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需要區域性整合的水患治理計畫──評「8年800億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癥結
7月13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與立法委員王塗發及立法院永續會,假立法院第一會議室共同舉辦「中南部沿海低窪地區防汛計畫總體檢—從8年800億防洪計畫與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談起」公聽會。會中由經濟部水利署簡報「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即8年800億計畫)」,並由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農田水利處)、經建會、行政院永續會等單位,分就其業務權責範疇進行說明,其中水利署強調地方政府並無整體性的治水規劃;營建署闡述短、中、長程之下水道系統清污、工程計畫與都市計畫之配合;經建會則藉此請立法院加速處理國土復育條例草案;行政院永續會則報告7月8日大會中謝院長對於八輕與台塑大煉鋼廠之五點結論;農委會農田水利處亦趁機爭取支持其農田治水預算。與會之相關單位間明顯形成各說各話、各彈其調、各自為政的雞同鴨講狀態,完全看不出8年800億水患治理之問題釐清、整體解決策略以及業務與權責分工。事實上,就空間系統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