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

  • 徵礦石稅敗訴 花縣府要聲請釋憲

    徵礦石稅敗訴 花縣府要聲請釋憲

    花蓮縣政府訂定自治條例開徵礦石稅,有業者不服2016年起徵收稅額漲幅太大,提起行政訴訟,縣府日前被判敗訴確定。縣議員莊枝財、李秋旺昨(12日)在議會質詢時關切此議題,花蓮縣政府表示,為捍衛地方財政自主權及憲法賦予地方自治權,縣府將依法提起再審及大法官釋憲。花蓮縣府在2016年6月28日公布「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徵收稅額每公噸70元,比上一期的10元多了60元。福安礦業公司認為違反地方稅法通則調漲30%上限規定,申請復查、訴願遭駁回,遂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花縣府違反地方稅額調高上限在30%內的規定,雖花縣府地方稅務局提上訴,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花蓮縣府秘書長張逸華表示,判決涉及憲政制度嚴重錯誤,花蓮縣礦石稅經縣議會前後兩屆三讀通過,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中僅以礦石稅法規無過大變動,即將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視為延續性法規,實屬邏輯不通,且此案例更會

  • 王光祿釋憲結果 行政機關將修法 大法官更盼台灣社會理解原民文化

    王光祿釋憲結果 行政機關將修法 大法官更盼台灣社會理解原民文化

    司法院大法官昨(7)日提出第803號原民狩獵釋憲案解釋,主管《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農委會林務局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內政部警政署隨後紛紛提出回應,表示將儘速檢討修訂相關法令。此外,大法官釋憲之後,司法院亦公布相關意見書,數量多達11份。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書寄厚望 盼守護土地的獵人都能安全回家由黃虹霞大法官提出、蔡烱燉大法官、黃瑞明大法官、詹森林大法官加入的「部分協同意見書」中,感性抒情的表示:「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天地萬物均非人所有,但是人卻執著主體本位。更提出了「憲法非應只以人為本呢?」的大哉問。該意見書亦表態認同,世界各地有堅決信守固有生活方式的原住民,台灣原住民族亦然,認為相關傳統文化應予維護。

  • 為母盡孝狩獵也成罪 王光祿釋憲案失利 原團批政府仍是殖民心態

    為母盡孝狩獵也成罪 王光祿釋憲案失利 原團批政府仍是殖民心態

    今(7)日下午,司法院大法官公布了釋字第803號解釋,對於原住民狩獵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相關規定是否違憲,大法官以原民狩獵文化與野生動物保育皆受憲法保障為由,認為今次討論的法令中,相關母法皆無違憲,僅有部分細節需要檢討修正。在司法院門外等候結果的原民團體與人權團體表示遺憾​,直批這個解釋可說是相當退步,甚至比目前實務上第一線法官的見解更為落後。「狩獵就是我們的文化!」原團批政府仍是殖民心態不但關心團體和民眾都感到失望,義務律師團更推測,當初為了解決原民獵人個案的法律困境而提起釋憲的法官,恐怕會感到後悔。以展開這次釋憲行動的起點「王光祿案」為例,王光祿的委任律師許正次預估,只有《野保法》相關刑罰可能因釋憲結果得到救援,但獵槍部分仍無,王光祿恐仍難逃牢獄之災。此案當事人王光祿、潘志強透過電話連線,表示不滿這個釋憲結果,「除非我被判死刑我才會放棄,死之前都要狩獵,因

  • 關心王光祿釋憲案 57個動保團體呼籲:任何狩獵行為都應受規範

    關心王光祿釋憲案 57個動保團體呼籲:任何狩獵行為都應受規範

    2013年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ma Talum)因未於《野保法》允許的傳統文化祭儀期間、違反《槍砲條例》使用土製長槍,上山獵捕保育類的台灣長鬃山羊與山羌給年邁母親吃,2015年遭判刑3年6個月定讞。2016年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2017年最高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本月9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預定於1個月內公布解釋。由於此案是原住民相關議題首次進入釋憲法庭,除了原民團體、保育團體相當關心,今(19日)57個動保團體也來到司法院前發表共同聲明,針對此次歷史性的判決,呼籲大法官平衡考量各族群文化與台灣生態環境,並訴求任何狩獵行為都應根據野生動物保育現況來管制,不該成為不受限制規範的「基本權利」。「非營利自用」狩獵行不行?  野保法與原基法不一致《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規範任何人皆不得任意獵捕野生動物,原住民族僅能基於傳統文化、祭儀需要,允許申請狩獵。根據法院判決,王光祿

  • 王光祿釋憲案開庭 言詞辯論三大爭點:人權、生態、獵槍

    王光祿釋憲案開庭 言詞辯論三大爭點:人權、生態、獵槍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因持獵槍上山獵捕山羌、山羊,遭法院以《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判刑3年6個月。歷經社會聲援討論、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2017年聲請釋憲等過程,本月9日司法院為王光祿案、違反野保法的卑南族獵人潘志強、與因購買空氣槍而違反槍砲條例的黃嘉華等相關案件合併,舉行言詞辯論庭。辯論之後參與者可在一週內進行書面補充,三個月內結果就會出爐。最高法院開先例 憲法高度重新檢視原民狩獵此案不但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次由最高法院主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亦是第一次原住民相關議題進入釋憲法庭,被外界視為是從憲法的高度,重新檢視現行法律系統與原住民族的不熟悉、不理解。此案不只是關乎受審原民獵人的個案判決結果,而是檢討現行法律規範是否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若確定違憲,這些法律有可能需在期限內修正,甚至成為從狩獵權再進一步檢視其他原

  • 標政府案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合憲

    標政府案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合憲

    興農公司、壹傳媒出版公司、蘋果日報公司及台灣高鐵公司,各因參與政府採購案且進用原住民人數不足而須繳代金,4家公司不服聲請解釋。大法官做出719號解釋,認為並不違憲(合憲),理由為營業自由受憲法保障並未受到侵害,爭執的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2條及政府採購法第98條兩法條規定,是為貫徹憲法保障原住民族意旨,維護重要公益,目的正當,且要求進用比率僅1﹪,比率不大,對廠商選用原住民的負擔尚無過重之虞。未達進用標準者,按每月基本工資標準繳納代金,對廠商營業自由的限制並未過當,兩法條的規定對廠商財產權的限制與所維護的公益間沒有失衡,也未牴觸比例原則,且公司規模以百人為界線,是鑒於原住民於就業市場常處於相對弱勢,所採取的分類與所欲達成的目的間具合理關聯,與憲法平等原則也無牴觸。

  • 都更釋憲出爐:整修發動程序,無助決定爭議

    都更釋憲出爐:整修發動程序,無助決定爭議

    都更條例申請釋憲案出爐,其中針對第第10條第1、2項,第19條第3項前段,做出違憲解釋,並且要求一年修法,否則失效的落日條款。其中違憲的條例,釋憲會議要求下列修正:一、適當組織以進行審議,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 二、面積超過1/10之比率即可提出申請,同意比率太低。 三、相關資訊對更新單元內其他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分別送達,並公開舉辦聽證。這些解釋違憲的條文,將會讓未來都更進行,必須組織公正的審議會,以及發動都更的比例必需高於1/10,並且都更資訊必需確實送達,並在過程中舉行聽證。但是針對同意比例與強制拆遷的核心問題,釋憲會議解釋: 一、有關申請核定都更計畫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規定合憲,惟應隨時檢討修正。 二、強制拆遷之規定,因未為各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均不予受理。 換句話說,並未解釋條文違憲,只是建議隨時檢討修正,以及不受理釋憲。整個釋憲案,只能說讓人小高

  • 王建煊:澎湖設賭場 災難之始

    王建煊:澎湖設賭場 災難之始

    澎湖縣將在26日舉辦公投,決定是否開放賭場,反賭聯盟召集人釋昭慧與數個非政府組織團體、美國國家賭博影響研究委員會執行長Timothy A. Kelly、立委田秋堇、陳節如等人昨日(17日)前往監察院拜會王建煊。Kelly出示一份學術研究表示,他原本對賭博合法化沒有特別立場,但研究後發現,開放賭場有許多「隱藏的代價」,包括社會上、經濟上、政治上都要付出極大成本。未來政府須花錢協助賭博上癮者,並處理白領犯罪、洗錢、自殺等問題。王建煊表示,「離島建設條例」與「公民投票法」不互相牴觸,監察院也無權提出釋憲,因此婉拒聯盟訴求。語畢,他隨即轉換「院長」身分,以「個人」身分指出,「若澎湖公投通過開放賭場,將是『災難的開始』,會禍延子孫。」他呼籲澎湖人一定要慎思,以免日後痛哭流涕、悔不當初。他說,以往形容一個人是「壞胚子」,就說他「吃喝嫖賭」樣樣行。但一個人吃喝嫖都有其極限,唯「賭」會讓人一夕間傾家蕩產。

  • 集遊法違憲爭議 決公開辯論

    集遊法違憲爭議 決公開辯論

    集遊法採許可制,且以刑罰規範,又限制參與集會遊行者的主張,是否侵犯憲法所保障的「人民集會遊行自由」及「言論自由」權利?大法官會議認為爭議太大,有公開辯論必要,決定於12月5日召開辯論庭。本件是大法官會議成立以來的第4次大辯論。前3次的大辯論分別是:82年底的國家舉債上限辯論、84年底的檢察官羈押權辯論、85年底的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辯論。高成炎教授主張反核環保,被法院依違反集遊法判處罪刑定讞,乃聲請大法官解釋。釋憲結果關係全體人民的集會遊行與言論表達自由的界限,影響深遠。高成炎認為,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集會遊行無需政府許可,許可制有侵害憲法保障之集會遊行自由之嫌。其次,違反集遊法,施以刑罰之規定也認為有違憲之嫌。大法官會議決定:本件聲請案,有必要公開辯論,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