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

  • 美麗灣動作頻頻 申請環評當天縣府廣場集會權

    美麗灣動作頻頻 申請環評當天縣府廣場集會權

    美麗灣度假村即將在29日進行補作的環評,在主體建物已蓋成的狀況下,此次環評的議程上列出將有「決議及審查結論」。縣府不停放話,強勢補考過關的態度昭然,業者也動作頻頻。除了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即使美麗灣環評未通過,也沒有拆除的問題」,縣府秘書長陳金虎更嗆聲連署反美麗灣的學者「不問是非」「沒有理性」。而美麗灣業者也動作頻頻,除了將環評當天的縣府前廣場申請下來,企圖讓反對者消音。也在22日在中央社刊出「訊息服務」,強調自己「環保與開發兼顧」,台東市區更在24日出現夾報文宣,「你願意花八分鐘,閱讀我們八年的處境嗎?」軟硬兼施。中央社於22日刊出「訊息服務」,以「環保與開發兼顧 美麗灣渡假村建構新風貌」為題,塑造「來自台東的民眾以『美麗不轉彎,台東要前進』支持政府BOT,期待美麗灣促進台東經濟發展、鼓勵年輕人回流家鄉,建構新風貌。」的言論。

  • 我所愛的那一片海

    我所愛的那一片海

    在你開始看這個故事之前,希望你靜靜坐下來,深呼吸,然後想像:有一片海在你身邊。有風起落,以及海洋上升後下降的聲音。你問過我最喜歡什麼,我想就是那一片海。海闊天空,空氣潤濕,聞起來,有鹹鹹的。捕魚的日子到了 「要補多少呢?」 母親說:母靈會給我們夠吃的量,不多也不少。那首歌這樣唱的: 「我們的魚在水裡 我的鹽在海中 我的朋友在這裡 我拿該拿的」在水裡,也能飛嗎 每當我詠唱歌曲 胸口就有甚麼暖暖的,要浮起來隱隱傳來的,是更深更深的 彷彿是來自遙遠與未來的回聲我不知道母靈是誰,或是什麼 但我知道的是,躺在沙灘上 總有一團空氣包圍著我我幾乎覺得那可以名之為「愛」 而比愛更深的寧靜,那種溫柔而踏實的感覺 有一種舊舊的美好曾幾何時,母靈在哭發生什麼事了?當天空不再歡欣詠唱 當空氣聞起來有我無法辨識的,令人刺鼻的氣味 當樹木僅是微弱的搖曳我看見的是 那是名為「美麗」的建物,應該是構成「家」的那個建築 我

  • 我一路向北,只看見毀壞

    我一路向北,只看見毀壞

    東海岸從來只看見日出,沒有日落。西面山高,太陽早早便下山了,其後天色仍大亮,黃昏的天光總是緩慢一點一點不知不覺黯淡下去的。如今,這片陽光遍照的土地也要在我們的手裡黯淡下去了。花蓮台東之間的這條海岸公路叫做台11線,台東人習慣稱它「海線」。另外那條沿著花東縱谷開舖的路線叫做台九線,我們叫它「山線」。我很喜歡「海線」這個詞,因為它確實是沿著山海之間的一線海灘而行,一路上都看得見海的線條。東海岸的行車時間一向很難測量,不因為它蜿蜒,而因為它太美,每個轉彎都讓人忍不住停下來。「海線」是條叫人分心的路徑,這些多皺蒼鬱的山巒、淡紫濃金蒸騰的霧靄、遼遠而開闊的海洋、彎月型的岬灣、嶙峋深沈的岩岸,這些都讓人一再,一再地耽溺,頻頻四顧,時時停頓。因此沒有誰能準確知道這段旅途需要多少時間。例如我。我從不知道從台東到三仙台的直達時間是多少。地圖上是五十六公里,算來是一小時多的車程。可是在我印象中,這是行行復行行

  • 拒絕拓墾集團繼續施暴杉原海岸

    拒絕拓墾集團繼續施暴杉原海岸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殘殺杉原海岸的風景,但是,當9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美麗灣渡假村在未經環評前,就有興建旅館等開發行為,違法事證明確,因此判定台東縣府應命令美麗灣公司停止開發行為,全案定讞之後,整個國家機器投入,為財團鋪出一條解套坦途,才是最最最邪惡、醜陋與噁心的風景。9月24日環保署長沈世宏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美麗灣度假村是實質違建,應該先拆除再做環評,但建照核發並非環保署業務,應該依法由內政部處理。同時,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美麗灣若是坐落在民國七十六年通過的《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內的自然保護區及一般保護區內,就必須拆除;如果不在保護區內,便要視環評結果再做討論。又,10月5日內政部長李鴻源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表示,台東杉原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依法院判決,建照無效,是「實質違建」,已於1日行文台東縣政府,要求說明將

  • 台東縣府:不論環評結果 美麗灣不拆

    台東縣府:不論環評結果 美麗灣不拆

    六百多位學者連署籲台東縣政府拆除美麗灣飯店,台東縣政府廿二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美麗灣沒有先拆後環評問題,一切尊重環評委員專業決議;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即使美麗灣環評未通過,也沒有拆除的問題。美麗灣第七次環評將在下周四展開,對於美麗灣先建後環評及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飯店建照無效、環評撤銷定讞等判決,讓國內六百多位學者也跳出來連署,希望台東縣政府要拆除美麗灣、並呼籲環評委員不要出席下周四會議。對此台東縣政府祕書長陳金虎召開記者會發表嚴正聲明表示,美麗灣建築用地早在民國七十五年劃定為遊憩區建築用地,當時興建有海水浴場硬體設施,並非學者強調未開發用地。陳金虎舉例表示,雲林縣政府興建焚化爐,同樣環評審查結論遭到撤銷,但最終還是回到環評審查程序,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園區擴建案遭到撤銷環評結論,也未被要求拆除廠房,環保署並重啟環評審查,證明沒有先拆後環評問題。陳金虎強調,對於學者要拆掉才能環評言論不能苟同,

  • 學者反美麗灣 東縣府:不問是非

    學者反美麗灣 東縣府:不問是非

    由民間團體發起的學者反美麗灣渡假村連署已經超過600位學者參與連署,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認為,美麗灣渡假村用地早在1986年就編定為建築用地,比《環境影響評估法》要早了8年,即使環評沒過,它的地上建物依然沒有拆除問題,只是無法營業。陳金虎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對美麗灣最早1公頃環評案的判決,僅要求縣府命其停止開發行為,並未要求將建築物拆除;第2次的判決則是將原本已通過的第5次環評審查結論撤銷,但未判決在繼續進行環評之前,必須先將建築物拆除,因此並沒有拆除問題,縣府已要求業者停止開發且重啟環評。陳金虎強調,縣府比任何人還重視環保問題,希望外界以理性溝通取代敵視對立,交由環評委員依專業做最後決定。對於縣府的說法,蔡中岳反駁表示,以第2次判決來說,法院並未指明是第5次環評,而且在判決書中也強調「環評審查結論遭撤銷溯及既往」,也就是說美麗灣的環評「自始無效」,因此依據這個無效的環評結論所發出的建造執

  • 杉原灣老人 訴說對美麗灣的擔憂

    杉原灣老人 訴說對美麗灣的擔憂

    美麗灣渡假村在主體建物已蓋成的狀況下,將在下週四(29日)再次進行環評,並在議程上列出將有「決議及審查結論」。正反雙方視為最後決戰,花東海岸是否將在此案後,陷入先建再審的瘋狂大開發風暴中?從小在當地生長的老先生,有很多擔憂想說。在刺桐部落長大的陽地生,去年從台北退休後回到了家鄉,想好好生活。他大嘆美麗灣真是不好看,破壞了古名「fudafudak(美麗的飛沙)」的原貌。陽地生的小時候,是連海水浴場都還沒有的年代,他天天在杉原灣游泳玩耍,夏天直接在沙灘上睡著,「沙灘是我們第二張床!」陽地生回憶,當時的沙灘上有美麗的沙丘起伏錯落、美麗灣的現址更原來是一片豐美的草原,每一個人都能夠享有海洋,隨時都能親近。然而現在卻蓋起了美麗灣,「這裡是我們原住民的地方,交由財團來霸佔海灘,實在太不應該了!」

  • 學界600多人連署拆美麗灣 環署:誤導 學者反批:誤讀判決書

    學界600多人連署拆美麗灣 環署:誤導 學者反批:誤讀判決書

    爭議多年、法院判決均敗訴的美麗灣開發案,在上個月內政部長李鴻源及環保署10月26日的公文中,都明確表示根據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現況為實質違建,但台東縣政府19日公告,仍將29日(週四)替美麗灣補做環評。為捍衛環評程序正義與法治國的尊嚴,學術界於一周內超過600人連署,昨(2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同為知識份子、擔任台東縣政府本屆環評委員的學者們,能本於學術良知,拒審美麗灣案並一起要求縣府拆除美麗灣違建。學者也邀請全國學界一起來連署,連署網址 http://protectfudafudak.blogspot.tw 。學者並呼籲環保署善盡職責監督地方環保局;而如果台東縣府不拆違建,中央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代為拆除。環署駁學者遭誤導  學者再批環署沒讀懂判決環保署則在昨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學者遭誤導,請「用心衡量再三,以免連署後發現被民間團體誤導,在不知情下玷污了學術的清明與尊嚴」。

  • 產官學聯手出賣杉原海岸

    產官學聯手出賣杉原海岸

    許多研究早已指出,台灣自1990年代起,企業財團與地方派系壯大且結合政治力量,以土地做為發展、炒作與牟取暴利的共同利基,並在新自由主義的催化下,國家成為資本財團的堡壘與推手,為其提供服務並解決危機。而此一新政商關係更利用政治、經濟權力收編學者,形成產、官、學的土地拓墾集團,全面販賣台灣土地。美麗灣案的發展,正是變本加厲的上演此一劇情。首先,財團與地方政府共謀,規避環評、興建大型違法度假村,待法院判定其投機惡意後,加害者高調召開記者會,更以廣告、宣傳、聲明等一再表達係基於美意而殘害受害者(海岸)。接著,內政部大轉彎為財團鋪路,從實質違建變成可進行環評,開啟就地合法之門,而台東縣政府更是努力掃除障礙,堅持不拆除且迅速啟動環評。同時,開發集團利用貧窮,以發展、就業的糖衣滋養地方政客與利益派系,並積極收攏人心,讓受剝削者不易察覺被宰制的困境,進而站在剝削者的一方。日前由美麗灣渡假村公關發起的「台東

  • 拆除也可以是美麗的行動

    拆除也可以是美麗的行動

    幾周前我收到戴興盛教授的邀請,希望我參與發起「拆除美麗灣」的連署。這些年來我因有時要到台東開會,每回都必到俗稱「美麗灣開發案」的杉原海岸,觀察這幢突兀建築的興建進度,因此一收到訊息我立刻回覆給戴教授,算上我一份吧。周二臨時收到前往台北開記者會的通知,只是周三下午我有必修課要上,因此實在無法北上,所以答應了伙伴寫篇文章來表達看法。多年來關心杉原海岸的朋友,發起了一次又一次阻止這幢建築在沙灘上成形的惡夢,學者也從環境敏感、原住民傳統領域等角度論述這幢建築的「無價值」、「反價值」。事實上,即使是前、後任台東縣長與環保署刻意放鬆的行政程序,加上台東縣政府多次敗訴被要求停工,但停工命令似乎總是無法有效地傳到海岸,建築總是在你不注意的時刻像蔓澤蘭一樣持續生長。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終於判決,美麗灣開發案「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定讞,這讓人短暫振奮,以為沙灘終究可以回到沙灘了。未料業者先是放棄原先提出的一公

  • 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

    以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澄清「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界挺身而出」記者會主張的誤謬

    (民國)101年11月21日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以台東縣都蘭灣杉原海水浴場用地興建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結論已遭法院判決撤銷而鼓勵學界連署,主張台東縣政府或中央政府應先拆除美麗灣渡假村已完工的建築,再進行重做環評結論的審查,才是符合法治國家的做法。前述主張已嚴重誤導國人,陷連署人於未察,環保署以既有法院判決,鄭重澄清如下:一、在可合法開發且合法建築的用地上,本來就可以蓋渡假村的前提下,仍須使用對自然環境影響最小的方式進行開發的施工及營運。美麗灣渡假村的第一張建照,係94年10月的縣政府,於美麗灣渡假村應環評而未環評前即先行發照,確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而成為自始無效的建照。但民國96年7月,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在民間團體發現違法而陳情後,下令停工補做環評,並未要求縣政府應先拆除已建造的部分,才能再補做環評。如果確有應先拆除的必要,當時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即已錯失良機,更何況今年(1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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