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變遷也能損害賠償? 美研究:五大碳排國家致全球損失6兆美元
近年較小和較貧窮的國家在國際氣候峰會上努力提出「損失和損害」(loss and damage)資金的概念。他們訴求較早工業化、歷史碳排較多的富裕國家,應承擔氣候變遷第一線國家遭受的財務損失。不過,富裕國家通常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想法。歷史排碳較多的國家應負多少責任?美國達特茅斯學院的科學家12日於發表新研究,分析排碳大國對其他國家經濟的影響。結果發現,美、中等五大碳排巨頭共造成全球近六兆美元的損失。作者認為,這項研究可作為氣候責任損失賠償的科學依據。根據這份發表在《氣候變遷(Climatic Change)》期刊的研究,氣溫升高會導致作物、勞動力或工業產量下降,進而影響經濟活動。研究評估了每個國家自1850年以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及對氣候變遷的貢獻度,藉此計算個別國家碳排量對他國造成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