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仁

  • 林益仁/馬告的森林:一個不斷尋找和解的地方

    林益仁/馬告的森林:一個不斷尋找和解的地方

    每次我到鎮西堡,我總是喜歡到教會的一個特定角落駐足,在那裡遙望與沈思我在馬告國家公園事件中與泰雅人相遇的森林。而我總是會想起Atung牧師曾經告訴我的話,他說:「泰雅人常常在尋求和解」。這話初聽,有點難理解,因爲和解是如此慎重之事,怎可如此兒戲,常常舉行呢?我想牧師是在提示,人會常常犯錯,特別是在人群當中,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意見與做法上的衝突,確實很難避免。所以和解的實踐,其實是一種不斷尋求集體共識的過程。不僅如此,除了跟別人和解,更是必須跟自己的內在和解,在自我紛亂的思緒中找出一條清明可行的道路。這幾天,幾張在臉書上流傳關於鎮西堡、新光的土地利用空照圖片,攪亂了我的思緒。我的心很沈痛,鎮西堡是我深愛的地方,是啟蒙我生態與原民文化思想的重要場域,這裡有我許多深刻的記憶。更重要的是,在這裡曾經有台灣不同社會思潮如原運以及環運匯流激盪的精彩對話與合作,就在不遠的司馬庫斯,也有像是櫸木事件中原

  • 林益仁/本土疫情升溫,原民部落安全嗎?

    林益仁/本土疫情升溫,原民部落安全嗎?

    原民部落安全嗎?上週。疫情轉嚴,這個問題就一直在我的心頭打轉。首先,是我必須跟整個5月要上山到尖石部落走讀的學生溝通,在政府與學校規定與我們生態課程中關於韌性機制的認識之間來回辯證討論。我認為其實目前我們去的部落,並非一般觀光的部落,且走讀的路線多在人煙稀少,空曠的農地之中,論及風險,其實遠較於在都市生活來得低很多。但在旅行當中學生將會接觸到其他同學,且是在密閉的遊覽車之中,這個風險是相對高的。更重要的是,我們進入部落,反而是帶進病毒傳染風險的媒介,這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倫理考量是相當值得提出的考量。幾經考量,我們終究取消了上山的行程,改由我與少數助理上山拍攝上課內容作為線上上課的材料。我們約了小米媽媽Pagung與傻瓜農夫夏禾,錄製了不少在小米田與部落地景的走讀影片。同時,我有機會第一手了解部落對於這次疫情趨嚴的反應與態度。司馬庫斯率先停止觀光的所有接待活動,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作法

  • 讓千年扁柏成為Sbalay(和解)的印記:建立台灣山林保育的新價值

    讓千年扁柏成為Sbalay(和解)的印記:建立台灣山林保育的新價值

    2012年5月4日早上,有一群泰雅族人在宜蘭與台中交界的Quri Sqabu(思源啞口),進行了一場百年少見且嚴肅莊嚴的Sbalay儀式。這個儀式起因於前些日子,司馬庫斯部落有少數族人侵入南山部落的傳統領域,意圖盜砍千年扁柏謀利。盜砍的山老鼠雖然已經落網,看起來這個事件在現代國家的法治面上,已有了初步的解決。實則不然!其中的質疑主要有三點:第一、國家林務單位是否有能力遏阻山老鼠集團的猖狂蔓延,這次的事端果真如各方傳言一般,僅是冰山一角嗎?第二、台灣山林與在地的原住民族究竟關係為何?是助力,還是阻力呢?第三、早已公佈的森林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有關傳統慣俗與傳統領域的觀念,究竟在此事件扮演怎樣的法制基礎呢?這三個問題看似互相獨立,實則密切相關,而在這次的Sbalay儀式中,泰雅族人則是以實際的部落自主行動,透露了相當程度關於這些問題的解答線索。首先,在泰雅族的傳統中,Sbalay儀式一直是解決部

  • 山林共管,怎麼管? 兼談「當部落遇到國家」之未盡論述

    山林共管,怎麼管? 兼談「當部落遇到國家」之未盡論述

    南山部落巨木遭盜砍一案雖然抓到了幾隻山老鼠,但相關議題卻至今仍餘波蕩漾!隨著司馬庫斯部落嚴厲譴責盜伐族人的行為,再次宣誓以在地泰雅族規範守護山林的決心之後,宜蘭南山部落族人、大同鄉鄉長與林務局羅東林管處也信誓旦旦地成立山林守護隊,不過近日來台灣不同地方的林木盜砍案件仍不斷爆出,於是原住民與國家共管守護山林的呼聲再度浮現。然而,山林共管的內涵究竟是什麼?誰可以來管?要如何管?這些問題與「當部落遇到國家」的論述關係何在?本文希望藉此事件涉及的部落與國家單位的治理提供一些見解,但首先交代一些歷史背景。 從公元2000年以來,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其原住民政策主軸所在的新夥伴關係、傳統領域繪製、乃至於馬告國家公園的籌設,背後都隱含著原住民族與部落作為相對於國家的主體性概念,並且在土地與自然資源的管理上,持續與國家的治理單位在法制面上進行對話與協商。在過去十年的過程中,其協商的內容包括:國家公園法、

  • 悼南山部落千年檜木遭盜砍:「原住民是山林守護者」之未盡論述

    悼南山部落千年檜木遭盜砍:「原住民是山林守護者」之未盡論述

    宜蘭南山部落的巨木被盜砍的消息傳出,已經連續幾天炒得沸沸揚揚!巨木遭難令人痛心,但因此扯出司馬庫斯部落族人乃涉案山老鼠的案外案,更讓司馬庫斯部落的支持者感到錯愕與傷心!我的牙醫朋友急著打電話問我,怎會如此?11日報端「神木守護神盜神木,司馬庫斯蒙羞」的聳動標題,更直刺公元2千年以來,台灣保育界有關「原住民是山林守護者」論述的心臟而來。同時,對於很多人心目中居於浪漫雲端的司馬庫斯部落也是一個極大的傷害。這次的盜砍事件,確實凸顯出過去「原住民是山林守護者」論述過度簡化,且一直沒講清楚的內涵。我曾在一篇評論「西雅圖酋長演說」的文章中指出,浪漫派的保育人士過度渲染「高貴野蠻人」(noble savage)的論調,主觀地認為原住民自有一套不輸給外人且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價值觀。問題是,這種看法卻無法看清歷史上這些(縱使是優良的)價值觀,早因慘痛的殖民歷史所導致的社會變遷被切割地支離破碎了!坦白講,這些困

  •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無罪宣判的啟示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無罪宣判的啟示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2010年2月9日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做出更一審宣判,審判長引用原住民基本法精神,判決3名被告無罪,歷經4年多來的努力,司馬庫斯堅持的無罪抗辯,終於獲得司法認同。此一宣判創下台灣首例,從此在台灣的司法判決上也將具有決定性的歷史與社會意義。首先,這樣的判決應是部落族人一致的堅持與決心所獲致的結果。從一開始族人就決定以無罪抗告,嚴拒認罪協商的委屈妥協策略,認定取用風倒櫸木的集體決定合於傳統規範,拒絕被國家管理單位林務局冠上偷竊的污名。弱勢的部落族人於是結合社運團體,以政治談判與司法訴訟雙軌並進的方式,進行在地自主的抵抗行動。同時,在主流媒體低度關照的情況下,以中英文部落格的小眾媒體向國內外發聲,這些論述與行動贏得如雪片般飛來的國內外支持,更有國外信函直接寄向總統府與行政院伸冤。但不管如何,最重要的還是部落族人與聯盟屢敗屢戰的精神,在每一次的挫敗中累積能量。所以,在無數次

  • 「家」與「屋」的差別:風災重建對慈濟「永久屋」思維的建議

    「家」與「屋」的差別:風災重建對慈濟「永久屋」思維的建議

    「莫納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因為政府緊急救災不力的政治效應,造成了急就章通過的現象,已經激化了受災部落與居民未來安身立命的居所選擇,慈善團體如慈濟等更積極地與地方政府洽商朝「永久屋」安置的方向提供協助。事實上,重建問題的解決並非一味在速度上取勝,關鍵點在思考的周延性,更重要的是災區部落居民的意願與實際參與。畢竟,重建一個「家」是重建一組新的社會關係,不可忽略家的基本成員的參與。基於生態的關懷,以下筆者提出幾點思考:1.「家」不僅僅是一間屋子而已!「家」是一組在特定生態環境下複雜的人際網絡是這些人生活實踐的物質與精神總集。房子的外觀形貌僅是這些內涵的具體象徵,所以在這次的風災中不管是「臨時組合屋」,或甚至是慈善團體規劃中的「永久屋」,都僅是暫時的措施,無法取代人們對「家」的整體與終極依附。這次的風災重創的是許多原住民部落的家園,人員的傷亡造成人際關係的斷裂,生態環境的巨變造成有家歸不得,許

  • 荒野不荒,土地有情

    荒野不荒,土地有情

    英國的文學家雷蒙•威廉斯曾說「自然」是眾多關鍵詞彙中最難解釋的一個,他甚至認為只有透過文學的形式,才能將這個帶著無窮奧秘的概念適切地表達出來。從這個角度來看,瑞克•巴斯的《天空、星星、荒野》透過精彩的故事情節以及特出的人物個性的描寫所表達出來的自然觀,無疑是當代不少自然寫作嘗試中的絕妙佳作。在巴斯的書中有意思的是,三篇發生在美國不同荒野的短篇小說,「熊的傳說」、「滄海油田」、以及「天空、星星、荒野」;人,都沒有消失在可畏且深邃的荒野之中.反之,我們看到鮮活的人物關係,像是那個名叫崔普的獵人像頭猛獸一般,靈敏地搜尋著他逃逸的妻子;笨傑克與哈利處處模仿著年輕探油家威力斯那種怎麼學也學不來的探油天性以及某種神秘的自然本能;還有在「天空、星星、荒野」的故事裡,女主角對母親的追憶整個融入在她對荒野的體驗之中。母親,似乎就像大地一般,而這些故事人物的關係彷佛就是自然界裡尋常可見的生命動態。在巴斯的故事

  • 對台灣環境運動論述的一些初步觀察

    對台灣環境運動論述的一些初步觀察

    過去,學者在論述台灣社會所發生的環境運動多半是把它看成是一股「全球生態思潮」的引介與其影響。論述的重點架構主要有二:第一,假定台灣社會原先並未存所謂的「環境意識」(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因此觀察的焦點是放在「環境意識」如何成長的脈絡底下,而援自國外所謂的全球性生態思潮便作了評斷台灣環境運動進程的標準,如社會學者蕭新煌引用Dunlap and Catton的「新環境典範」(New Environment Paradigm)的概念來評估台灣社會的環境意識程度;紀駿傑等所提到的從「不在我家後院」(NIMBY, Not In My Back Yard)行動中強調私利、地域性的自救路線朝向重視永續、非私利性、深層及全球觀點的生態意識都是明顯的例子。其次,是在這些台灣環境運動的論述中,其主要方向是著重於以「環境優先」的價值判斷企圖去扭轉論者先驗性的假定台灣社會強調征

  • 當原住民模範部落遇見國家

    當原住民模範部落遇見國家

    當聽到3位司馬庫斯部落居民因為執行部落集體所託付的責任,將路邊風倒櫸木頭帶回部落而遭判刑的消息傳來,我感到一陣錯愕!心想,如果以司馬庫斯在原住民族發展上所開拓出來的部落主體性、實際的共同管理機制、生態旅遊以及維護生態保育的積極作為,這種相當於部落模範生的成績,尚且被法院以竊盜犯定罪,那麼這7年來政府在新夥伴關係的政策推動上,意圖建立政府與原住民族的正常對待關係的種種作法,不免令人生疑是否僅是場政治遊戲? 連帶著,原住民自治、傳統領域繪製、部落議會、自然資源共管、傳統慣習的肯認可能都淪為僅是紙上作業的表面功夫。因為,當在這個事件的現實面上,原住民部落遇上了國家,其嚴酷且保守的面貌已經無法再被堆滿了甜蜜笑臉的外表所包藏。而我相信,這段時間參與在新夥伴關係的建構與努力的朋友們,現在內心應該都在淌血!我的疑慮絕對不是無中生有,以下數例說明:一. 因為颱風吹倒的櫸木擋住聯外道路,司馬庫斯不待政府協助

  • 馬告的另類觀點2:環境價值與國家公園改革 (二)

    馬告的另類觀點2:環境價值與國家公園改革 (二)

    環境價值理念的轉變環境價值理念的轉變與社會型態的變遷很難脫離干係,這個道理說起來簡單,問題是政府當局與學界往往很少做此思考,回顧台灣自然保育與環境保護的道路,早期最常聽到的就是「跟上國際保育的潮流與標準」之類的話,無獨有偶地,學界努力引介的正是這些看似放諸四海皆準的國際保育原則與專業技術,似乎「國際」就代表一個普世通行的準則,「專業」就擁有無上的權威,而絲毫不去考慮這些準則背後允其產生的社會脈絡,以及專業所忽略掉的未知文化因素。 然而,從環境主義的流派分歧與國際上南北陣營(即,發展中國家與已發展國家)的政治爭議層出不斷的現象來斷言,我們很難相信有一套普世通行的環境價值觀存在。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有一些主流的環境價值觀存在,但是同時必須注意世界各角落的確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環境價值體系,這些體系跟該社會的民眾生活文化有著密切的關聯性。 缺乏對當地民眾參與的重視 近年來,在台灣的自然

  • 馬告的另類觀點:少談一點意識型態,多做一些務實培力 (上)

    馬告的另類觀點:少談一點意識型態,多做一些務實培力 (上)

    馬告國家公園的爭議又起,以保育團體跟部落工作隊為主的陣營戰得不可開交,互有立場。意識型態之爭本為政策落實的重要基石,筆者堅信只有透過這樣的辯論,才能廓清一些曖昧不明、似是而非的言論。不過,筆者同時也認為除了各種論壇上意識型態的辯論之外,意識型態的落實也非常重要,要不然在台灣如此嗜血、煽情的媒體生態中,辯論不但無法達到落實理念的效果,反而多了不少口水。換句話說,政策之爭必須在清楚的理念方向,加上日積月累的生活實踐經驗的配合之下,才有意義。針對這一點,作為一個長期在原住民部落工作的生態保育人士而言,感受特別深刻。上周五馬告的議題攻佔電子與平面媒體的頭條,霎那間形成贊成/反對馬告國家公園的激烈對壘。然而必須注意的是,集結在此贊成/反對意見的背後,其實是好幾組看似對立的象徵符號彼此纏繞糾結的產物,這些包括國家/民間;國家/原住民族;原住民/保育團體;自治/共管;泰雅爾民族議會/部落工作隊等。果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