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漂綠最高罰百萬 環境部預告「碳足跡管理辦法」 碳標籤期限減為2年
我國碳足跡制度推行16年,幫助消費者優先選購碳減量產品,以減緩氣候變遷影響。環境部近日提出碳標籤制度法制化、將碳足跡標籤年限從5年縮減到2年,並增訂漂綠罰則,企業任意標示碳標籤涉嫌漂綠,將面臨最高100萬元罰款。碳足跡管理辦法修訂 強化打擊「漂綠」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11日召開「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修正草案研商會議,邀集財政部、農業部、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台泥、中油及碳足跡審核機構等代表出席。環境部(時為環保署)分別於2009年及2014年推動碳標籤與碳足跡減量標籤,幫助消費者優先選購碳減量產品,以減緩氣候變遷影響。2020年進一步根據《環境基本法》訂定「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簡化申請流程,並納入查證規範。2023年《氣候法》通過,環境部擬提升該要點的法律位階,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並增訂漂綠罰款,若企業任意標示碳標籤涉嫌「漂綠」,將面臨1萬至100萬元罰款。環境部氣候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