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0坪以上新建物擬強制裝光電 民團批太保守 籲下修至90坪
因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經濟部與內政部擬規定未來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5日辦理研商會,民團表示該法案獲社會普遍支持,很可惜政府卻選擇保守路徑,呼籲門檻應下修至300平方公尺,且針對高耗電的建物類別應提高標準。新建達1000平方公尺 一半面積須蓋光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23年5月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規定未來新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達一定規模以上者,必須設置一定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非受光條件不足或主管機關認定情形才可以例外。經濟部與內政部也於法案修正後展開子法研商,今(2024)年2月5日召開第六次草案研商會議,邀請建築師公會、不動產公會與民間團體討論草案內容。根據最新「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規劃,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