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

  • 新年換新車! 環署籲舊車要回收

    新年換新車! 環署籲舊車要回收

    新年期間,許多民眾可能會利用這段喜氣洋洋的日子,汰換家裡的舊車買新車,對此,環保署呼籲民眾,買新車後,記得把不要的舊車,交由合法的回收商,不僅可以保護環境,也能夠領取環署所提供的廢車回收獎勵金。環署指出,民眾如要回收廢車,可經由以下兩步驟完成,第一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第二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車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車時向回收商索取車牌及「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最後環署呼籲,民眾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以及完成車籍報廢手續。另外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可以作為車體回收之證明,寄回聯單還可向該署申請一筆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廢機

  • 降低PM2.5汙染 環署擬嚴控排放標準

    降低PM2.5汙染 環署擬嚴控排放標準

    中國北京出現嚴重的空氣汙染,其中細懸浮微粒、PM2.5還飆上每立方公尺800多微克,相當恐怖,雖然在台灣,沒有這麼嚴重,不過環保署還是著手管制從源頭、減少汙染,這一次是針對電廠的、排放標準加嚴,預計業界要投入46億元的成本,但中部民眾至少可以多活18天。 前一陣子,中國北京的空氣品質,糟糕到驚人的地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竟然高達800多微克,在台灣簡直無法想像,國內的PM2.5濃度只要攀升到100多微克,就算汙染嚴重了,為了進一步減少PM2.5的汙染,環保署打算將電力業的排放標準加嚴,業者必須想辦法減排、提升防制技術。目前全國有145座發電機組,這一波加嚴管制,對老舊電廠衝擊最大,PM2.5整體可以降低5%的濃度,在中部空氣品質較差的縣市,更可以降到7.5%,而學者表示,如果根據國外的研究,PM2.5濃度減少10微克,民眾的壽命可以增加0.62歲,那麼降低7.5

  • 環署:化學物質毒性應一致掌握

    環署:化學物質毒性應一致掌握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初審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行政院修法版本,未來要建立化學物質登錄機制,且要求於國內製造或輸入 達一定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種類的化學物質,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製造、輸入情形、物理、化學、毒理、暴露及危害評估等資料。為確實掌握毒性化學物質流向,因應如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違法添加塑化劑事件,增訂查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時,得命業者提供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相關報表及其他產銷營運或輸出入有關資料,方便勾稽確認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及流向。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錦隆質詢時表示,各部會各有毒性化學物質列管清單,未來管理恐怕淪為多頭馬車。沈世宏答詢表示,毒性化學物質在各部會使用各有不同規範,但化學物質的毒理特性、對人體、對環境影響應有一致性的掌握,環保署建立的化學物質登錄制度將成前端統一窗口,方便各單位掌握資訊。不過,大體詢答後,由於與會立委人數不足,

  • 產業界「環保誤國論」 環署予以駁斥

    產業界「環保誤國論」 環署予以駁斥

    近日有產業界之公會代表在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或立法院舉辦之公聽會上提出「環保誤國論」,環保署3日認為此項發言並不符合國際間經濟發展趨勢與國內主流民意,甚表遺憾。各產業界與政府應密切合作,尋找出符合永續發展的策略,方能營造出優質生活環境。目前世界各國面臨的選擇是拯救我們的環境並且拯救我們的經濟,我們面對繁榮和衰退之間必須做成抉擇,而這樣的抉擇不是犧牲環境所達成的。近年來釵h 廠商投入節約能源與發展再生能源的發展,開始創造就業機會,包括製造和安裝這些節能產品,這些措施刺激創新也因此帶動新產品之開發,亦尋求新的消費者。環境影響評估法自84年執行迄今已17年,共計審查完成821案,其中認定不應開發58案,占全部件數7%,在此期間環評審查所費之時間及認定不應 開發之比率等,均維持穩定並無顯著之變化,而17年來台灣經濟起伏高高低低,此時經濟景氣低迷,卻歸責於環保工作,是「不可承受之重」,如果不從關鍵因素

  • 破銅爛鐵做風機… 25個環保社區小學堂 出書告訴你

    破銅爛鐵做風機… 25個環保社區小學堂 出書告訴你

    生活不在他方,環保可以就從自己居住的社區做起。近日環保署首度推出〈社區好感度100%:環境再造25例〉一書,描述全國25個社區如何運用在地資源,自發性投入社區環境保護及倫理建設的溫馨故事。台中市大肚區蔗廍立全社區,可稱為「廢墟裡的綠色奇蹟」,30年前搶建的公寓反而使社區幾乎變成廢城,唯一的水井馬達也壞了,但危機就是轉機,這20幾戶居民從用水問題開始聯合起來,漸漸凝聚共識,在2000年成立環保志工隊,先從清潔環境做起,藉由資源回收獲得基金,利用舊安全帽、廢輪胎、破陶罐,進行社區綠美化,甚至成為全國第一條雨撲滿街。現在他們更發展出第四代的風力發電機,不但可小型照明用,更是公共景觀造型,而這一切,是從回收場的報廢的工業用電扇和馬達,拼湊出社區第一個可以發電的風開始的。現在有「溯溪聖地」、「玫瑰石故鄉」、「小太魯閣」美譽的花蓮秀林鄉的三棧社區,早年被營區團團包圍、無法發展,甚至讓族人羞於承認自己的

  • 沈世宏:環評制度讓環保署「錯置戰場」

    沈世宏:環評制度讓環保署「錯置戰場」

    延續週四(6日)立法院公聽會中談到環評審查制度修正(主要有兩點:審查權從環保署轉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消環評審查的准駁權),週五(7日)在「環境基本法十週年論壇」中,環保署長沈世宏與多位法律界人士多所交鋒,不過顯然話不對焦。到目前為止,各界唯一的共識是環評法有缺失必須改進,至於如何改,各界應提出完整論述,未來才可能進行實質對話與討論。沈世宏:環評制度讓環保署「錯置戰場」環保署長沈世宏認為,現行環評制度讓環保署「錯置戰場」。他說:「我國環評制度有否決權、由環保署主審,等於剝奪了我的戰場;本來我應該跟環保團體站在一起,但現在變成對抗的敵人。環評本來是一個目的機關做開發許可時將環境放進去的一個程序。環評是風險評估,不是風險管理,環評法把我們的戰場搞亂了。」

  • 針對環保署2012.11.21〈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的嚴正聲明

    針對環保署2012.11.21〈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的嚴正聲明

    「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的全國學界連署行動,至(民國)101.11.28為止已經有七百餘位學者參與連署,並於101.11.21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記者會,向全國提出我們的呼籲。當日,環保署亦於官方網頁上公布【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我們必須嚴正指出,環保署該項反駁,充滿了對我國環評法制的不當扭曲見解,身為國家環境事務的主管機關,環保署一再地傳達錯誤的法律見解,實乃破壞我國法治體系之元兇之一,對此,我們深深地為我國法治國的立國基礎遭到無情侵蝕感到痛心!以下,我們分別針對環保署的聲明內容,說明環保署扭曲法令之處。我們必須指出,用地是否「合法開發」、「合法建築」,必須依照相關法規始能決定,事屬當然,無待贅言。但「渡假村」是一種「觀光旅館」,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21條規定,觀光旅館必須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領取觀光旅

  • 友達、華映污染霄裡溪 3.5萬人喝13年毒水

    友達、華映污染霄裡溪 3.5萬人喝13年毒水

    霄裡溪曾經是水質最好的甲類水體,兩百多年來,鹿鳴里、巨埔里、四座里等沿岸各里的居民世世代代飲用、取用這條被他們稱為「母親河」的水。由於新埔鎮的自來水普及率只有五成多,至今多數家戶仍依賴井水,偏偏地下水與溪水相連,因此溪水品質會直接影響到井水的品質。1999年,友達光電(AUO)、中華映管(CPT)兩間面板大廠在霄裡溪上游設廠後,每天排放大量的廢水進入該溪,其排放量最高可以佔霄裡溪河川總流量45%。環保署一而再,再而三宣稱友達、華映放流到霄裡溪的廢水,都符合放流水、飲用水標準,並沒有汙染霄裡溪。經本會調查發現,這是為了幫廠商脫罪,蓄意隱匿事實,欺騙大眾的惡劣行徑。

  • 學界600多人連署拆美麗灣 環署:誤導 學者反批:誤讀判決書

    學界600多人連署拆美麗灣 環署:誤導 學者反批:誤讀判決書

    爭議多年、法院判決均敗訴的美麗灣開發案,在上個月內政部長李鴻源及環保署10月26日的公文中,都明確表示根據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現況為實質違建,但台東縣政府19日公告,仍將29日(週四)替美麗灣補做環評。為捍衛環評程序正義與法治國的尊嚴,學術界於一周內超過600人連署,昨(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同為知識份子、擔任台東縣政府本屆環評委員的學者們,能本於學術良知,拒審美麗灣案並一起要求縣府拆除美麗灣違建。學者也邀請全國學界一起來連署,連署網址 http://protectfudafudak.blogspot.tw 。學者並呼籲環保署善盡職責監督地方環保局;而如果台東縣府不拆違建,中央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代為拆除。環署駁學者遭誤導  學者再批環署沒讀懂判決環保署則在昨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學者遭誤導,請「用心衡量再三,以免連署後發現被民間團體誤導,在不知情下玷污了學術的清明與尊嚴」。

  • 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

    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

    (民國)101年11月21日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以台東縣都蘭灣杉原海水浴場用地興建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結論已遭法院判決撤銷而鼓勵學界連署,主張台東縣政府或中央政府應先拆除美麗灣渡假村已完工的建築,再進行重做環評結論的審查,才是符合法治國家的做法。前述主張已嚴重誤導國人,陷連署人於未察,環保署以既有法院判決,鄭重澄清如下:一、在可合法開發且合法建築的用地上,本來就可以蓋渡假村的前提下,仍須使用對自然環境影響最小的方式進行開發的施工及營運。美麗灣渡假村的第一張建照,係94年10月的縣政府,於美麗灣渡假村應環評而未環評前即先行發照,確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而成為自始無效的建照。但民國96年7月,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在民間團體發現違法而陳情後,下令停工補做環評,並未要求縣政府應先拆除已建造的部分,才能再補做環評。如果確有應先拆除的必要,當時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即已錯失良機,更何況今年(101年9月)

  • 六輕排放量爭議 環署邀雲縣商討

    六輕排放量爭議 環署邀雲縣商討

    環保署與雲林縣政府對六輕污染排放量數字發生爭議,雙方接連刊登廣告指責對方,環保署8日上午邀請雲縣府官員商討爭議處理方式。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級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表示,雙方已就爭議部分交換意見並達成部分共識,將由縣府召開專家會議,確認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量的核算方式。但環保署仍認為,縣府應該就先前錯誤的數值公開澄清道歉。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則表示,尊重環保署的見解,但數值錯誤與否雙方各有認定,目前暫時不考慮道歉事宜。雲縣府7月25日發出新聞稿標題為:「環署未顧及中台灣人民訴求及健康生活環境,通過六輕4.7期環差報告,雲林縣政府深表遺憾」,這點讓環保署無法接受,因為六輕4.7期環差是「減量環評」,但卻被雲縣府指為「未顧及民眾健康」。針對雙方在六輕VOCs排放量的歧見,謝燕儒強調,縣府本來就有依法管制六輕排放量的權力,據此管制六輕排放不得超過環評總量上限,因此不該出現雲縣府所稱超量的情事;

  • 立院臨提 環保署雲縣不互指責

    立院臨提 環保署雲縣不互指責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5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與雲林縣政府不得再針對六輕污染物排放量爭議刊登廣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雲林縣政府日前針對六輕污染物排放量議題,各自在平面媒體刊登廣告表述立場。環保署長沈世宏到立法院報告「102年度預算各項歲入歲出之法律授權依據及101年度各項預算執行率」並備詢,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與雲縣府不得再針對這項議題刊登廣告;如果環保署、雲林縣府仍未獲共識,委員會將召開公聽會,釐清兩造爭議。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歐珀質詢時表示,社會已很混亂,應理性溝通,從未看過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登廣告互罵。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也說,環保署登廣告只是逞一時之快,增加中央與地方政府對立,千萬不能再有這種行為。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林世嘉質詢沈世宏,花多少錢登廣告?沈世宏答詢時表示,共花新台幣50萬元。沈世宏認為,政府應有誠信,不能在公文上說謊,只有刊登廣告才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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