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風險評估的侷限性
因一設施或工廠的興建營運所排放的污染物可能會對其鄰近民眾的健康造成威脅,這種潛在對民眾健康造成危害的機率一般稱為環境健康風險,評估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又稱為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環境健康風險本身常常代表著一種環境不正義(environmental injustice),其鄰近居民懷璧其罪,例如在政治相對弱勢的地區可能比較容易被選來蓋焚化爐,或是經濟比較弱勢的地區,常被政府藉著促進地方繁榮與創造就業機會的理由,常被規劃為工業區蓋工廠。但是股東們常常並不會居住在工廠的附近,萬一工廠排放出有害(或有毒)的化學物質,只有住在工廠附近的民眾健康可能會受到傷害。如果工廠賺錢股東可以分紅利,工廠附近的居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工廠股東們分紅。這種承受環境健康風險者與享受利潤者完全不同的人,而當地居民是毫無選擇的被迫承受健康風險,是最典型的環境不正義。為維護民眾健康,舒緩環境不正義的效應,最好的方法就是事前的防患,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