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給錢就沒碳 金融與氣候變遷有何關係?
從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到2015年的《巴黎協議》,全球都在試圖解決氣候變遷問題,目標將本世紀的升溫控制在2℃之內,又或是IPCC新報告中1.5℃的目標。氣候變遷深深影響台灣,不論是颱風、乾旱、水災、蟲害、漁獲,又或是傳統發電模式造成的空污,都讓人民越來越有感。這樣的狀況需要減碳來面對,國內外大量的碳排放都來自於化石燃料(石油、煤礦、天然氣) 的使用,如果想要達到1.5℃的目標,全球就必須來場能源轉型,從大量倚賴化石燃料轉為使用再生能源。減碳新招叫「撤資」但問題來了,要如何停止化石燃料的發展與使用,同時發展更多再生能源?其中一個方式便是減少他們的資金、影響他們投資開發的能力,稱為「撤資」(Divest)。簡單來說,就是把資金從本來(想)投注的地方抽離。像是父母不希望小孩拿零用錢買糖吃,把零用錢收回來,這就是撤資。從金融的角度來說,把資金投出並希望有所回報叫做「投資」,那麼「撤資」就是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