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現海洋風電違規新事證 環團再提「公民告知書」、要求提高罰則
「違反環評承諾很划算?」今(28)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保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責環保署針對離岸風電海洋風電(Formosa I)施工時未派出足夠的鯨豚觀察員,三天僅罰150萬元,等於是告知日後的離岸風電商,違規一天只要付50萬!環團今針對環保署裁罰過輕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做出強度更高的裁處處分,並另提違規新事證,送出第二次「公民告知書」。裁罰過輕 恐未來廠商學壞榜樣 居民「剉咧等」海洋風電是台灣首座離岸風場,今年5月開工,10月完工。但在6月21日打樁時,遭環團揭露未派出足夠的觀察船與鯨豚觀察員出海。環團7月15日提出第一次公民告知書,要求環保署對此開罰違反 《環評法》 的最高罰鍰150萬元。經環境資訊中心報導,環保署告知於8月28日已正式告發處分,發現三次(6月21日、7月8日、7月10日)違規,依據《環評法》開罰1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