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光能否共享?》之四:營農型光電面對的課題
在山梨縣的一處農地,光電板下只種了兩棵柿子樹,其他都長滿雜草。農地的主人說,這塊田地都是石頭,很難種植作物,所以兒子決定來架設光電,一個月售電收入約有20萬日幣。日本對營農型光電的規定嚴格,但也有例外。如果是在原本荒廢的農地上做營農型光電就不受產量八成的限制,而且許可期達10年。由於賣電利潤往往高於務農所得,有些農民為了配合光電,放棄原本的作物,改種耐陰性作物,像是香菇、祭祀用作物、觀賞植物等等。為了遏止這種亂象,日本農水省在2024年發布新命令,營農型光電案場如果要種植原本這個區域沒有的農作物必須要先做試驗性栽培,並且提出理由書。馬上丈司則認為,農業部門衡量收穫量的標準未必正確,因為稽查人員依據的是過去慣行農業的標準,缺乏營農型光電的經驗,當務之急是建立屬於營農型光電的科學數據。日本營農型光電面臨的另一個挑戰是,躉售費率節節下降。2013年時每度電是 40元日幣,2023年只剩下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