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千億租亞曼尼?
農委會主委指出農業發展條例是矛盾的立法,有害於農業長遠發展,但修法不是簡單的事,因此要推農村再生條例,以10年2000億的經費協助改善農村硬體設施。接著行政院長又表示,該條例可嘉惠全國4000農漁村、60萬農漁戶,促進整體環境提升與發展。這個化粧式的條例受到各界嚴厲的批評而未在立院上個會期通過。然而政府仍不死心,還是陸續加以宣揚,以為把農村打扮的光鮮亮麗,農業就會發展起來。為此府院黨高層企圖召開立院臨時會來闖關。農再條例與租一套亞曼尼給流浪漢同樣荒唐;撒了錢就算變漂亮,農民無力維護,過兩年農莊還不是恢復舊觀?透過政策把錢花在刀口來提高農民收入,衣食足,農民就可能美化居家環境,這才是正途。政府高層是沒有常識,還是在裝傻。農民收入微薄而且不穩定,實際上是長年不當政策所致。蔬果產銷失衡,經常導致農民血本無歸,問題出在儲存期短的蔬果種的太多;這有歷史上的原因。過去因為進口雜糧的取代,導致雜糧栽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