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 重點、變革、爭議一次解析
內政部昨日(4/30)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全國國土計畫是土地規劃的最上位法定計畫,以全國的整體高度規劃未來20年在國土保育、海洋、農業、工業、交通、居住等面向的土地需求、使用與管理。2015年底《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內政部隨即準備「全國國土計畫」草案、辦理公展與公聽會、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2018年3月通過大會並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4月26日通過審議後,內政部趕在30日公告實施。不過,由於行政院審議過程未對外公開,遭公民團體質疑黑箱作業。「全國國土計畫」完成後緊接著「縣市國土計畫」即將登場,預計二年後,也就是2020年5月1日前,各縣市都必須依據全國國土計畫規範完成各縣市內的土地規劃。以全國為尺度 土地需求與管理最高指導原則「全國國土計畫」承接《國土法》要求,考量未來20年的整體需求,例如人口成長的居住需求、用水需求等,以及各部會的開發與保育需求,例如農地總量、產業用地總量等,進行全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