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政治中的台灣之聲
當「望」本哈根(Hopenhagen)變成「破」本哈根(Brokehagen)決定這一代人歷史評價的14天,最後的具體產出是項差強人意的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這份可處處見到美國鑿斧痕跡的協定,被評為僅為一政治宣言,而非眾所期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議定書。於共同願景上,雖宣示將以控制增溫兩度為目標,其後更順應小島國家的要求,增列「2015年時,將再依已達成的減量行動,檢視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最終目標,包括能否能將增溫控制到1.5度以下」的條文,然而相較於會議前,各方關注的實質減量數字,卻是一片空白,僅明文要求附件一國家,均需於明年1月31日之前,提出其減量目標,而非附件一國家亦須在該期限前,提出其國內所規劃採行的減緩行動。被視為本會談重要成就的「資助」(Funding)部份,協定中明定成立「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以協助發展中國家進行「減緩森林退化」、調適、能力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