是辦給自己人聽的,目的是要消滅小農、圖利財團;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會後也指出,該條例可能衍生出黑道恐嚇、不法財團介入等問題,他期許政府改造農村切莫淪為口號,必須將條例缺失與漏洞適度調整與修正。農委會水保局長吳輝龍表示,萬人連署活動

  • 農村陣線:農委會欺上瞞下 公聽會不公聽

    農村陣線:農委會欺上瞞下 公聽會不公聽

    馬英九曾針各界對於農村再生條例的質疑,表示條例是由下而上,並且會廣徵民意。但在實際的「公聽會」場上,發言民眾必須先經過登記才能發言,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理事鐘怡婷表示,「公聽會」上沒有說明「再生條例」為何,連條例內容都沒有發給參與民眾,整場「公聽會」就像政策宣導。立委林淑芬認為,對於有疑慮的第三章「土地活化」政府完全沒有解釋其對農民的傷害。農委會在「公聽會」上的作法真的是欺上瞞下,不顧馬總統的廣徵民意,也不處理民眾對條例的質疑。台灣綠色陣線執行長吳東傑則表示,要在六天辦完11場說明會,如此草率的執行方式,不知道農委會未來是否真能負起政治責任。水保局避重就輕,將農村環境改善當作目標宣導,但針對「整合型農地整備」問題卻不願說清楚,立委翁金珠提出,「公聽會」上只告訴民眾能夠獲得經費改善環境。實際上這個條例卻讓地方勢力藉此獲利,對於小農卻不會有幫助。農村需要的是能夠「自產自銷」維持農產品的銷路同時改善

  • 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我見

    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我見

    分區變更,一國兩制?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規定,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區域計畫法」第11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農村社區」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農村再生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故納入「農村社區」區域內之土地,其使用編定、管制與變更究竟要依「區域計畫法」之規定,循內政部訂定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辦理,或依「農村再生條例」第24條第3項之規定,再來一個「由中央主管機關(農業委員會)定之」。整頓景觀,如此侵權?「農村再生條例」第31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屆

  • 農村再生條例爭議多 台東公聽會熱烈討論

    農村再生條例爭議多 台東公聽會熱烈討論

    行政院農委會18日在台東舉行公聽會,關於條例第三章土地活化部份會不會引發農村水泥化、財團化等議題,引起熱烈討論。多數民眾擔心農村社區沒有提出計劃和執行的能力,條例中關於農村的定義也顯得模糊,第三章土地活化部份,因為土地變更,只要社區提出縣府核定即可,向財團、工業傾斜,有授權圈地的疑慮。至於私有土地有六成人數、土地面積超過六成七的人贊同即可納入計畫,也忽視小農民的意願。立委林正二說,整個農村再生條例說明會中無相關的條文,不知道說明什麼?立委黃健庭則強調,農村再生的主要精神是「由下而上」來改善農村,如果社區沒有共識,政府有政策、預算,也無法推行。

  • 反對農村假再生 社造界共同發聲

    反對農村假再生 社造界共同發聲

    《農村再生條例》去年1月一讀通過後引發各界討論,但在一片質疑聲浪中,立法部門仍加緊腳步以期讓條例在這次立法運會期中通過。對此多位社區營造界人士於今(13)日站出來召開記者會,表達對「農再」的憂心。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曾旭正表示:「立法院強調農再條例力求由下而上進行配套,但實際上並未聆聽農民心聲。」由於農委會水土保持局預計5日內(17日至22日)內召開11場「公聽說明會」,他質疑如此匆促的程序,是否有足夠時間讓正反雙方並陳?對此,社區營造學會表達四項聲明:曾任水保局諮詢委員的社造人士鄭晃二認為,農村再生條例沒有分析農村問題,便貿然提出解決的方法,只會帶來更多的問題。而社造學會理事陳板則提出,「再生」需要長時間的準備工作才能達到這一目標,躁進的立法程序只會適得其反。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林朝成也提出,各界其實是支持農村再生,但如何再生卻需要各方溝通,各界反對的是未通過農民共識而硬塞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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