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GO過度挑戰聯邦法律? 布希欲設限
布希政府最近打算限制環保人士與公益團體挑戰聯邦條例的權利,而美國最高法院在近日作出初步裁決,傾向於支持布希政府的作法。這事件焦點,在於對美國林務署新頒條例所產生的輿論爭議。法律專家認為,法院的最終決定可能會造成深遠的影響,並使得個人及第三方對於聯邦當局所頒佈的條例,幾乎沒有抗辯的機會。爭議中的林務署條例於2003實施,規範了面積250畝以下之伐木計劃,以及面績1000畝(含以下)的森林疏伐計畫。當局2003年9月間借由這項條例授權一項世界爺國家森林的除害伐計畫,稱之為「燃峰計畫」(Burnt Ridge Project),實施面積涵蓋了加州在2002年受到大火殘害的238畝森林。為此,環境團體提出告訴希望禁止當局銷售這批除害伐所得林材。美國聯邦林務署隨後停止銷售,並與環團達成和解。然而,環團質疑的是該做為所依據的法令,認為布希政府的作法違反了林務署的《申訴改革法》。稍後,一地方法院支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