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通過草案 核研所改行政法人「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行政院今(8)日通過「國家龍潭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核研所)改制為行政法人型態之「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原能會表示,核電廠除役在即,未來原子能研究院的重點仍是在除役與核廢料處理。核研所解釋,改制後,人員進用將更具彈性,可以聘用目前公務體系缺乏的人才。改為行政法人 任用不限公務人員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解釋,依據行政院組織法,原能會將轉型為核能安全委員會,原本的原能會核研所在改制後依舊隸屬於核能安全委員會,但考量其研發跟應用性質,改制為行政法人。職掌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原子能之研發應用。原能會副主委邱賜聰表示,配合非核家園,核電廠除役跟核廢料處理將是原能會的重點工作,這也會是核研所主要任務。改制後,行政法人進用人員較有彈性,發展也不會侷限在原子能。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所長林金福解釋,原有的公務人員資格可以延續,不受影響。但改制後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