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存在的環評
今年(2014)4月9日,環保署召開中科三期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範疇界定會議,而且連續排定三天,被農忙中的后里農民質疑,為什麼要這麼急?環評會趕工連開三天,並非沒有前例,不過同一件開發案,要做第三次環境影響評估,不僅在台灣環保史上,是破天荒頭一次,在全世界,大概也不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開發計畫的第一次環評結論,在2006年審議通過,但被行政法院撤銷,2010年第二次通過的環評結論,仍在訴訟中,環保署後來卻突然自行廢止了2010年的環評,還說服科技部接受二階環評檢驗,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轉折?環保署綜計處的說法是,基於尊重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判字120號判決意旨,所以廢止了2010年的審查結論,另外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另訂失效日期,經提環評委員會討論後,決議中科三期開發案,應該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中科管理局副局長陳銘煌則表示,因為考量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最後環保署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