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城市協會/反對花東交通三法,交通建設請回歸環評專業
日前立法院以傅崐萁委員為主之33位共同提案人所提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國六東延)、「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環島高鐵)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花東快)等三個法案草案,內容皆涉及大規模土地使用及工程建設,貫穿中央山脈等涉及生態、環境、森林、水源以及地景破壞,尤其預算涉及10年1-2兆的預算使用,不應草率;又,此三條專法凌駕環評法、原住民基本法、野保法,恐產生立法矛盾,故特據此聲明,反對三法條通過。我們的訴求:1. 反對花東交通三法通過。2. 交通工程應回歸環評等既有法規把關,不能以專法強制通過。反對花東交通三法的詳細理由如下:法案制定不應凌駕環評等既有法令花東交通三法內容皆涉及大規模土地使用及工程建設,涉及生態、環境、森林、水源以及地景破壞,而且強制1年內規畫完成,10年內完工。但本案經過原住民土地、野生動物重要棲地、貫穿中央山脈,環評法、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